功能界別棄票約有 19,904票(即放棄了登記成為功能界別選民而投了票的直選議席選民)
區議會(第二)白票及廢票有 80,921票(即投票時沒有投任何一個指定候選人)
區議會(第二)棄票、白票及廢票總共約 100,825票(導致廢票的原因除了可刻意造成,還包括不小心或者不理解投票程序而蓋多、蓋錯了)
直選議席白票及廢票有 27,738票
其他功能界別(個人票)白票及廢票約有 6,933票
撇除直選議席的白票及廢票,淨區議會(第二)棄票、白票及廢票總共約 80,200票
假設 80,200票都屬泛民票,加上 87,945~92,448 的功能界別泛民票
白韻琹所得泛民票數可能約為 1,019,799 - 807,480 - 80,200 - 87,945~92,448 = 39,671票~44,174票
事實上,有為數不少的泛民票數(過萬)在區議會(第二)是投了給民建聯及工聯會,因此以上推算並不反映真正數字。
這代表,
因堅拒民主黨政改方案而抗拒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投民主黨及民協的人至少有12萬。
Thursday, 13 September 2012
2012年立法會議席分佈
直選議席
泛民主派(18席)
>中間派(10):
公民黨 -陳家洛
公民黨 -毛孟靜
公民黨 -梁家傑
公民黨 -郭家麒
公民黨 -湯家驊
工黨 -何秀蘭
工黨 -李卓人
工黨 -張超雄
街工 -梁耀忠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
>求和派(4):
民主黨 -單仲偕
民主黨 -黃碧雲
民主黨 -胡志偉
民主黨 -劉慧卿
>進取派(4):
人民力量 -黃毓民
人民力量 -陳偉業
人民力量 -陳志全
社民連 -梁國雄
親中國派(17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14):
民建聯 -鍾樹根
民建聯 -曾鈺成
民建聯 -蔣麗芸
民建聯 -陳鑑林
民建聯 -梁志祥
民建聯 -陳恒鑌
民建聯 -譚耀宗
民建聯 -葛珮帆
民建聯 -陳克勤
工聯會 -王國興
工聯會 -黃國健
工聯會 -麥美娟
中聯辦 -梁美芬
中聯辦 -謝偉俊
>不確定取向(2):
新民黨 -葉劉淑儀
新民黨 -田北辰
>親唐英年(1):
自由黨 -田北俊
功能組別
泛民主派(9席)
>中間派(5):
公民黨 -郭榮鏗
工黨 -張國柱
教協 -葉建源
獨立 -梁繼昌
獨立 -莫乃光
>求和派(4):
民主黨 -何俊仁
民主黨 -涂謹申
民協 -馮檢基
獨立 -李國麟
親中國派(26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14):
民建聯 -李慧琼
民建聯 -何俊賢
民建聯 -葉國謙
民建聯 -黃定光
工聯會 -陳婉嫻
工聯會 -郭偉强
工聯會 -鄧家彪
新世紀論壇-馬逢國
港九社聯 -潘兆平
無政團 -盧偉國
無政團 -謝偉銓
無政團 -姚思榮
無政團 -廖長江
無政團 -吳亮星
>不確定取向(2):
無政團 -梁家騮(註:2012年中聯辦派人與之對壘)
無政團 -張華峯(註:曾提名唐英年,但有傳票投梁振英)
>親唐英年(10):
自由黨 -鍾國斌
自由黨 -張宇人
自由黨 -易志明
自由黨 -方剛
經濟動力 -林健鋒
經濟動力 -劉皇發
經濟動力 -梁君彥
無政團 -林大輝
無政團 -陳健波
無政團 -石禮謙
(總結)
直選議席
泛民主派(18席)(分組點票過半議席)
中間派(10):公民黨(5)、工黨(3)、新民主同盟(1)、街工(1)
求和派(4):民主黨(4)
進取派(4):人民力量(3)、社民連(1)
親中國派(17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14):民建聯(9)、工聯會(3)、中聯辦(2)
不確定取向(2):新民黨(2)
親唐英年(1):自由黨(1)
功能組別
泛民主派(9席)
中間派(5):公民黨(1)、工黨(1)、教協(1)、公共專業聯盟(2)
求和派(4):民主黨(2)、民協(1)、李國麟
親中國派(26席)(分組點票過半議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14):民建聯(4)、工聯會(3)、新世紀論壇(1)、港九社聯(1)、其他(5)
不確定取向(2):其他(2)
親唐英年(10):自由黨(4)、經濟動力(3)、其他(3)
全體立法會
泛民主派(27席)(全體過三分之一議席)
中間派(15):公民黨(6)、工黨(4)、新民主同盟(1)、街工(1)、教協(1)、公共專業聯盟(2)
求和派(8):民主黨(6)、民協(1)、李國麟
進取派(4):人民力量(3)、社民連(1)
親中國派(43席)(全體過三分之一議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28):民建聯(13)、工聯會(6)、新世紀論壇(1)、港九社聯(1)、其他(7)(全體過三分之一議席)
不確定取向(4):新民黨(2)、其他(2)
親唐英年(11):自由黨(5)、經濟動力(3)、其他(3)
泛民主派(18席)
>中間派(10):
公民黨 -陳家洛
公民黨 -毛孟靜
公民黨 -梁家傑
公民黨 -郭家麒
公民黨 -湯家驊
工黨 -何秀蘭
工黨 -李卓人
工黨 -張超雄
街工 -梁耀忠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
>求和派(4):
民主黨 -單仲偕
民主黨 -黃碧雲
民主黨 -胡志偉
民主黨 -劉慧卿
>進取派(4):
人民力量 -黃毓民
人民力量 -陳偉業
人民力量 -陳志全
社民連 -梁國雄
親中國派(17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14):
民建聯 -鍾樹根
民建聯 -曾鈺成
民建聯 -蔣麗芸
民建聯 -陳鑑林
民建聯 -梁志祥
民建聯 -陳恒鑌
民建聯 -譚耀宗
民建聯 -葛珮帆
民建聯 -陳克勤
工聯會 -王國興
工聯會 -黃國健
工聯會 -麥美娟
中聯辦 -梁美芬
中聯辦 -謝偉俊
>不確定取向(2):
新民黨 -葉劉淑儀
新民黨 -田北辰
>親唐英年(1):
自由黨 -田北俊
功能組別
泛民主派(9席)
>中間派(5):
公民黨 -郭榮鏗
工黨 -張國柱
教協 -葉建源
獨立 -梁繼昌
獨立 -莫乃光
>求和派(4):
民主黨 -何俊仁
民主黨 -涂謹申
民協 -馮檢基
獨立 -李國麟
親中國派(26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14):
民建聯 -李慧琼
民建聯 -何俊賢
民建聯 -葉國謙
民建聯 -黃定光
工聯會 -陳婉嫻
工聯會 -郭偉强
工聯會 -鄧家彪
新世紀論壇-馬逢國
港九社聯 -潘兆平
無政團 -盧偉國
無政團 -謝偉銓
無政團 -姚思榮
無政團 -廖長江
無政團 -吳亮星
>不確定取向(2):
無政團 -梁家騮(註:2012年中聯辦派人與之對壘)
無政團 -張華峯(註:曾提名唐英年,但有傳票投梁振英)
>親唐英年(10):
自由黨 -鍾國斌
自由黨 -張宇人
自由黨 -易志明
自由黨 -方剛
經濟動力 -林健鋒
經濟動力 -劉皇發
經濟動力 -梁君彥
無政團 -林大輝
無政團 -陳健波
無政團 -石禮謙
(總結)
直選議席
泛民主派(18席)(分組點票過半議席)
中間派(10):公民黨(5)、工黨(3)、新民主同盟(1)、街工(1)
求和派(4):民主黨(4)
進取派(4):人民力量(3)、社民連(1)
親中國派(17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14):民建聯(9)、工聯會(3)、中聯辦(2)
不確定取向(2):新民黨(2)
親唐英年(1):自由黨(1)
功能組別
泛民主派(9席)
中間派(5):公民黨(1)、工黨(1)、教協(1)、公共專業聯盟(2)
求和派(4):民主黨(2)、民協(1)、李國麟
親中國派(26席)(分組點票過半議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14):民建聯(4)、工聯會(3)、新世紀論壇(1)、港九社聯(1)、其他(5)
不確定取向(2):其他(2)
親唐英年(10):自由黨(4)、經濟動力(3)、其他(3)
全體立法會
泛民主派(27席)(全體過三分之一議席)
中間派(15):公民黨(6)、工黨(4)、新民主同盟(1)、街工(1)、教協(1)、公共專業聯盟(2)
求和派(8):民主黨(6)、民協(1)、李國麟
進取派(4):人民力量(3)、社民連(1)
親中國派(43席)(全體過三分之一議席)
親梁振英及直屬中聯辦(28):民建聯(13)、工聯會(6)、新世紀論壇(1)、港九社聯(1)、其他(7)(全體過三分之一議席)
不確定取向(4):新民黨(2)、其他(2)
親唐英年(11):自由黨(5)、經濟動力(3)、其他(3)
Tuesday, 11 September 2012
2012年立法會香港政黨選情數據
各政治組織/重點參選人直選所得票數
求和民主派
民主黨 (4席 [-4席]) 247,220 (-98,677)
民協 (0席 [-1席]) 30,634 (-11,577)
泛民主派
公民黨 (5席 [+1席]) 255,007 (+48,007)
人民力量 (3席 [+1席]) 176,250 (+106,515)
工黨 (3席 [+1席]) 112,140 (+38,887)
社民連 (1席 [+0席]) 87,997 (+4,342)
街工 (1席 [+0席]) 43,799 (+1,358)
新民主同盟(1席 [+1席]) 28,621 (+28,621)
民主陣線 (0席 [+0席]) 2,896 (+2,896)
其他 (0席 [+0席]) 35,235
總計 (18席 [-1席]) 1,019,799 (+130,248)
民主黨各區選情
公民黨各區選情
進取派各區選情
民主黨各區選情
香港島
2012年得票:40,558票
2008年得票:39,808票
得票增加:750票 (↑1.88%)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2.33%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21.18%
得票率上升:1.15%
議席:1席→1席
九龍西
2012年得票:36,029票
2008年得票:29,690票
得票增加:6,339票 (↑21.35%)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4.61%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24.57%
得票率上升:0.04%
議席:1席→1席
九龍西-求和派選情(包括民協)
2012年得票:66,663票
2008年得票:65,130票
得票增加:1,533票 (↑2.35%)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45.53%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53.91%
得票率下降:8.38%
議席:2席→1席
九龍東
2012年得票:43,764票
2008年得票:64,489票
得票減少:20,725票 (↓32.14%)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7.70%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48.69%
得票率下降:20.99%
議席:1席→1席
新界西
2012年得票:58,684票
2008年得票:92,600票
得票減少:33,916票 (↓36.63%)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1.56%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37.91%
得票率下降:16.35%
議席:2席→0席
新界西-求和派選情(包括民協)
2012年得票:58,684票
2008年得票:99,371票
得票減少:40,687票 (↓40.94%)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1.56%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40.68%
得票率下降:19.12%
議席:2席→0席
新界東
2012年得票:68,185票
2008年得票:119,310票 (包括劉慧卿、鄭家富)
得票下降:51,125票 (↓42.85%)
2012年佔泛民得票:26.07%
2008年佔泛民得票:58.48%
得票率下降:32.41%
議席:3席→1席
全港總計
2012年得票:247,220票
2008年得票:345,897票
得票下降:98,677票 (↓28.53%)
2012年佔泛民得票:24.24%
2008年佔泛民得票:38.88%
得票率下降:14.64%
議席:8席→4席
全港總計-求和派選情(包括民協)
2012年得票:277,854票
2008年得票:388,108票
得票下降:110,254票 (↓28.41%)
2012年佔泛民得票:27.25%
2008年佔泛民得票:43.63%
得票率下降:16.38%
議席:9席→4席
公民黨各區選情
香港島
2012年得票:70,475票
2008年得票:82,600票
得票減少:12,125票 (↓14.68%)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38.80%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43.94%
得票率下降:5.14%
議席:2席→1席
九龍西
2012年得票:37,625票
2008年得票:17,259票
得票增加:20,366票 (↑118.00%)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5.90%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14.28%
得票率上升:11.62%
議席:0席→1席
九龍東
2012年得票:41,669票
2008年得票:39,274票
得票增加:2,395票 (↑6.10%)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6.37%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29.65%
得票率下降:3.28%
議席:1席→1席
新界西
2012年得票:72,185票
2008年得票:27,910票
得票增加:44,275票 (↑158.63%)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6.52%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11.43%
得票率上升:15.09%
議席:0席→1席
新界東
2012年得票:32,753票
2008年得票:39,957票
得票下降:7,204票 (↓18.03%)
2012年佔泛民得票:12.52%
2008年佔泛民得票:19.58%
得票率下降:7.06%
議席:1席→1席
全港總計
2012年得票:255,007票
2008年得票:200,700票
得票增加:54,307票 (↑27.06%)
2012年佔泛民得票:25.01%
2008年佔泛民得票:22.56%
得票率上升:2.45%
議席:4席→5席
進取派各區選情(包括人民力量、社民連及民主陣線)
香港島
2012年得票:21,836票
2008年得票:10,202票
得票增加:11,634票 (↑114.04%)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12.02%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5.43%
得票率上升:6.59%
議席:0席→0席
九龍西
2012年得票:38,578票
2008年得票:37,553票
得票增加:1,025票 (↑2.73%)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6.35%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31.08%
得票率下降:4.73%
議席:1席→1席
九龍東
2012年得票:63,861票
2008年得票:28,690票
得票增加:35,171票 (↑122.59%)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40.42%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21.66%
得票率上升:18.76%
議席:0席→0席
新界西
2012年得票:56,531票
2008年得票:32,182票
得票增加:24,349票 (↑75.66%)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0.77%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13.17%
得票率上升:7.60%
議席:1席→1席
新界東
2012年得票:86,337票
2008年得票:44,763票
得票增加:41,574票 (↑92.88%)
2012年佔泛民得票:33.01%
2008年佔泛民得票:21.94%
得票率上升:11.07%
議席:1席→2席
全港總計
2012年得票:267,143票
2008年得票:153,390票
得票增加:113,753票 (↑74.16%)
2012年佔泛民得票:26.20%
2008年佔泛民得票:17.24%
得票率上升:8.96%
議席:3席→4席
求和民主派
民主黨 (4席 [-4席]) 247,220 (-98,677)
民協 (0席 [-1席]) 30,634 (-11,577)
泛民主派
公民黨 (5席 [+1席]) 255,007 (+48,007)
人民力量 (3席 [+1席]) 176,250 (+106,515)
工黨 (3席 [+1席]) 112,140 (+38,887)
社民連 (1席 [+0席]) 87,997 (+4,342)
街工 (1席 [+0席]) 43,799 (+1,358)
新民主同盟(1席 [+1席]) 28,621 (+28,621)
民主陣線 (0席 [+0席]) 2,896 (+2,896)
其他 (0席 [+0席]) 35,235
總計 (18席 [-1席]) 1,019,799 (+130,248)
民主黨各區選情
公民黨各區選情
進取派各區選情
民主黨各區選情
香港島
2012年得票:40,558票
2008年得票:39,808票
得票增加:750票 (↑1.88%)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2.33%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21.18%
得票率上升:1.15%
議席:1席→1席
九龍西
2012年得票:36,029票
2008年得票:29,690票
得票增加:6,339票 (↑21.35%)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4.61%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24.57%
得票率上升:0.04%
議席:1席→1席
九龍西-求和派選情(包括民協)
2012年得票:66,663票
2008年得票:65,130票
得票增加:1,533票 (↑2.35%)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45.53%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53.91%
得票率下降:8.38%
議席:2席→1席
九龍東
2012年得票:43,764票
2008年得票:64,489票
得票減少:20,725票 (↓32.14%)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7.70%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48.69%
得票率下降:20.99%
議席:1席→1席
新界西
2012年得票:58,684票
2008年得票:92,600票
得票減少:33,916票 (↓36.63%)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1.56%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37.91%
得票率下降:16.35%
議席:2席→0席
新界西-求和派選情(包括民協)
2012年得票:58,684票
2008年得票:99,371票
得票減少:40,687票 (↓40.94%)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1.56%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40.68%
得票率下降:19.12%
議席:2席→0席
新界東
2012年得票:68,185票
2008年得票:119,310票 (包括劉慧卿、鄭家富)
得票下降:51,125票 (↓42.85%)
2012年佔泛民得票:26.07%
2008年佔泛民得票:58.48%
得票率下降:32.41%
議席:3席→1席
全港總計
2012年得票:247,220票
2008年得票:345,897票
得票下降:98,677票 (↓28.53%)
2012年佔泛民得票:24.24%
2008年佔泛民得票:38.88%
得票率下降:14.64%
議席:8席→4席
全港總計-求和派選情(包括民協)
2012年得票:277,854票
2008年得票:388,108票
得票下降:110,254票 (↓28.41%)
2012年佔泛民得票:27.25%
2008年佔泛民得票:43.63%
得票率下降:16.38%
議席:9席→4席
公民黨各區選情
香港島
2012年得票:70,475票
2008年得票:82,600票
得票減少:12,125票 (↓14.68%)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38.80%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43.94%
得票率下降:5.14%
議席:2席→1席
九龍西
2012年得票:37,625票
2008年得票:17,259票
得票增加:20,366票 (↑118.00%)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5.90%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14.28%
得票率上升:11.62%
議席:0席→1席
九龍東
2012年得票:41,669票
2008年得票:39,274票
得票增加:2,395票 (↑6.10%)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6.37%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29.65%
得票率下降:3.28%
議席:1席→1席
新界西
2012年得票:72,185票
2008年得票:27,910票
得票增加:44,275票 (↑158.63%)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6.52%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11.43%
得票率上升:15.09%
議席:0席→1席
新界東
2012年得票:32,753票
2008年得票:39,957票
得票下降:7,204票 (↓18.03%)
2012年佔泛民得票:12.52%
2008年佔泛民得票:19.58%
得票率下降:7.06%
議席:1席→1席
全港總計
2012年得票:255,007票
2008年得票:200,700票
得票增加:54,307票 (↑27.06%)
2012年佔泛民得票:25.01%
2008年佔泛民得票:22.56%
得票率上升:2.45%
議席:4席→5席
進取派各區選情(包括人民力量、社民連及民主陣線)
香港島
2012年得票:21,836票
2008年得票:10,202票
得票增加:11,634票 (↑114.04%)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12.02%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5.43%
得票率上升:6.59%
議席:0席→0席
九龍西
2012年得票:38,578票
2008年得票:37,553票
得票增加:1,025票 (↑2.73%)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6.35%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31.08%
得票率下降:4.73%
議席:1席→1席
九龍東
2012年得票:63,861票
2008年得票:28,690票
得票增加:35,171票 (↑122.59%)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40.42%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21.66%
得票率上升:18.76%
議席:0席→0席
新界西
2012年得票:56,531票
2008年得票:32,182票
得票增加:24,349票 (↑75.66%)
2012年佔泛民得票率:20.77%
2008年佔泛民得票率:13.17%
得票率上升:7.60%
議席:1席→1席
新界東
2012年得票:86,337票
2008年得票:44,763票
得票增加:41,574票 (↑92.88%)
2012年佔泛民得票:33.01%
2008年佔泛民得票:21.94%
得票率上升:11.07%
議席:1席→2席
全港總計
2012年得票:267,143票
2008年得票:153,390票
得票增加:113,753票 (↑74.16%)
2012年佔泛民得票:26.20%
2008年佔泛民得票:17.24%
得票率上升:8.96%
議席:3席→4席
Monday, 10 September 2012
2012年立法會選舉結果初步記錄
選舉結果將票數劃分為三種類別:一、建制派(親中派/保皇黨);二、民主派;三、不明,分類方式以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所表達的「普選」取向為主要考慮因素,同時亦會考慮到候選人的背景,基於劃分方式不同,可能與其他人所得數據有所出入。
香港島
建制派得票 :149,131票
建制派得票率:45.09%
民主派得票 :181,635票
民主派得票率:54.91%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25,475票(↑20.60%)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5.64%
民主派得票 :減少6,340票(↓3.37%)
民主派得票率:下降5.06%
(註:勞永樂讚成廢除功能界別,實現普選,姑且將他的選票算入民主票。)
本區末席:陳淑莊[公民黨]距離取代王國興[工聯會]取得第七席還欠4,114票
九龍西
建制派得票 :85,657票
建制派得票率:36.91%
民主派得票 :146,424票
民主派得票率:63.09%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12,643票(↑17.32%)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1.57%
民主派得票 :增加25,601票(↑21.19%)
民主派得票率:上升4.60%
(註:08年劉千石的得票不算入建制票或民主票。)
本區末席:譚國僑[民協]距離取代梁美芬[西九新動力]取得第五席還欠3,915票
九龍東
建制派得票 :126,785票
建制派得票率:44.52%
民主派得票 :157,997票
民主派得票率:55.48%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22,993票(↑22.15%)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0.59%
民主派得票 :增加25,544票(↑19.29%)
民主派得票率:下降0.59%
(註:嚴鳳至的票算入了民主票。)
本區末席:黃洋達[人民力量]距離取代謝偉俊取得第五席還欠1,939票
新界西
建制派得票 :214,447票
建制派得票率:43.01%
民主派得票 :272,166票
民主派得票率:54.58%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64,849票(↑43.35%)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5.45%
民主派得票 :增加27,896票(↑11.42%)
民主派得票率:下降6.75%
(註一:何君堯的票算入建制票。)
(註二:陳強為中國廣東省政協常委,其票屬建制票。)
(註三:牧師陳一華的票不算入建制票或民主票。)
本區末席:李永達[民主黨]距離取代梁志祥[民建聯]取得第九席還欠986票
新界東
建制派得票 :196,889票
建制派得票率:42.36%
民主派得票 :261,577票
民主派得票率:56.28%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45,125票(↑29.73%)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0.31%
民主派得票 :增加57,547票(↑28.21%)
民主派得票率:下降0.25%
(註一:龐一鳴的票算入了民主票。)
(註二:龐愛蘭屬公民力量及新世紀論壇,其得票為建制票。)
(註三:方國珊曾加入自由黨,亦在2011年得到新界社團聯會[中聯辦]祝福,其得票算入建制票。)
(註四:何民傑、陳國強及梁安琪的票不算入建制票或民主票。)
本區末席:方國珊距離取代范國威[新民主同盟]取得第九席還欠4,028票
全港直選總計
建制派總得票 :772,909票
建制派總得票率:42.68%
民主派總得票 :1,019,799票
民主派總得票率:56.31%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總得票 :增加171,085票(↑28.43%)
建制派總得票率:上升2.97%
民主派總得票 :增加130,248票(↑14.64%)
民主派總得票率:下降2.39%
區議會(第二)
建制派得票 :723,071票
建制派得票率:45.42%
民主派得票 :807,480票
民主派得票率:50.73%
白韻琹得票 :61,321票
白韻琹得票率:3.85%
本區末席:劉江華[民建聯]距離取代何俊仁[民主黨]取得第五席還欠29,109票
其他功能界別(個人票)
建制派得票 :約44,399票~約51,145票
民主派得票 :約87,947票~約92,488票
注意:723,071代表中聯辦可直接或間接操控的票數,而且這數字不包含建制派在傳統功能界別(至少四萬)的得票,依此推論並與直選議席得票比較,白韻琹所得票不少來自泛民支持者。
各政治組織/重點參選人直選所得票數
親中共派
民建聯 (9席 [+2席]) 366,140 (+18,767)
工聯會 (3席 [+1席]) 127,857 (+41,546)
新民黨 (2席 [+1席]) 68,097 (-5,987)
自由黨 (1席 [+1席]) 48,702 (-3,909)
謝偉俊 (1席 [+1席]) 38,546 (+38,546)
梁美芬 (1席 [+0席]) 34,548 (+14,634)
方國珊 (0席 [+0席]) 24,594 (+24,594)
新世紀論壇 (0席 [+0席]) 23,988 (+3,533)
陳強 (0席 [+0席]) 16,767 (+16,767)
經濟動力 (0席 [+0席]) 5,717 (+5,717)
其他 (0席 [+0席]) 17,953
親中派總計 (17席 [+6席]) 772,909 (+171,085)
求和民主派
民主黨 (4席 [-4席]) 247,220 (-98,677)
民協 (0席 [-1席]) 30,634 (-11,577)
泛民主派
公民黨 (5席 [+1席]) 255,007 (+48,007)
人民力量 (3席 [+1席]) 176,250 (+106,515)
工黨 (3席 [+1席]) 112,140 (+38,887)
社民連 (1席 [+0席]) 87,997 (+4,342)
街工 (1席 [+0席]) 43,799 (+1,358)
新民主同盟 (1席 [+1席]) 28,621 (+28,621)
民主陣線 (0席 [+0席]) 2,896 (+2,896)
其他 (0席 [+0席]) 35,235
民主派總計 (18席 [-1席]) 1,019,799 (+130,248)
香港島
建制派得票 :149,131票
建制派得票率:45.09%
民主派得票 :181,635票
民主派得票率:54.91%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25,475票(↑20.60%)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5.64%
民主派得票 :減少6,340票(↓3.37%)
民主派得票率:下降5.06%
(註:勞永樂讚成廢除功能界別,實現普選,姑且將他的選票算入民主票。)
本區末席:陳淑莊[公民黨]距離取代王國興[工聯會]取得第七席還欠4,114票
九龍西
建制派得票 :85,657票
建制派得票率:36.91%
民主派得票 :146,424票
民主派得票率:63.09%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12,643票(↑17.32%)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1.57%
民主派得票 :增加25,601票(↑21.19%)
民主派得票率:上升4.60%
(註:08年劉千石的得票不算入建制票或民主票。)
本區末席:譚國僑[民協]距離取代梁美芬[西九新動力]取得第五席還欠3,915票
九龍東
建制派得票 :126,785票
建制派得票率:44.52%
民主派得票 :157,997票
民主派得票率:55.48%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22,993票(↑22.15%)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0.59%
民主派得票 :增加25,544票(↑19.29%)
民主派得票率:下降0.59%
(註:嚴鳳至的票算入了民主票。)
本區末席:黃洋達[人民力量]距離取代謝偉俊取得第五席還欠1,939票
新界西
建制派得票 :214,447票
建制派得票率:43.01%
民主派得票 :272,166票
民主派得票率:54.58%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64,849票(↑43.35%)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5.45%
民主派得票 :增加27,896票(↑11.42%)
民主派得票率:下降6.75%
(註一:何君堯的票算入建制票。)
(註二:陳強為中國廣東省政協常委,其票屬建制票。)
(註三:牧師陳一華的票不算入建制票或民主票。)
本區末席:李永達[民主黨]距離取代梁志祥[民建聯]取得第九席還欠986票
新界東
建制派得票 :196,889票
建制派得票率:42.36%
民主派得票 :261,577票
民主派得票率:56.28%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得票 :增加45,125票(↑29.73%)
建制派得票率:上升0.31%
民主派得票 :增加57,547票(↑28.21%)
民主派得票率:下降0.25%
(註一:龐一鳴的票算入了民主票。)
(註二:龐愛蘭屬公民力量及新世紀論壇,其得票為建制票。)
(註三:方國珊曾加入自由黨,亦在2011年得到新界社團聯會[中聯辦]祝福,其得票算入建制票。)
(註四:何民傑、陳國強及梁安琪的票不算入建制票或民主票。)
本區末席:方國珊距離取代范國威[新民主同盟]取得第九席還欠4,028票
全港直選總計
建制派總得票 :772,909票
建制派總得票率:42.68%
民主派總得票 :1,019,799票
民主派總得票率:56.31%
與08年比較
建制派總得票 :增加171,085票(↑28.43%)
建制派總得票率:上升2.97%
民主派總得票 :增加130,248票(↑14.64%)
民主派總得票率:下降2.39%
區議會(第二)
建制派得票 :723,071票
建制派得票率:45.42%
民主派得票 :807,480票
民主派得票率:50.73%
白韻琹得票 :61,321票
白韻琹得票率:3.85%
本區末席:劉江華[民建聯]距離取代何俊仁[民主黨]取得第五席還欠29,109票
其他功能界別(個人票)
建制派得票 :約44,399票~約51,145票
民主派得票 :約87,947票~約92,488票
注意:723,071代表中聯辦可直接或間接操控的票數,而且這數字不包含建制派在傳統功能界別(至少四萬)的得票,依此推論並與直選議席得票比較,白韻琹所得票不少來自泛民支持者。
各政治組織/重點參選人直選所得票數
親中共派
民建聯 (9席 [+2席]) 366,140 (+18,767)
工聯會 (3席 [+1席]) 127,857 (+41,546)
新民黨 (2席 [+1席]) 68,097 (-5,987)
自由黨 (1席 [+1席]) 48,702 (-3,909)
謝偉俊 (1席 [+1席]) 38,546 (+38,546)
梁美芬 (1席 [+0席]) 34,548 (+14,634)
方國珊 (0席 [+0席]) 24,594 (+24,594)
新世紀論壇 (0席 [+0席]) 23,988 (+3,533)
陳強 (0席 [+0席]) 16,767 (+16,767)
經濟動力 (0席 [+0席]) 5,717 (+5,717)
其他 (0席 [+0席]) 17,953
親中派總計 (17席 [+6席]) 772,909 (+171,085)
求和民主派
民主黨 (4席 [-4席]) 247,220 (-98,677)
民協 (0席 [-1席]) 30,634 (-11,577)
泛民主派
公民黨 (5席 [+1席]) 255,007 (+48,007)
人民力量 (3席 [+1席]) 176,250 (+106,515)
工黨 (3席 [+1席]) 112,140 (+38,887)
社民連 (1席 [+0席]) 87,997 (+4,342)
街工 (1席 [+0席]) 43,799 (+1,358)
新民主同盟 (1席 [+1席]) 28,621 (+28,621)
民主陣線 (0席 [+0席]) 2,896 (+2,896)
其他 (0席 [+0席]) 35,235
民主派總計 (18席 [-1席]) 1,019,799 (+130,248)
Wednesday, 1 August 2012
2012年立法會選舉最佳結果
本屈立法會有七十席議席,其中二十四席,即關鍵的三分之一議席,擁有最低限度的否決權,實用於以下八種情況:
1. 否決修訂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基本法附件一);
2. 否決修訂立法會選舉辦法(基本法附件二);
3. 否決行政長官彈劾案(基本法第73(9)條);
4. 否決因被判監而解除立法會議員職務(基本法第79(6)條);
5. 否決解除被判監立法會議員職務的動議(基本法第79(7)條);
6. 否決修訂基本法(基本法第159條);
7. 否決被行政長官發回重議的法案(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6條);
8. 因行政長官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對原案的否決權(基本法52(2)條)。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第1、2項,並且是對香港民主發展最為重要的否決權,如果泛民無法得到否決權,則代表在廢除功能界別以進行真正普選及廢除「小圈子特首提名委員會」制度這兩個關鍵問題上,無法運用否決權與政府談判,要求政府修改方案。
本人對泛民的定義是:
在政改方案和普選的立場上以香港真正民主普選發展為依歸,並且堅守這個原則。
2012年立法會選舉名單
以下是本人認為最佳的結果(不會脫離泛民票數基礎),但要達成以下結果很難,不過香港已經難以繼續讓步,期望最佳結果得以達成。
香港島 以下5席中的4席
劉嘉鴻 [人民力量] (當選可能性略低)
陳家洛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陳淑莊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略低)
吳文遠 [社民連] (當選可能性低)
何秀蘭 [工黨] (當選可能性高)
九龍西 3席
毛孟靜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略高)
黃毓民 [人民力量] (當選可能性高)
黃逸旭 [獨立] (當選可能性低)
九龍東 3席
梁家傑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陶君行 [社民連] (當選可能性略低)
黃洋達 [人民力量] (當選可能性略低)
新界西 5席
郭家麒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余若薇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略低)
梁耀忠 [街工] (當選可能性高)
陳偉業 [人民力量] (當選可能性高)
李卓人 [工黨] (當選可能性高)
新界東 5席
張超雄 [工黨] (當選可能性略高)
陳志全 [人民力量/前綫](當選可能性略低)
范國威 [新民主同盟](當選可能性略高)
湯家驊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梁國雄 [社民連] (當選可能性高)
法律界 1席
郭榮鏗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社會福利界 1席
張國柱 [工黨] (當選可能性高)
資訊科技界 1席
莫乃光 [獨立] (當選可能性一半)
工程界 1席
黎廣德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一半)
會計界
梁繼昌
教育界
〈未確定是否屬於泛民〉葉建源 [教協](當選可能性高)
區議會(第二)
〈對是否屬於泛民有爭議〉涂謹申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高)
假若上述候選人均當選,則確保24席泛民議席,並且有2席期盼能歸類為泛民。26席中,其中24席當選可能性都在略低或以上,但只有16席在略高或以上,情況險峻。
以直選及功能界別劃分:
直選議席共20席;
功能界別議席共6席。
以當選可能性劃分(百分比並非實際數據,只屬感覺上的參考):
高 -14席(90%)
略高-2席 (75%)
一半-2席 (50%)
略低-6席 (25%)
低 -2席 (5%)
雖然以本人上述的原則,民主黨及民協已經被剔出泛民,但本人仍對他們的當選可能性作個判斷,判斷如下:(不包括民主黨涂謹申)
香港島
單仲偕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九龍西
黃碧雲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譚國僑 [民協](當選可能性略低)
九龍東
胡志偉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新界西
李永達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陳樹英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低)
新界東
蔡耀昌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低)
黃成智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低)
劉慧卿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
吳永輝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低)
衛生服務界
李國麟
區議會(第二)
何俊仁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高)
馮檢基 [民協](當選可能性略低)
若算入這兩個政黨,舊泛民定義的議席當選可能性略高以上(有調整)將有24席,分別為:港島4、九西3、九東2、新西5、新東5、法律界1、社福界1、教育界1、區議會(第二)2。
※本文內容主要考慮因素:
2008年立法會選舉結果
2010年「公民黨」、「社民連」發起五區公投運動
2010年立法會五區補選結果(五區公投)
2010年時任「公民黨」黨魁余若薇與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進行了公開辯論
2010年「民主黨」領頭通過偽政改方案,鄭家富及多名區議員退黨
2010年「新民主同盟」成立
2011年「社民連」分裂,「人民力量」成立
2011年區議會選舉結果
2011年年底「工黨」成立
2012年何俊仁參選行政長官(馮檢基參與初選)
2012年立法會,黃毓民、陳偉業、梁國雄領頭的「拉布」成效顯著
1. 否決修訂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基本法附件一);
2. 否決修訂立法會選舉辦法(基本法附件二);
3. 否決行政長官彈劾案(基本法第73(9)條);
4. 否決因被判監而解除立法會議員職務(基本法第79(6)條);
5. 否決解除被判監立法會議員職務的動議(基本法第79(7)條);
6. 否決修訂基本法(基本法第159條);
7. 否決被行政長官發回重議的法案(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6條);
8. 因行政長官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對原案的否決權(基本法52(2)條)。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第1、2項,並且是對香港民主發展最為重要的否決權,如果泛民無法得到否決權,則代表在廢除功能界別以進行真正普選及廢除「小圈子特首提名委員會」制度這兩個關鍵問題上,無法運用否決權與政府談判,要求政府修改方案。
本人對泛民的定義是:
在政改方案和普選的立場上以香港真正民主普選發展為依歸,並且堅守這個原則。
2012年立法會選舉名單
以下是本人認為最佳的結果(不會脫離泛民票數基礎),但要達成以下結果很難,不過香港已經難以繼續讓步,期望最佳結果得以達成。
香港島 以下5席中的4席
劉嘉鴻 [人民力量] (當選可能性略低)
陳家洛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陳淑莊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略低)
吳文遠 [社民連] (當選可能性低)
何秀蘭 [工黨] (當選可能性高)
九龍西 3席
毛孟靜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略高)
黃毓民 [人民力量] (當選可能性高)
黃逸旭 [獨立] (當選可能性低)
九龍東 3席
梁家傑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陶君行 [社民連] (當選可能性略低)
黃洋達 [人民力量] (當選可能性略低)
新界西 5席
郭家麒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余若薇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略低)
梁耀忠 [街工] (當選可能性高)
陳偉業 [人民力量] (當選可能性高)
李卓人 [工黨] (當選可能性高)
新界東 5席
張超雄 [工黨] (當選可能性略高)
陳志全 [人民力量/前綫](當選可能性略低)
范國威 [新民主同盟](當選可能性略高)
湯家驊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梁國雄 [社民連] (當選可能性高)
法律界 1席
郭榮鏗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高)
社會福利界 1席
張國柱 [工黨] (當選可能性高)
資訊科技界 1席
莫乃光 [獨立] (當選可能性一半)
工程界 1席
黎廣德 [公民黨] (當選可能性一半)
會計界
梁繼昌
教育界
〈未確定是否屬於泛民〉葉建源 [教協](當選可能性高)
區議會(第二)
〈對是否屬於泛民有爭議〉涂謹申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高)
假若上述候選人均當選,則確保24席泛民議席,並且有2席期盼能歸類為泛民。26席中,其中24席當選可能性都在略低或以上,但只有16席在略高或以上,情況險峻。
以直選及功能界別劃分:
直選議席共20席;
功能界別議席共6席。
以當選可能性劃分(百分比並非實際數據,只屬感覺上的參考):
高 -14席(90%)
略高-2席 (75%)
一半-2席 (50%)
略低-6席 (25%)
低 -2席 (5%)
雖然以本人上述的原則,民主黨及民協已經被剔出泛民,但本人仍對他們的當選可能性作個判斷,判斷如下:(不包括民主黨涂謹申)
香港島
單仲偕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九龍西
黃碧雲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譚國僑 [民協](當選可能性略低)
九龍東
胡志偉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新界西
李永達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陳樹英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低)
新界東
蔡耀昌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低)
黃成智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低)
劉慧卿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略高)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
吳永輝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低)
衛生服務界
李國麟
區議會(第二)
何俊仁 [民主黨](當選可能性高)
馮檢基 [民協](當選可能性略低)
若算入這兩個政黨,舊泛民定義的議席當選可能性略高以上(有調整)將有24席,分別為:港島4、九西3、九東2、新西5、新東5、法律界1、社福界1、教育界1、區議會(第二)2。
※本文內容主要考慮因素:
2008年立法會選舉結果
2010年「公民黨」、「社民連」發起五區公投運動
2010年立法會五區補選結果(五區公投)
2010年時任「公民黨」黨魁余若薇與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進行了公開辯論
2010年「民主黨」領頭通過偽政改方案,鄭家富及多名區議員退黨
2010年「新民主同盟」成立
2011年「社民連」分裂,「人民力量」成立
2011年區議會選舉結果
2011年年底「工黨」成立
2012年何俊仁參選行政長官(馮檢基參與初選)
2012年立法會,黃毓民、陳偉業、梁國雄領頭的「拉布」成效顯著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6條
(1) 除本議事規則第49B條(取消議員的資格)及第66條(發回重議的法案),以及《基本法》第五
十二(二)條、第七十三(九)條(關乎彈劾案的部分)、第一百五十九條、附件一及附件二另有規定外,
所有提交立法會或全體委員會表決的議案,在符合第(2)款的規定下,均須獲得出席會議的議員的過
半數票,方為通過。
(2) 由議員提出的議案(但根據第(1)款所提述的例外議事規則或《基本法》條文動議的議案除
外)或法案,或議員對任何議案或法案提出的修正案,須分別獲下列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
票,方為通過—
.(a) 功能界別選擧產生的議員(第I部分);及
.(b) 地方選區直接選擧產生的議員(第II部分)。
(3) 任何議案如不獲通過,即當作被否決。
(4) 若表決贊成某議題的議員多於在進行表決時在席議員的半數,議題即獲得過半數票。
Saturday, 21 July 2012
2012年立法會選舉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最基本分析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下稱「區二」)的分票基本劃分為中國共產黨的票與香港人的票,假設中共在這四年間沒有種更多的票,估計中共的票有53至58萬(扣除傳統功能組別最少2萬票)。
泛民主派在2008年得票為889,551票,可估計香港人的票最少有81萬(扣除傳統功能組別約7萬票及約2萬已申報棄票),但由於區二的存在本身和民主黨及民協有極大問題和爭議,因此可預期81萬中將有不少票成為白票,可是白票數字是10萬、20萬,還是40萬,至今仍難以估計。
民主黨及民協(扣除鄭家富及加入劉慧卿)(下稱「兩民」)在2008年所得票為346,177票,而另外還須考慮到2010年補選中有464,561票投向公民黨及社民連。假設兩民的票不流走,或假定補選中沒投公社兩黨的仍然對兩民抱有期望,那兩民在區二中將最少獲35至43萬票。不過要注意,由於兩民讚成通過政改方案是補選後的事,所以補選的票數仍未能作準。另外,相信有為數不少的香港人會「含淚投票」給兩民,所以兩民仍有機會得到43萬以上的票數。再者,由於涂謹申曾表達反對2012政改方案和考慮退黨,涂謹申很有機會成為「含淚投票」的最後選擇。
如果公民黨司馬文最後無法參選,請勸籲身邊不想投白票的人投票給民主黨涂謹申。當然,若司馬文參選,請投票給司馬文。對於民主支持者的投票準則,筆者未來會再細講。
中共如果理解形勢,牠們將有極大可能平均分票給三位派出的參選人,即可估計牠們每人可獲17至20萬票。因此,兩民必須確保其參選人每人最少獲21萬票才可絕對取得3席,保守估計他們最少需要總共60至65萬香港人的票,而且還需要做到平均分佈。
但若中共打定輸數,只取兩席,那第二席將成民建聯與工聯會之爭,而兩民取最後一席的所需得票將會減少,取第三席變相容易。
當然,假若司馬文參選,這文就可改寫。另外,中共派遣的白韻琹有機會莫名其妙地吸走香港人5萬至7.5萬票,敬請留意。
對於有關白韻琹的新聞指出,中聯辦曾阻止白韻琹參選,估計中聯辦真的害怕白韻琹吸走中共的票,但目前看,她對兩民的威脅仍大於對李慧琼。
待續...
※本BLOG內容純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任何候選人的立場。
2012年立法會選舉確認名單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白韻琹
劉江華 [民建聯/公民力量]
李慧琼 [民建聯]
洪連杉 [民建聯]
陳學鋒 [民建聯]
朱立威 [民建聯]
顏汶羽 [民建聯]
陳婉嫻 [工聯會]
梁子穎 [工聯會]
黃潤昌 [工聯會]
何俊仁 [民主黨]
馮檢基 [民協]
涂謹申 [民主黨]
泛民主派在2008年得票為889,551票,可估計香港人的票最少有81萬(扣除傳統功能組別約7萬票及約2萬已申報棄票),但由於區二的存在本身和民主黨及民協有極大問題和爭議,因此可預期81萬中將有不少票成為白票,可是白票數字是10萬、20萬,還是40萬,至今仍難以估計。
民主黨及民協(扣除鄭家富及加入劉慧卿)(下稱「兩民」)在2008年所得票為346,177票,而另外還須考慮到2010年補選中有464,561票投向公民黨及社民連。假設兩民的票不流走,或假定補選中沒投公社兩黨的仍然對兩民抱有期望,那兩民在區二中將最少獲35至43萬票。不過要注意,由於兩民讚成通過政改方案是補選後的事,所以補選的票數仍未能作準。另外,相信有為數不少的香港人會「含淚投票」給兩民,所以兩民仍有機會得到43萬以上的票數。再者,由於涂謹申曾表達反對2012政改方案和考慮退黨,涂謹申很有機會成為「含淚投票」的最後選擇。
如果公民黨司馬文最後無法參選,請勸籲身邊不想投白票的人投票給民主黨涂謹申。當然,若司馬文參選,請投票給司馬文。對於民主支持者的投票準則,筆者未來會再細講。
中共如果理解形勢,牠們將有極大可能平均分票給三位派出的參選人,即可估計牠們每人可獲17至20萬票。因此,兩民必須確保其參選人每人最少獲21萬票才可絕對取得3席,保守估計他們最少需要總共60至65萬香港人的票,而且還需要做到平均分佈。
但若中共打定輸數,只取兩席,那第二席將成民建聯與工聯會之爭,而兩民取最後一席的所需得票將會減少,取第三席變相容易。
當然,假若司馬文參選,這文就可改寫。另外,中共派遣的白韻琹有機會莫名其妙地吸走香港人5萬至7.5萬票,敬請留意。
對於有關白韻琹的新聞指出,中聯辦曾阻止白韻琹參選,估計中聯辦真的害怕白韻琹吸走中共的票,但目前看,她對兩民的威脅仍大於對李慧琼。
待續...
※本BLOG內容純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任何候選人的立場。
2012年立法會選舉確認名單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白韻琹
劉江華 [民建聯/公民力量]
李慧琼 [民建聯]
洪連杉 [民建聯]
陳學鋒 [民建聯]
朱立威 [民建聯]
顏汶羽 [民建聯]
陳婉嫻 [工聯會]
梁子穎 [工聯會]
黃潤昌 [工聯會]
何俊仁 [民主黨]
馮檢基 [民協]
涂謹申 [民主黨]
2012年立法會選舉簡單資料估計
香港島
投票數:302,952~347,353
一席線:43,279~49,622
最後一席:21,640~34,735 (21,640~30,295/24,811~34,735)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84,357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78,966
九龍西
投票數:205,472~237,288
一席線:41,094~47,458
最後一席:20,547~33,221 (20,547~28,766/23,729~33,221)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80,67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75,269
九龍東
投票數:244,493~313,381
一席線:48,899~62,676
最後一席:24,450~43,873 (24,450~34,229/31,338~43,873)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106,57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94,839
新界西
投票數:416,944~524,078
一席線:46,327~58,231
最後一席:23,164~40,762 (23,164~32,429/29,116~40,762)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98,993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88,874
新界東
投票數:384,901~489,226
一席線:42,767~54,358
最後一席:21,384~38,051 (21,384~29,937/27,179~38,051)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92,04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82,556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投票數:1,446,914~1,776,935
一席線:289,383~355,387
最後一席:180,000~240,000
※由於預期2012年投票率會高於上屆但仍低於前屆,投票數範圍以2008年及2004年投票率乘以本年選民登記冊人數計算所得。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則乘以該兩年整體投票率作估算。
※每區排名最後一席所得票數:保守估計為一席線的50%至70%票數,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除外。
由於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比較特別
歡迎參考2012年立法會選舉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最基本分析
投票數:302,952~347,353
一席線:43,279~49,622
最後一席:21,640~34,735 (21,640~30,295/24,811~34,735)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84,357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78,966
九龍西
投票數:205,472~237,288
一席線:41,094~47,458
最後一席:20,547~33,221 (20,547~28,766/23,729~33,221)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80,67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75,269
九龍東
投票數:244,493~313,381
一席線:48,899~62,676
最後一席:24,450~43,873 (24,450~34,229/31,338~43,873)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106,57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94,839
新界西
投票數:416,944~524,078
一席線:46,327~58,231
最後一席:23,164~40,762 (23,164~32,429/29,116~40,762)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98,993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88,874
新界東
投票數:384,901~489,226
一席線:42,767~54,358
最後一席:21,384~38,051 (21,384~29,937/27,179~38,051)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92,04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82,556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投票數:1,446,914~1,776,935
一席線:289,383~355,387
最後一席:180,000~240,000
※由於預期2012年投票率會高於上屆但仍低於前屆,投票數範圍以2008年及2004年投票率乘以本年選民登記冊人數計算所得。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則乘以該兩年整體投票率作估算。
※每區排名最後一席所得票數:保守估計為一席線的50%至70%票數,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除外。
由於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比較特別
歡迎參考2012年立法會選舉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最基本分析
Thursday, 19 July 2012
2012年立法會選舉確認名單
香港島 - 14個名單
九龍西 - 9個名單
九龍東 - 9個名單
新界西 - 16個名單
新界東 - 19個名單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 7個名單
藍色標示:親香港人士或泛民主派(包括公民黨、新民主同盟、社民連、工黨、人民力量、前綫、民主陣線、街工)
紫紅標示:疑似求和派
淺紅標示:疑似建制派或不明
紅色標示:親中共人士或保皇建制派(包括民建聯、公民力量、工聯會、新民黨、西九新動力、自由黨、新世紀論壇)
深紅標示:求和派(包括民主黨、民協)
※劃分派別基本準則:對六四立場、對普選立場、對2012政改方案立場及對人大釋法立場等。因應未來公開的立場表述,紫紅及淺紅標示者有機會改列其他標示。
香港島
① 許清安 相關消息 (註:福建同鄉會)
② 單仲偕 [民主黨]
。 楊森 [民主黨]
。 柴文瀚 [民主黨]
。 鄭麗琼 [民主黨]
。 梁淑楨 [民主黨]
。 許智峯 [民主黨]
③ 勞永樂 2006年2月13日東方日報:勞永樂現身民建聯大會
④ 劉嘉鴻 [人民力量]
。 蕭若元
。 歐陽英傑
⑤ 鍾樹根 [民建聯]
。 丁江浩 [民建聯]
。 周潔冰 [民建聯]
。 龔栢祥 [民建聯]
。 顏尊廉 [民建聯]
。 李均頤 [民建聯]
。 鄭志成 [民建聯]
⑥ 吳榮春(極有可能是中國共產黨員或中國共產黨擁戴者)
⑦ 何秀蘭 [工黨]
。 鄭司律 [工黨]
。 鍾松輝 [工黨]
⑧ 葉劉淑儀 [新民黨]
。 黃楚峰 [新民黨]
。 謝子祺 [新民黨]
⑨ 王國興 [工聯會]
。 潘佩璆 [工聯會]
。 朱天樂 [工聯會]
。 何毅淦 [工聯會]
。 陳智恒 [工聯會]
⑩ 陳家洛 [公民黨]
。 陳淑莊 [公民黨]
⑪ 何家泰(註:事旦男)
⑫ 曾鈺成 [民建聯]
⑬ 劉健儀 [自由黨]
。 邵家輝 [自由黨]
。 李鎮強 [自由黨]
⑭ 吳文遠 [社民連]
九龍西
① 黃以謙
② 黃碧雲 [民主黨]
。 張文光 [民主黨]
。 李耀基 [民主黨]
。 袁海文 [民主黨]
。 莊妙嫦 [民主黨]
③ 譚國僑 [民協]
。 廖成利 [民協]
。 莫嘉嫻 [民協]
。 黃志勇 [民協]
。 吳寶珊 [民協]
④ 黃逸旭(註:以民主立場參選2011年區議會並當選)
⑤ 蔣麗芸 [民建聯]
。 葉傲冬 [民建聯]
。 鄭泳舜 [民建聯]
。 陳偉明 [民建聯]
。 林心廉 [民建聯]
⑥ 黃毓民 [人民力量]
。 嚴達明 [人民力量]
。 周峻翹 [人民力量]
。 劉鐵煒 [人民力量]
⑦ 林依麗 [香港關注會](註:非保皇黨)
。 何家權 [香港關注會]
。 區咏豪 [香港關注會]
。 李家威 [香港關注會]
⑧ 梁美芬 [西九新動力]
。 楊永杰 [西九新動力]
。 韋海英 [西九新動力]
。 梁文廣 [西九新動力]
⑨ 毛孟靜 [公民黨]
。 王德全 [公民黨]
九龍東
① 梁家傑 [公民黨]
。 譚文豪 [公民黨]
② 黃國健 [工聯會]
。 簡銘東 [工聯會]
。 莫健榮 [工聯會]
。 何啟明 [工聯會]
③ 陶君行 [社民連]
④ 嚴鳳至
。 陳向然
⑤ 胡志偉 [民主黨]
。 莫建成 [民主黨]
。 韓家銘 [民主黨]
⑥ 陳鑑林 [民建聯]
。 黎榮浩 [民建聯]
。 洪錦鉉 [民建聯]
。 柯創盛 [民建聯]
⑦ 謝偉俊
⑧ 黃洋達 [人民力量]
。 陳秀慧 [人民力量]
⑨ 譚香文
新界西
① 梁志祥 [民建聯]
。 曾憲強
。 呂堅 [民建聯]
。 李美辰
。 黃煒鈴 [民建聯]
。 徐君紹 [民建聯]
② 麥美娟 [工聯會]
。 陸頌雄 [工聯會]
。 陳文偉 [工聯會]
。 葛兆源 [工聯會]
。 鄧焯謙 [工聯會]
③ 陳樹英 [民主黨]
。 黃偉賢 [民主黨]
。 李洪波 [民主黨]
。 黃麗嫦 [民主黨]
。 何杏梅 [民主黨]
④ 陳偉業 [人民力量]
。 陳素玲 [人民力量]
。 黎樂民 [人民力量]
。 湯詠芝 [人民力量]
⑤ 麥業成 [民主陣線]
⑥ 曾健成 [社民連]
⑦ 郭家麒 [公民黨]
。 余若薇 [公民黨]
⑧ 田北辰 [新民黨]
。 張慧晶 [新民黨]
。 黃卓健 [新民黨]
。 何建昌 [新民黨]
⑨ 何君堯
⑩ 陳一華
⑪ 梁耀忠 [街工]
。 黃潤達 [街工]
⑫ 陳恒鑌 [民建聯]
。 潘志成 [民建聯]
。 林琳 [民建聯]
。 陳振中 [民建聯]
。 羅崑 [民建聯]
。 梁嘉銘 [民建聯]
。 曾大 [民建聯]
⑬ 陳強 [第3力量](註:中國廣東省政協常委、親建制組織「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會長)
。 丁衍華 [第3力量]
。 蘇嘉雯 [第3力量](註:「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鄒秉恬 [第3力量](註:前港進聯執委、「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鄧家良 [第3力量](註:「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潘小屏 [第3力量](註:親建制組織「新界社團聯會」曾助選)
。 GURUNG Raju [第3力量](註:尼泊爾人)
⑭ 李永達 [民主黨]
。 林立志 [民主黨]
。 黎敬瑋 [民主黨]
⑮ 李卓人 [工黨]
。 譚駿賢 [工黨]
⑯ 譚耀宗 [民建聯]
。 龍瑞卿 [民建聯]
。 葉文斌 [民建聯]
。 巫成峰 [民建聯]
新界東
① 梁國雄 [社民連]
② 葉偉明 [工聯會]
。 黃宏滔 [工聯會]
。 程岸麗 [工聯會]
。 簡兆祺 [工聯會]
。 曾勁聰 [工聯會]
。 張國和 [工聯會]
③ 劉慧卿 [民主黨]
。 柯耀林 [民主黨]
。 林少忠 [民主黨]
。 林咏然 [民主黨]
④ 梁安琪(曾加入自由黨)
⑤ 龐愛蘭 [公民力量/新世紀論壇]
。 譚領律 [公民力量]
。 羅光強 [公民力量]
。 陳國添 [公民力量]
。 蘇俊文 [新世紀論壇]
。 林松茵 [新世紀論壇]
。 梁家輝 [新世紀論壇]
。 陳敏娟 [新世紀論壇]
。 鄧永昌 [新世紀論壇]
⑥ 葛珮帆 [民建聯]
。 莊元苳 [民建聯]
。 李世榮 [民建聯]
。 李家良 [民建聯]
。 董健莉 [民建聯]
。 祁麗媚 [民建聯]
。 黃冰芬 [民建聯]
⑦ 陳志全 [人民力量/前綫]
。 袁彌明 [人民力量]
⑧ 邱榮光 [經濟動力]
。 湯寶珍 [經濟動力]
。 陳灶良 [經濟動力]
。 彭樹穩 [經濟動力]
。 劉偉倫 [經濟動力]
。 成國柱 [經濟動力]
。 文春輝 [經濟動力]
。 鄧光榮
。 駱水生
⑨ 陳克勤 [民建聯]
。 劉國勳 [民建聯]
。 黃碧嬌 [民建聯]
。 藍偉良 [民建聯]
。 胡健民 [民建聯]
。 姚銘 [民建聯]
⑩ 張超雄 [工黨]
。 郭永健 [工黨]
⑪ 蔡耀昌 [民主黨]
。 區鎮樺 [民主黨]
。 麥潤培 [民主黨]
。 鄺美娜 [民主黨]
⑫ 范國威 [新民主同盟]
。 任啟邦 [新民主同盟]
。 梁里 [新民主同盟]
。 梁永雄 [新民主同盟]
。 關永業 [新民主同盟]
。 丘文俊 [新民主同盟]
。 鍾錦麟 [新民主同盟]
。 張國強 [新民主同盟]
。 容溟舟 [新民主同盟]
⑬ 田北俊 [自由黨]
。 周梁淑怡 [自由黨]
。 梁志偉 [自由黨]
。 廖國華 [自由黨]
⑭ 黃成智 [民主黨]
。 羅世恩 [民主黨]
⑮ 湯家驊 [公民黨]
。 楊岳橋 [公民黨]
⑯ 何民傑(註:「107動力」召集人,非保皇黨)
。 LLOYO Belinda Elizabeth
⑰ 龐一鳴(註:反地產商)
⑱ 方國珊(註:親建制組織「新界社團聯會」曾助選;曾加入自由黨)
⑲ 陳國強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801 何俊仁 [民主黨]
。 鄺俊宇 [民主黨]
。 林紹輝 [民主黨]
802 涂謹申 [民主黨]
。 趙家賢 [民主黨]
。 區諾軒 [民主黨]
803 白韻琹
804 劉江華 [民建聯/公民力量]
805 馮檢基 [民協]
。 許錦成 [民協]
806 李慧琼 [民建聯]
。 洪連杉 [民建聯]
。 陳學鋒 [民建聯]
。 朱立威 [民建聯]
。 顏汶羽 [民建聯]
807 陳婉嫻 [工聯會]
。 梁子穎 [工聯會]
。 黃潤昌 [工聯會]
提名名單詳細資料:2012年立法會選舉官方網站
最新消息:香港電台專頁
議席分佈
香港島 7席
九龍西 5席
九龍東 5席
新界西 9席
新界東 9席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5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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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大學數學系「比例代表制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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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BLOG內容純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任何候選人的立場。
九龍西 - 9個名單
九龍東 - 9個名單
新界西 - 16個名單
新界東 - 19個名單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 7個名單
藍色標示:親香港人士或泛民主派(包括公民黨、新民主同盟、社民連、工黨、人民力量、前綫、民主陣線、街工)
紫紅標示:疑似求和派
淺紅標示:疑似建制派或不明
紅色標示:親中共人士或保皇建制派(包括民建聯、公民力量、工聯會、新民黨、西九新動力、自由黨、新世紀論壇)
深紅標示:求和派(包括民主黨、民協)
※劃分派別基本準則:對六四立場、對普選立場、對2012政改方案立場及對人大釋法立場等。因應未來公開的立場表述,紫紅及淺紅標示者有機會改列其他標示。
香港島
① 許清安 相關消息 (註:福建同鄉會)
② 單仲偕 [民主黨]
。 楊森 [民主黨]
。 柴文瀚 [民主黨]
。 鄭麗琼 [民主黨]
。 梁淑楨 [民主黨]
。 許智峯 [民主黨]
③ 勞永樂 2006年2月13日東方日報:勞永樂現身民建聯大會
④ 劉嘉鴻 [人民力量]
。 蕭若元
。 歐陽英傑
⑤ 鍾樹根 [民建聯]
。 丁江浩 [民建聯]
。 周潔冰 [民建聯]
。 龔栢祥 [民建聯]
。 顏尊廉 [民建聯]
。 李均頤 [民建聯]
。 鄭志成 [民建聯]
⑥ 吳榮春(極有可能是中國共產黨員或中國共產黨擁戴者)
⑦ 何秀蘭 [工黨]
。 鄭司律 [工黨]
。 鍾松輝 [工黨]
⑧ 葉劉淑儀 [新民黨]
。 黃楚峰 [新民黨]
。 謝子祺 [新民黨]
⑨ 王國興 [工聯會]
。 潘佩璆 [工聯會]
。 朱天樂 [工聯會]
。 何毅淦 [工聯會]
。 陳智恒 [工聯會]
⑩ 陳家洛 [公民黨]
。 陳淑莊 [公民黨]
⑪ 何家泰(註:事旦男)
⑫ 曾鈺成 [民建聯]
⑬ 劉健儀 [自由黨]
。 邵家輝 [自由黨]
。 李鎮強 [自由黨]
⑭ 吳文遠 [社民連]
九龍西
① 黃以謙
② 黃碧雲 [民主黨]
。 張文光 [民主黨]
。 李耀基 [民主黨]
。 袁海文 [民主黨]
。 莊妙嫦 [民主黨]
③ 譚國僑 [民協]
。 廖成利 [民協]
。 莫嘉嫻 [民協]
。 黃志勇 [民協]
。 吳寶珊 [民協]
④ 黃逸旭(註:以民主立場參選2011年區議會並當選)
⑤ 蔣麗芸 [民建聯]
。 葉傲冬 [民建聯]
。 鄭泳舜 [民建聯]
。 陳偉明 [民建聯]
。 林心廉 [民建聯]
⑥ 黃毓民 [人民力量]
。 嚴達明 [人民力量]
。 周峻翹 [人民力量]
。 劉鐵煒 [人民力量]
⑦ 林依麗 [香港關注會](註:非保皇黨)
。 何家權 [香港關注會]
。 區咏豪 [香港關注會]
。 李家威 [香港關注會]
⑧ 梁美芬 [西九新動力]
。 楊永杰 [西九新動力]
。 韋海英 [西九新動力]
。 梁文廣 [西九新動力]
⑨ 毛孟靜 [公民黨]
。 王德全 [公民黨]
九龍東
① 梁家傑 [公民黨]
。 譚文豪 [公民黨]
② 黃國健 [工聯會]
。 簡銘東 [工聯會]
。 莫健榮 [工聯會]
。 何啟明 [工聯會]
③ 陶君行 [社民連]
④ 嚴鳳至
。 陳向然
⑤ 胡志偉 [民主黨]
。 莫建成 [民主黨]
。 韓家銘 [民主黨]
⑥ 陳鑑林 [民建聯]
。 黎榮浩 [民建聯]
。 洪錦鉉 [民建聯]
。 柯創盛 [民建聯]
⑦ 謝偉俊
⑧ 黃洋達 [人民力量]
。 陳秀慧 [人民力量]
⑨ 譚香文
新界西
① 梁志祥 [民建聯]
。 曾憲強
。 呂堅 [民建聯]
。 李美辰
。 黃煒鈴 [民建聯]
。 徐君紹 [民建聯]
② 麥美娟 [工聯會]
。 陸頌雄 [工聯會]
。 陳文偉 [工聯會]
。 葛兆源 [工聯會]
。 鄧焯謙 [工聯會]
③ 陳樹英 [民主黨]
。 黃偉賢 [民主黨]
。 李洪波 [民主黨]
。 黃麗嫦 [民主黨]
。 何杏梅 [民主黨]
④ 陳偉業 [人民力量]
。 陳素玲 [人民力量]
。 黎樂民 [人民力量]
。 湯詠芝 [人民力量]
⑤ 麥業成 [民主陣線]
⑥ 曾健成 [社民連]
⑦ 郭家麒 [公民黨]
。 余若薇 [公民黨]
⑧ 田北辰 [新民黨]
。 張慧晶 [新民黨]
。 黃卓健 [新民黨]
。 何建昌 [新民黨]
⑨ 何君堯
⑩ 陳一華
⑪ 梁耀忠 [街工]
。 黃潤達 [街工]
⑫ 陳恒鑌 [民建聯]
。 潘志成 [民建聯]
。 林琳 [民建聯]
。 陳振中 [民建聯]
。 羅崑 [民建聯]
。 梁嘉銘 [民建聯]
。 曾大 [民建聯]
⑬ 陳強 [第3力量](註:中國廣東省政協常委、親建制組織「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會長)
。 丁衍華 [第3力量]
。 蘇嘉雯 [第3力量](註:「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鄒秉恬 [第3力量](註:前港進聯執委、「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鄧家良 [第3力量](註:「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潘小屏 [第3力量](註:親建制組織「新界社團聯會」曾助選)
。 GURUNG Raju [第3力量](註:尼泊爾人)
⑭ 李永達 [民主黨]
。 林立志 [民主黨]
。 黎敬瑋 [民主黨]
⑮ 李卓人 [工黨]
。 譚駿賢 [工黨]
⑯ 譚耀宗 [民建聯]
。 龍瑞卿 [民建聯]
。 葉文斌 [民建聯]
。 巫成峰 [民建聯]
新界東
① 梁國雄 [社民連]
② 葉偉明 [工聯會]
。 黃宏滔 [工聯會]
。 程岸麗 [工聯會]
。 簡兆祺 [工聯會]
。 曾勁聰 [工聯會]
。 張國和 [工聯會]
③ 劉慧卿 [民主黨]
。 柯耀林 [民主黨]
。 林少忠 [民主黨]
。 林咏然 [民主黨]
④ 梁安琪(曾加入自由黨)
⑤ 龐愛蘭 [公民力量/新世紀論壇]
。 譚領律 [公民力量]
。 羅光強 [公民力量]
。 陳國添 [公民力量]
。 蘇俊文 [新世紀論壇]
。 林松茵 [新世紀論壇]
。 梁家輝 [新世紀論壇]
。 陳敏娟 [新世紀論壇]
。 鄧永昌 [新世紀論壇]
⑥ 葛珮帆 [民建聯]
。 莊元苳 [民建聯]
。 李世榮 [民建聯]
。 李家良 [民建聯]
。 董健莉 [民建聯]
。 祁麗媚 [民建聯]
。 黃冰芬 [民建聯]
⑦ 陳志全 [人民力量/前綫]
。 袁彌明 [人民力量]
⑧ 邱榮光 [經濟動力]
。 湯寶珍 [經濟動力]
。 陳灶良 [經濟動力]
。 彭樹穩 [經濟動力]
。 劉偉倫 [經濟動力]
。 成國柱 [經濟動力]
。 文春輝 [經濟動力]
。 鄧光榮
。 駱水生
⑨ 陳克勤 [民建聯]
。 劉國勳 [民建聯]
。 黃碧嬌 [民建聯]
。 藍偉良 [民建聯]
。 胡健民 [民建聯]
。 姚銘 [民建聯]
⑩ 張超雄 [工黨]
。 郭永健 [工黨]
⑪ 蔡耀昌 [民主黨]
。 區鎮樺 [民主黨]
。 麥潤培 [民主黨]
。 鄺美娜 [民主黨]
⑫ 范國威 [新民主同盟]
。 任啟邦 [新民主同盟]
。 梁里 [新民主同盟]
。 梁永雄 [新民主同盟]
。 關永業 [新民主同盟]
。 丘文俊 [新民主同盟]
。 鍾錦麟 [新民主同盟]
。 張國強 [新民主同盟]
。 容溟舟 [新民主同盟]
⑬ 田北俊 [自由黨]
。 周梁淑怡 [自由黨]
。 梁志偉 [自由黨]
。 廖國華 [自由黨]
⑭ 黃成智 [民主黨]
。 羅世恩 [民主黨]
⑮ 湯家驊 [公民黨]
。 楊岳橋 [公民黨]
⑯ 何民傑(註:「107動力」召集人,非保皇黨)
。 LLOYO Belinda Elizabeth
⑰ 龐一鳴(註:反地產商)
⑱ 方國珊(註:親建制組織「新界社團聯會」曾助選;曾加入自由黨)
⑲ 陳國強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801 何俊仁 [民主黨]
。 鄺俊宇 [民主黨]
。 林紹輝 [民主黨]
802 涂謹申 [民主黨]
。 趙家賢 [民主黨]
。 區諾軒 [民主黨]
803 白韻琹
804 劉江華 [民建聯/公民力量]
805 馮檢基 [民協]
。 許錦成 [民協]
806 李慧琼 [民建聯]
。 洪連杉 [民建聯]
。 陳學鋒 [民建聯]
。 朱立威 [民建聯]
。 顏汶羽 [民建聯]
807 陳婉嫻 [工聯會]
。 梁子穎 [工聯會]
。 黃潤昌 [工聯會]
提名名單詳細資料:2012年立法會選舉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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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島 7席
九龍西 5席
九龍東 5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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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3 July 2012
香港一直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是中國領土?
「中國有五千餘年文化,香港一直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是中國領土。」
不問歷史,不問細節,這句句子已經出現了一個致命的問題:三個「中國」根本不是叙述同一件事。
我嘗試改正讓大家明白這句句子的兩個前設。
「華夏有五千餘年文化,香港曾經屬於中原以外的南蠻地域,又稱嶺南地區,其後被稱指屬華南的一部分...」
第一個「中國」指的是一個「文明地域」;
第二個「中國」指的可以是一個「地理位置」,例如「華南」就被認為是「中國」內的一個區域;另外也可以是指華夏歷朝[1] ,但華夏歷朝被定義為「中國朝代」也是「中華民國」成立之後的事,只要從不同角度去定義,華夏歷朝中不同朝代是否「中國朝代」之一這點,有很多商榷之處;
第三個「中國」指的可以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當一句句子中,同一個詞語出現多種意思,又沒有定義清楚,這句句子必然有誤導。這種利用「中國」去誤導人的句子,可以說多不勝數,也許幾十年來有不少香港人被誤導,從前的我也曾被誤導,但既然理解了謬誤存在,我也希望簡述一下想法。
在簡單表達了這句句子的錯誤後,講一下香港究竟何時開始成為「中國」一部分。以下「香港」指的是現今香港版圖內的地域。
在戰國前後,周朝和七國的彊域並沒有達到香港這個「南蠻」之地,而香港附近一帶則被認為是「百越族」生活的地方,又稱「嶺南」。到了秦朝,秦國統一「天下」後向南擴張彊域,在公元前214年,香港才成為被定義為「中國朝代」的秦國的彊域。可是,秦國在公元前207年滅亡,取而代之,南越國在公元前203年成為香港附近地域的國家,而這國家維持到公元前111前才結束,這88年,香港並不在「中國朝代」的西漢之內,根據某些定義,香港成為了「中國」一部分的幾年後,有一段長時間不屬於「中國」。當然,這樣對親中的人說的話,不難想像有人會堅持要說,之後還是有二千年是「中國」的,甚至硬指南越國也是「中國朝代」。這裡就存在著一個爭議,因為「中國朝代」本來就是人設定出來的詞語,元朝明明由非中原人的蒙古人建立,但就因為佔領了整個華北、華南,又學習華夏歷朝設立類似制度,結果就被定義成「中國朝代」。如果不是帝制沒落,也許由「倭人」在滿洲扶殖清皇室後人建立的「滿州國」也能被列為「中國朝代」之一,「必要時」倭人可能還會成為中華民族族群之一,從現在看就當然沒這種必要,也沒有人敢這樣說。
華夏歷朝中,經歷多次分裂、吞併、征服和被征服,領土大小經常改變,沒有人可以說準那個朝代的領土是「中國」領土,究竟中國(包括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甚麼根據可以一口咬定那個地方是它的領土呢?假若南宋的彊域被視為「中國朝代」的「固有領土」,那中國領土是不是只剩下一半領土,而且連北京也不是中國領土呢?若果是元朝,那中國領土是不是包含俄羅斯,甚至遠至東歐呢?反過來說,蒙古帝國是元朝建立前的一個國家,它佔領了大片中原大陸,那華北又應不應該是蒙古國領土呢?這裡想表達,對兩個中國的「宣稱」,其實沒必要視為絕對。
如果用民族去「識別」領土,中國人以至中華民族(華人),也是中華民國的「產物」,誰有資格說漢人、滿人與蒙人等就是同族?那為甚麼女真族就不是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憑甚麼將俄羅斯族與朝鮮族納入中華民族呢?其實執政者只是將當時領土內有一定數量的族裔納入一個自創的民族-中華民族,所以說中華民族是中國人,中國人居住的地方是中國領土,不合邏輯。簡直就像把「有水才發明杯」說成「有杯才有水」一樣。當然,我無意否定「華裔」這種族裔的統稱,畢竟稱呼只屬習慣,而身體特徵又的確相近,明白了原委又能接受的話,無傷大雅。
香港,在1842年被清帝國割讓,1898年釐定了現代版圖,當時清帝國尚存。1911年,清廷被推翻,中華民國在1912年正式成立,對於香港新界地區仍否屬於中華民國(的出租地),我個人是不予以肯定,雖然在這個問題上,在國際角度下,重要的是聯合王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繼承1898年簽定的協議中,清廷所代表的一方[2]。其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1954年與英國建交,1971年在聯合國上取代中華民國,1972年在聯合國上宣稱香港不屬於聯合國所指的殖民地或屬地,而是屬該國領土,並令其提案獲得接鈉[3],聯合國認同了香港是中國領土。雖然剛提到聯合王國是否承認這點在國際角度下猶其重要,而聯合王國在1972年亦不認同香港是中國領土,但以香港角度出發的話,最重要的是香港人是否接受這個觀點。
我不猜測,在70年代以至80年代,有多少香港人認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但在這篇文章中,我最想釐清的是「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個觀點。對於香港應否併入任何一個中國,我個人只接納人民公決的辦法,而對於中英雙方談判及《中英聯合聲明》,我認為由兩個國家私自決定一個地方的主權與治權問題,對該地方的公民並不公平,該聲明更可稱為對香港人的「不平等條約」。
英國為何將香港送出?
雖然我明白,用人多或人少、開發或未開發去評論一個地方的人有沒有自主權是不公道,但回望清廷割讓香港時的情況與英國移交主權給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時香港的情況,香港已經由一個小漁村發展成一個大城市,重視平等人權亦逐步成為國際趨勢,二戰後的香港人,猶其到八十年代,理應有自決與自主的權利。
當然,清廷割讓香港,對當時居於香港的人是不公道,特別在出租新界時,更有香港人主動抵抗。但是,在當時形勢下,不管是由於清廷本身的制度,抑或因其國體實際的軟弱,都不見得清廷有機會詢問香港居民的意見。因此,當時幾條「不平等條約」是對清廷的「不平等條約」,不願外國統治的香港居民只屬受害者。
但是,在20世紀中期,當時不但進入了「脫殖」獨立或自治時期,而且英國有足夠條件詢問香港人意見,甚至應該進行公決,因為即使PRC不願意,國際壓力下PRC亦不可能強行攻佔一個北約成員國的地方,最多只有經濟和入境封鎖,但以PRC當時的經濟狀況及依賴香港轉口的情況來說,PRC亦未必可以貿然與香港斷交,以上是假設香港公決決定不與PRC合併。即使經人民公決決定與中國合併,形式也可能不是今天在PRC政府直轄下的「特別行政區」制度。因此,我會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是對香港的「不平等條約」。
況且,為甚麼要跟另一個國家去談呢?一個地區的人可以決定一個地區的前途,特別指殖民地或屬地地區,這是二戰後已經出現的國際主流思想,亦是人權思想之一。像原本屬於西班牙的直布羅陀,因王室戰爭成為了英國殖民地,在20世紀經過兩次人民公投,今天就以英國自治領土繼續發展著了。(可以一提的是,英國也曾繞過直布羅陀直接找西班牙談判。)
我可以再講講,其實英國當時移交香港給中國,而沒有如對待其他前殖民地般,協助建立自治體系或獨立,大致可簡單分析成兩個主要原因:
一、香港在地緣文化上離英國太遠,香港雖然屬「殖民地」,但卻沒有像英國「殖民」美州般建立「殖民地」,在香港的人始終以華人為主,華人是比歐州人更遠離英國的人種,更別說英國人,在這種情況下,「保護香港的大英子民」的立場就變得軟弱。
二、在20世紀二戰後,英國不停為各個前殖民地建立民主體系,無論說英國忽然重視殖民地人的人權,還是說英國要跟從國際潮流,英國的確在這方面花了很多功夫,那為甚麼只有對應香港問題,要直至70年代才開始策劃民主,80年代後期民主體系才開始起步呢?這個問題,最好的解釋是「利益」。英國在1954年已經與PRC建交,沒記錯是最早與PRC建立的「西方」國家,而英國又一直「踏」著香港尋求到很多來自大陸的利益,英國當然不想貿然停止這種得益,所以不在香港建立民主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希望觸動PRC神經,令PRC提早要求英國與PRC談論香港問題,傷害英國利益。
反觀,PRC在鄧小平執政開始,經濟真正起步,香港是英國得到PRC信任,建立更友好關係,獲得更多貿易、商業投資、市場機會的一個好棋子。假若英國協助香港建立,或者在PRC不同意下在香港發展自治民主體系,一定會影響與PRC的關係,所以權衡利益後,英國必須交送香港給PRC和在與PRC協商後,才像亡羊補牢地發展那不足夠香港開始自治的民主。
[1]指在華夏文明地域中出現過的朝代、政體。
[2]一個政體得到了另一個政權的領土,不一定代表繼承了那個政權的身份,包含以該身份所簽定的國際協議,當然,視乎實際會繼承部分身份並不奇怪。
[3]原文:With the adoption of resolution 2908(XXVII) on 2 November 1972, the General Assembly among other things approved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which contained a recommendation that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dependencies be excluded from the list of territories to which the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was applicable.
Subsequently, on 14 December 1972, the United Kingdom informed the Secretary-General that in view of the Assembly's approval of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no useful purpose would be served by continuing to transmit information ou Hong Kong under Article 73e of the Charter. The United Kingdom also stated that the action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in no way affected the legal status of Hong Kong. Its views on that status were well known and it was unable to accept any differing views which had been or might be expressed by other Governments.
Quoted from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72: http://unyearbook.un.org/1972YUN/1972_P1_SEC3_CH6.pdf
不問歷史,不問細節,這句句子已經出現了一個致命的問題:三個「中國」根本不是叙述同一件事。
我嘗試改正讓大家明白這句句子的兩個前設。
「華夏有五千餘年文化,香港曾經屬於中原以外的南蠻地域,又稱嶺南地區,其後被稱指屬華南的一部分...」
第一個「中國」指的是一個「文明地域」;
第二個「中國」指的可以是一個「地理位置」,例如「華南」就被認為是「中國」內的一個區域;另外也可以是指華夏歷朝[1] ,但華夏歷朝被定義為「中國朝代」也是「中華民國」成立之後的事,只要從不同角度去定義,華夏歷朝中不同朝代是否「中國朝代」之一這點,有很多商榷之處;
第三個「中國」指的可以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當一句句子中,同一個詞語出現多種意思,又沒有定義清楚,這句句子必然有誤導。這種利用「中國」去誤導人的句子,可以說多不勝數,也許幾十年來有不少香港人被誤導,從前的我也曾被誤導,但既然理解了謬誤存在,我也希望簡述一下想法。
在簡單表達了這句句子的錯誤後,講一下香港究竟何時開始成為「中國」一部分。以下「香港」指的是現今香港版圖內的地域。
在戰國前後,周朝和七國的彊域並沒有達到香港這個「南蠻」之地,而香港附近一帶則被認為是「百越族」生活的地方,又稱「嶺南」。到了秦朝,秦國統一「天下」後向南擴張彊域,在公元前214年,香港才成為被定義為「中國朝代」的秦國的彊域。可是,秦國在公元前207年滅亡,取而代之,南越國在公元前203年成為香港附近地域的國家,而這國家維持到公元前111前才結束,這88年,香港並不在「中國朝代」的西漢之內,根據某些定義,香港成為了「中國」一部分的幾年後,有一段長時間不屬於「中國」。當然,這樣對親中的人說的話,不難想像有人會堅持要說,之後還是有二千年是「中國」的,甚至硬指南越國也是「中國朝代」。這裡就存在著一個爭議,因為「中國朝代」本來就是人設定出來的詞語,元朝明明由非中原人的蒙古人建立,但就因為佔領了整個華北、華南,又學習華夏歷朝設立類似制度,結果就被定義成「中國朝代」。如果不是帝制沒落,也許由「倭人」在滿洲扶殖清皇室後人建立的「滿州國」也能被列為「中國朝代」之一,「必要時」倭人可能還會成為中華民族族群之一,從現在看就當然沒這種必要,也沒有人敢這樣說。
華夏歷朝中,經歷多次分裂、吞併、征服和被征服,領土大小經常改變,沒有人可以說準那個朝代的領土是「中國」領土,究竟中國(包括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甚麼根據可以一口咬定那個地方是它的領土呢?假若南宋的彊域被視為「中國朝代」的「固有領土」,那中國領土是不是只剩下一半領土,而且連北京也不是中國領土呢?若果是元朝,那中國領土是不是包含俄羅斯,甚至遠至東歐呢?反過來說,蒙古帝國是元朝建立前的一個國家,它佔領了大片中原大陸,那華北又應不應該是蒙古國領土呢?這裡想表達,對兩個中國的「宣稱」,其實沒必要視為絕對。
如果用民族去「識別」領土,中國人以至中華民族(華人),也是中華民國的「產物」,誰有資格說漢人、滿人與蒙人等就是同族?那為甚麼女真族就不是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憑甚麼將俄羅斯族與朝鮮族納入中華民族呢?其實執政者只是將當時領土內有一定數量的族裔納入一個自創的民族-中華民族,所以說中華民族是中國人,中國人居住的地方是中國領土,不合邏輯。簡直就像把「有水才發明杯」說成「有杯才有水」一樣。當然,我無意否定「華裔」這種族裔的統稱,畢竟稱呼只屬習慣,而身體特徵又的確相近,明白了原委又能接受的話,無傷大雅。
香港,在1842年被清帝國割讓,1898年釐定了現代版圖,當時清帝國尚存。1911年,清廷被推翻,中華民國在1912年正式成立,對於香港新界地區仍否屬於中華民國(的出租地),我個人是不予以肯定,雖然在這個問題上,在國際角度下,重要的是聯合王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繼承1898年簽定的協議中,清廷所代表的一方[2]。其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1954年與英國建交,1971年在聯合國上取代中華民國,1972年在聯合國上宣稱香港不屬於聯合國所指的殖民地或屬地,而是屬該國領土,並令其提案獲得接鈉[3],聯合國認同了香港是中國領土。雖然剛提到聯合王國是否承認這點在國際角度下猶其重要,而聯合王國在1972年亦不認同香港是中國領土,但以香港角度出發的話,最重要的是香港人是否接受這個觀點。
我不猜測,在70年代以至80年代,有多少香港人認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但在這篇文章中,我最想釐清的是「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個觀點。對於香港應否併入任何一個中國,我個人只接納人民公決的辦法,而對於中英雙方談判及《中英聯合聲明》,我認為由兩個國家私自決定一個地方的主權與治權問題,對該地方的公民並不公平,該聲明更可稱為對香港人的「不平等條約」。
英國為何將香港送出?
雖然我明白,用人多或人少、開發或未開發去評論一個地方的人有沒有自主權是不公道,但回望清廷割讓香港時的情況與英國移交主權給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時香港的情況,香港已經由一個小漁村發展成一個大城市,重視平等人權亦逐步成為國際趨勢,二戰後的香港人,猶其到八十年代,理應有自決與自主的權利。
當然,清廷割讓香港,對當時居於香港的人是不公道,特別在出租新界時,更有香港人主動抵抗。但是,在當時形勢下,不管是由於清廷本身的制度,抑或因其國體實際的軟弱,都不見得清廷有機會詢問香港居民的意見。因此,當時幾條「不平等條約」是對清廷的「不平等條約」,不願外國統治的香港居民只屬受害者。
但是,在20世紀中期,當時不但進入了「脫殖」獨立或自治時期,而且英國有足夠條件詢問香港人意見,甚至應該進行公決,因為即使PRC不願意,國際壓力下PRC亦不可能強行攻佔一個北約成員國的地方,最多只有經濟和入境封鎖,但以PRC當時的經濟狀況及依賴香港轉口的情況來說,PRC亦未必可以貿然與香港斷交,以上是假設香港公決決定不與PRC合併。即使經人民公決決定與中國合併,形式也可能不是今天在PRC政府直轄下的「特別行政區」制度。因此,我會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是對香港的「不平等條約」。
況且,為甚麼要跟另一個國家去談呢?一個地區的人可以決定一個地區的前途,特別指殖民地或屬地地區,這是二戰後已經出現的國際主流思想,亦是人權思想之一。像原本屬於西班牙的直布羅陀,因王室戰爭成為了英國殖民地,在20世紀經過兩次人民公投,今天就以英國自治領土繼續發展著了。(可以一提的是,英國也曾繞過直布羅陀直接找西班牙談判。)
我可以再講講,其實英國當時移交香港給中國,而沒有如對待其他前殖民地般,協助建立自治體系或獨立,大致可簡單分析成兩個主要原因:
一、香港在地緣文化上離英國太遠,香港雖然屬「殖民地」,但卻沒有像英國「殖民」美州般建立「殖民地」,在香港的人始終以華人為主,華人是比歐州人更遠離英國的人種,更別說英國人,在這種情況下,「保護香港的大英子民」的立場就變得軟弱。
二、在20世紀二戰後,英國不停為各個前殖民地建立民主體系,無論說英國忽然重視殖民地人的人權,還是說英國要跟從國際潮流,英國的確在這方面花了很多功夫,那為甚麼只有對應香港問題,要直至70年代才開始策劃民主,80年代後期民主體系才開始起步呢?這個問題,最好的解釋是「利益」。英國在1954年已經與PRC建交,沒記錯是最早與PRC建立的「西方」國家,而英國又一直「踏」著香港尋求到很多來自大陸的利益,英國當然不想貿然停止這種得益,所以不在香港建立民主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希望觸動PRC神經,令PRC提早要求英國與PRC談論香港問題,傷害英國利益。
反觀,PRC在鄧小平執政開始,經濟真正起步,香港是英國得到PRC信任,建立更友好關係,獲得更多貿易、商業投資、市場機會的一個好棋子。假若英國協助香港建立,或者在PRC不同意下在香港發展自治民主體系,一定會影響與PRC的關係,所以權衡利益後,英國必須交送香港給PRC和在與PRC協商後,才像亡羊補牢地發展那不足夠香港開始自治的民主。
[1]指在華夏文明地域中出現過的朝代、政體。
[2]一個政體得到了另一個政權的領土,不一定代表繼承了那個政權的身份,包含以該身份所簽定的國際協議,當然,視乎實際會繼承部分身份並不奇怪。
[3]原文:With the adoption of resolution 2908(XXVII) on 2 November 1972, the General Assembly among other things approved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which contained a recommendation that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dependencies be excluded from the list of territories to which the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was applicable.
Subsequently, on 14 December 1972, the United Kingdom informed the Secretary-General that in view of the Assembly's approval of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no useful purpose would be served by continuing to transmit information ou Hong Kong under Article 73e of the Charter. The United Kingdom also stated that the action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in no way affected the legal status of Hong Kong. Its views on that status were well known and it was unable to accept any differing views which had been or might be expressed by other Governments.
Quoted from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72: http://unyearbook.un.org/1972YUN/1972_P1_SEC3_CH6.pdf
Tuesday, 8 May 2012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英國國民(海外)擁有的身份
BN(O),全名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中文是英國國民(海外),屬於英國國籍的一種。
BN(O) Passport是 BN(O) 的護照,即國籍上的身份證明文件。
在今天,一般BN(O)最少擁有三個身份:
此外還有:
及自行決定申請的:
假若你已誠心承認《香港基本法》加諸你身上的身份,那麼你還會是:
本文上述內容只是根據一些法律和實際狀況作解釋。
另外還有一點應該大家都知道的,就是中國不承認 BN(O) 的英國國民身份,BN(O) Passport 在香港、澳門和中國會被當地政府視之為旅遊証件,並且,BN(O)國民在香港、澳門和中國不受英國領事館保護。當然,相反地,BN(O)國民在中國以外的國家都會被視為擁有英國國籍,並且受當地英國領事館保護,法律權利和待遇與英國公民無異,詳情可參考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網站或向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查詢。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若閣下因信任本文內容,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行動而導致損失,本人是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BN(O) Passport是 BN(O) 的護照,即國籍上的身份證明文件。
在今天,一般BN(O)最少擁有三個身份:
一、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Hong Kong Permanent Resident);
二、英聯邦公民 (Commonwealth Citizen);
三、英國國民 (British National);
BN(O) 是其中一種英國國民身份,國籍上可以填Hong Kong、British或BN(O),但英國國民不等同英國公民 (British Citizen),單是擁有英國國民身份並不一定代表擁有英國居留權。
此外還有:
四、較具爭議的歐盟公民 (EU Citizen);
對於第四項,雖然官方曾澄清 BN(O) 不具 EU Citizen 的身份,但目前為止,仍有實例指出 BN(O) Passport 持有人在一些歐盟國家享有與 EU Citizen 同等的權利。
及自行決定申請的: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國籍身份 (HKSAR, PRC);
有關第五項,須在辦理了 HKSAR Passport(又稱特區護照) 後,才算真正承認這身份,如沒有,可不用理會。由於英國並沒有限制國民持有雙重國籍,因此目前為止,成為 "HKSAR, PRC" 並不會導致你失去 BN(O) 的身份。
假若你已誠心承認《香港基本法》加諸你身上的身份,那麼你還會是: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Chinese Citizen)
因為《香港基本法》加諸在你身上的身份,並沒有徵求過你的同意,因此你無須強迫自己承認。
但須注意,即使你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由於你無法在合理情況下從任何途徑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PRC Passport),亦即無法得到 "PRC" 的國民身份,嚴格上來說,你不應亦無法在法理上視自已為中國國民。(合理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沒有犯下刑事法、沒有受到法庭禁令。)
第六項除了適用於 BN(O),還適用於所有一般華裔香港居民。從另一方面來說,由於香港目前是中國轄管的領土,而香港有簽發 HKSAR Passport 的權利,"HKSAR, PRC" 也可以稱作為一種中國國籍,但並不是一個完整的中國國籍,因為中國國籍法和中國本土法律並沒有將 "HKSAR, PRC" 列為中國國籍之一,《香港基本法》亦只是授權香港政府簽發 HKSAR Passport,但沒有延伸至中國國籍。
此外,由於中國本土法律沒有提及,HKSAR Passport 在中國本土亦不可作為中國國籍在法律上的有效證明。現實上,HKSAR Passport 持有人無論在香港邊境的中國關口還是由其他國家抵達中國的邊境關口,也不能使用 HKSAR Passport 入境中國(須使用來往香港及中國的通行證-俗稱回鄉證)。仍須注意的是,假若你持 HKSAR Passport 入境中國以外的任何一個國家,你將被視為持有中國國籍身份,因為外國政府未必會刻意劃分 "HKSAR, PRC" 和 "PRC"。
本文上述內容只是根據一些法律和實際狀況作解釋。
另外還有一點應該大家都知道的,就是中國不承認 BN(O) 的英國國民身份,BN(O) Passport 在香港、澳門和中國會被當地政府視之為旅遊証件,並且,BN(O)國民在香港、澳門和中國不受英國領事館保護。當然,相反地,BN(O)國民在中國以外的國家都會被視為擁有英國國籍,並且受當地英國領事館保護,法律權利和待遇與英國公民無異,詳情可參考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網站或向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查詢。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若閣下因信任本文內容,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行動而導致損失,本人是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Friday, 4 May 2012
12年5月4日,香港狀況
按:寫文章時,對象是台灣人
現在香港也走入危機局面
在3月25日,梁振英當選行政長官
此前的幾個月,風雨交加
因為建制派出現兩名特首候選人
唐英年由大熱到最後被迫落選
中共在選舉期間的操控表露無遺
唐英年雖屬建制,親中但未至於親共(依賴中國和擁戴中共之分)
但梁振英卻明顯是親共的
在大陸也有官職-全國政制委員
亦曾發表過親共言論-在劉曉波獲獎那期間說過「為甚麼中國第一個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人不是鄧小平先生?」
建制的唐英年參選卻有其他建制人士被派出來
只能表明中共有直接介入管治香港的念頭
(亦即進一步減少香港自行決策的彈性,其實這幾年也一直出現港府被中共背後脅持的情況)
揀選一個施政時會有接近中共思想的行事方式和
必要時會奉行中共指定的政策的人
我不會要拿香港跟台灣比差
只是香港這邊也處於危險狀態
香港九七年後就活在刀子下
外交上被中共鉗制,軍隊完全不受香港控制
香港人連揀選一個會捍衛香港獨立性的元首也沒無子
香港在國際舞台上有「正名」
甚至在某些場合能與中國站在同等的地平線上
(但香港官員不懂這樣看,大陸官員不會這樣看)
但香港,終歸是淪陷了
要建立與中國對等的關係非常難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有同樣想法
縱使香港曾經被英國佔領
縱使大部分香港人都是幾十年來從大陸逃難來的
但香港在過去多年一直獨立於元祖國(清帝國)發展
無論如何,歸還給元祖國也必應過問全部香港人,更何況送給一個與香港無締約關係的專政國家
九七年的一次主權移交在我觀點上是不合法理的
因此,也許此說極端,老實說我無法接受香港現在欣然受別國管轄
我不太相信有多少個台灣人甘於受中共擺佈
只要你們不放棄
沒有人可以代表你們放棄
真的,請加油!
現在香港也走入危機局面
在3月25日,梁振英當選行政長官
此前的幾個月,風雨交加
因為建制派出現兩名特首候選人
唐英年由大熱到最後被迫落選
中共在選舉期間的操控表露無遺
唐英年雖屬建制,親中但未至於親共(依賴中國和擁戴中共之分)
但梁振英卻明顯是親共的
在大陸也有官職-全國政制委員
亦曾發表過親共言論-在劉曉波獲獎那期間說過「為甚麼中國第一個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人不是鄧小平先生?」
建制的唐英年參選卻有其他建制人士被派出來
只能表明中共有直接介入管治香港的念頭
(亦即進一步減少香港自行決策的彈性,其實這幾年也一直出現港府被中共背後脅持的情況)
揀選一個施政時會有接近中共思想的行事方式和
必要時會奉行中共指定的政策的人
我不會要拿香港跟台灣比差
只是香港這邊也處於危險狀態
香港九七年後就活在刀子下
外交上被中共鉗制,軍隊完全不受香港控制
香港人連揀選一個會捍衛香港獨立性的元首也沒無子
香港在國際舞台上有「正名」
甚至在某些場合能與中國站在同等的地平線上
(但香港官員不懂這樣看,大陸官員不會這樣看)
但香港,終歸是淪陷了
要建立與中國對等的關係非常難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有同樣想法
縱使香港曾經被英國佔領
縱使大部分香港人都是幾十年來從大陸逃難來的
但香港在過去多年一直獨立於元祖國(清帝國)發展
無論如何,歸還給元祖國也必應過問全部香港人,更何況送給一個與香港無締約關係的專政國家
九七年的一次主權移交在我觀點上是不合法理的
因此,也許此說極端,老實說我無法接受香港現在欣然受別國管轄
我不太相信有多少個台灣人甘於受中共擺佈
只要你們不放棄
沒有人可以代表你們放棄
真的,請加油!
Saturday, 28 April 2012
Tang's illegal basement built up CY's war chest
Campaign donations to Leung Chun-ying were almost three times the amount received by his major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 rival, Henry Tang Ying-yen, after an illegal basement underneath Tang's Kowloon Tong family home was revealed.
The revelation came in expenses details submitted by the two election candidates yesterday.
They also showed Leung, now the chief executive-elect, and Tang were each backed by different big businesses during their campaigns.
Leung's top donor was not a tycoon, however, but a group of Beijing loyalists called the Association of Experts for Modernisation.
They donated more than HK$1 million to Leung, their former chairman in the 1980s. Maria Tam Wai-chu, a Hong Kong deputy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is an honorary chairwoman of the association.
Political scientist Li Pang-kwong, of Lingnan University, said the figures showed the furore over the illegal basement in February had dealt a considerable blow to Tang's fund-raising campaign while boosting Leung's progress.
"However, it would be difficult to judge how significantly the increase helped Leung to win, considering that Premier Wen Jiabao's comments in mid-March - that he believed the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 would produce a leader with majority support of the city - also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he said.
Before the existence of the illegal basement was confirmed in mid-February, Tang had accumulated HK$10 million from donors and Leung HK$11 million.
Leung received nine cheques of HK$500,000 or HK$1 million each starting from mid-December, while Tang got dozens of HK$100,000 and HK$200,000 cheques.
The amounts between the two candidates varied because they were believed to have imposed different caps on donations.
In the aftermath of the scandal, donations to Tang totalled HK$1.3 million, just over a third of the HK$3.7 million Leung received.
Among the big donors supporting Tang after mid-February were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nt vice-chairman Peter Lee Ka-kit, Macau casino tycoon Stanley Ho Hung-sun, his daughter Pansy Ho Chiu-king, and Thomas Lau Luen-hung, managing director of Lifestyl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Each gave HK$100,000.
In comparison, Leung received HK$2.4 million more than Tang. That included HK$500,000 each from Chow Tai Fook Nominee, which is owned by Cheng Yu-tong, father of New World Development chairman and Leung supporter Henry Cheng Kar-shun, and Walter Kwok Ping-sheung, scion of the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empire. Kwok was the last donor, giving only on Monday, almost a month after the vote.
Another supporter was industrialist Chiang Chen, known as the "King of Plastic Machines", who donated HK$500,000 to Leung. Carl Tong & Associates Management Consultancy gave HK$1 million. Tang also had the support of other notable tycoons, but apparently he set the donation cap at HK$200,000, believed to be one-fifth of Leung's cap.
Tang donated HK$900,000 and Leung HK$3.6 million, the amounts left over from their campaign expenses, to charities.
Copyright (c) 2012.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Publishers Ltd.
Copied from SCMP.com
Declaration
Please DON'T use this article for commercial purposes if you are not copyright holders.
My blog would use this article for academic reference only.
If articles posted here create any problem, please contact me and I will stop publishing for public.
The revelation came in expenses details submitted by the two election candidates yesterday.
They also showed Leung, now the chief executive-elect, and Tang were each backed by different big businesses during their campaigns.
Leung's top donor was not a tycoon, however, but a group of Beijing loyalists called the Association of Experts for Modernisation.
They donated more than HK$1 million to Leung, their former chairman in the 1980s. Maria Tam Wai-chu, a Hong Kong deputy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is an honorary chairwoman of the association.
Political scientist Li Pang-kwong, of Lingnan University, said the figures showed the furore over the illegal basement in February had dealt a considerable blow to Tang's fund-raising campaign while boosting Leung's progress.
"However, it would be difficult to judge how significantly the increase helped Leung to win, considering that Premier Wen Jiabao's comments in mid-March - that he believed the chief executive election would produce a leader with majority support of the city - also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he said.
Before the existence of the illegal basement was confirmed in mid-February, Tang had accumulated HK$10 million from donors and Leung HK$11 million.
Leung received nine cheques of HK$500,000 or HK$1 million each starting from mid-December, while Tang got dozens of HK$100,000 and HK$200,000 cheques.
The amounts between the two candidates varied because they were believed to have imposed different caps on donations.
In the aftermath of the scandal, donations to Tang totalled HK$1.3 million, just over a third of the HK$3.7 million Leung received.
Among the big donors supporting Tang after mid-February were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nt vice-chairman Peter Lee Ka-kit, Macau casino tycoon Stanley Ho Hung-sun, his daughter Pansy Ho Chiu-king, and Thomas Lau Luen-hung, managing director of Lifestyl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Each gave HK$100,000.
In comparison, Leung received HK$2.4 million more than Tang. That included HK$500,000 each from Chow Tai Fook Nominee, which is owned by Cheng Yu-tong, father of New World Development chairman and Leung supporter Henry Cheng Kar-shun, and Walter Kwok Ping-sheung, scion of the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empire. Kwok was the last donor, giving only on Monday, almost a month after the vote.
Another supporter was industrialist Chiang Chen, known as the "King of Plastic Machines", who donated HK$500,000 to Leung. Carl Tong & Associates Management Consultancy gave HK$1 million. Tang also had the support of other notable tycoons, but apparently he set the donation cap at HK$200,000, believed to be one-fifth of Leung's cap.
Tang donated HK$900,000 and Leung HK$3.6 million, the amounts left over from their campaign expenses, to charities.
Copyright (c) 2012.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Publishers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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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8 March 2012
3.25特首選戰後感
這幾天有點疲累,因為經過特首選舉,我發現有香港人的思想不太傾向追求民主與自由,雖然一向有這種人,但今次卻讓我更有實感。
他們覺得如果生活會更好,民主自由等也是次要。他們的思想沒有違反人性,尋求飽足是人的本能,正因為這樣,我很灰心。還有香港人會認為,香港既成中國一部分,就擺脫不了被干預、被統治,香港自身根本毫無能力抵抗,這種...粗魯來說,被強暴還強迫自已享受的想法,令我覺得很無力。
當然,不是每個人也這樣,也未見得是佔了大部分,但一些人即使口不說出來,甚至不想去承認,那些人心裡也開始出現掙扎,因無力感而漸漸想去放棄,這是我所感受到的,甚至這幾天,我也被無力感困擾。
這幾天感到無力感的最大原因,沒錯,是梁振英。在舞台上,即電視等媒介上,他的確是表現得頗為不錯,令不少香港人感受到他可能真的能為香港帶來更好的前境(儘管選戰最後,多了香港人懷疑他的誠信)。但是,在舞台下,從很多傳言和證言能令人對他產生恐懼感。
他是共產黨的傳聞,雖然他否認,但有很多推論也增加這點的確信性,不過,最重要的是,我深信他無論是否共產黨員,可以確信的是他會比以前兩位特首更聽從中共指令辦事,我相信他愛黨愛國多於愛香港,單純這點足以為香港人帶來前所未有的恐懼。
另外還有幾件關於他的負面新聞,在我來看,他的詭辯越能騙得多香港人(或詭辯令他的嫌疑減少),他就越不能信任。並非我要驕傲,但我相信自已眼睛比一般香港人更能看出他是誠實說話還是避重就輕、回避問題,甚至帶上假面具。
另外,既有傳言(來自公務員的)亦有實證(來自城市大學教職員的)的話去證明梁振英行事獨裁、陰險等。還有,從梁振英發表的演說中可以知道,他會設法令2017年特首選舉在假民主下進行,問題只在於多少人被他騙到;他會設法立23條,問題同樣在於多少人被他騙到。
從他在舞台上的表現,我懼怕被他騙到的人會難以想象的多,而我就成了孤立無緩的一群。因為這眾多理由,我不得不擔心香港未來,自由還可支撐多久,我未敢思考。希望一切,只是過慮。
他們覺得如果生活會更好,民主自由等也是次要。他們的思想沒有違反人性,尋求飽足是人的本能,正因為這樣,我很灰心。還有香港人會認為,香港既成中國一部分,就擺脫不了被干預、被統治,香港自身根本毫無能力抵抗,這種...粗魯來說,被強暴還強迫自已享受的想法,令我覺得很無力。
當然,不是每個人也這樣,也未見得是佔了大部分,但一些人即使口不說出來,甚至不想去承認,那些人心裡也開始出現掙扎,因無力感而漸漸想去放棄,這是我所感受到的,甚至這幾天,我也被無力感困擾。
這幾天感到無力感的最大原因,沒錯,是梁振英。在舞台上,即電視等媒介上,他的確是表現得頗為不錯,令不少香港人感受到他可能真的能為香港帶來更好的前境(儘管選戰最後,多了香港人懷疑他的誠信)。但是,在舞台下,從很多傳言和證言能令人對他產生恐懼感。
他是共產黨的傳聞,雖然他否認,但有很多推論也增加這點的確信性,不過,最重要的是,我深信他無論是否共產黨員,可以確信的是他會比以前兩位特首更聽從中共指令辦事,我相信他愛黨愛國多於愛香港,單純這點足以為香港人帶來前所未有的恐懼。
另外還有幾件關於他的負面新聞,在我來看,他的詭辯越能騙得多香港人(或詭辯令他的嫌疑減少),他就越不能信任。並非我要驕傲,但我相信自已眼睛比一般香港人更能看出他是誠實說話還是避重就輕、回避問題,甚至帶上假面具。
另外,既有傳言(來自公務員的)亦有實證(來自城市大學教職員的)的話去證明梁振英行事獨裁、陰險等。還有,從梁振英發表的演說中可以知道,他會設法令2017年特首選舉在假民主下進行,問題只在於多少人被他騙到;他會設法立23條,問題同樣在於多少人被他騙到。
從他在舞台上的表現,我懼怕被他騙到的人會難以想象的多,而我就成了孤立無緩的一群。因為這眾多理由,我不得不擔心香港未來,自由還可支撐多久,我未敢思考。希望一切,只是過慮。
Wednesday, 15 February 2012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六)
筆者第六篇回覆:
你弄錯了一件事,當時那件案件的當時人雖然相同於「雙非」子女,但那對「雙非」父母是持雙程證人士,而非自由行。當時沒有自由行,申請雙程證本來亦受很大限制,根本不會有現在的龐大流量。補充年份給你:當事人於1997年7月出生,案件於2001年終審,自由行於2003年中後期才推行。
法官在判詞中提到:
「由1997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的43個月內,共有1991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將會有資格成為上述條款所指的永久性居民。這些人士的母親如不是非法入境者、便是持雙程證者或短暫逾期居留人士,而他們的父親如不是在香港臨時居留,便是本身並非香港居民。這類兒童每月約有46人,每年約555人。」
沒錯,平均每年555人,但從自由行開放開始,大陸人子女人數一直倍增:2003年2千多到2004年4千多、2005年9千多、2007年1萬8千多、2009年2萬9千多、2010年3萬2千多(總出生人數才8萬8千多)……可想而知其衝擊之大。至於,你提到大陸政府向香港政府提出控制大陸人流量,這是你的誤會。如果你指單程證,那又是別的一件事了,跟這案無關,況且單程證也有限數量。後續...
再者,香港政府已著手處理這事,雖然太遲,但希望見其成效。固然,對基本法作出修訂才能真正解決此事。
我只不過跟你說事實,讓大家知多一點,知得清晰一點而已,有關供水問題與其他討論內容,現在能讓你了解那就足夠了。
呵呵,老兄,「從來」不可以亂用,邏輯上只要有你以外的一個人用過同樣的論調,那你的句子就已經違反事實。別誤會,這樣說不是要為難你。固然人類會因片面事實而留下主觀印象,但從客觀看,可理解到很多事不能一概而論。正如我對大陸人的印象也不好,不論在網絡上抑或其他媒體上,大部分能看到的影像與圖文都在顯現大陸人差的一面。公道說,我也不得不認為,比率上我們看到差的大陸人會比看到差的香港人和外國人來得多,而厭惡大陸人的香港人也因而有很多,但厭惡不是歧視(固然並非完全沒有)。可是,我明白到大陸人也有說理的、也有品格良好的、也有思想成熟的,所以我才不會針對所有大陸人說話,又所以,我現在才會與你對話。
至於說到此影片,不知你有否看過現在的影片留言,但是我認為片中香港人沒錯,更別論沒質素。
至於大陸政府該變成怎樣才算好,身居大陸的人要不要取回應有權利等等,這都是該讓你們思考的問題了。
抱歉,我想補充一下厭惡與歧視的分別,說說甚麼是歧視,回頭想想,發覺這還挺重要。
舉個例子,這裡要聲明一點,這不是影射任何人,這只是個客觀例子:如果我因為某甲先生窮,我去罵他,那是歧視;如果我因為那窮的甲先生,每天在我家外乞討金錢,而煩擾到我,那我去罵他,不是歧視。
另一例:如果我因為乙先生富有,我去罵他,那是歧視;如果我因為那富有的乙先生,恃著自已富有而對人呼呼喝喝、目中無人,那我去罵他,不是歧視。也就是說,如果人是因別人的外表、特徵、種族、國籍等而去罵人,那就是歧視;如果人是因別人的言語、行為、態度等而去罵他,那只可說出於討厭或厭惡。
我明白你為甚麼會有香港人歧視大陸人的印象,網絡上有很多香港人會因為事件與大陸人有關便開罵,甚至用盡貶義詞,我沒說他們對。不過,我希望你知道,這些香港人之所以會這樣,是由於某些大陸人的片面印象已深深植入他們的腦袋。但是,對於形象表現得好的大陸人,絕大部分香港人都不可能會去罵,不可能單憑「大陸人」而去罵。我認為現在,「歧視」一詞被濫用得很過份,當然我也見到有香港人濫用。
對方第五篇回覆:
双非案判决后,大陆政府曾一度向香港政府提出控制大陆来港流量,都被香港政府拒绝。
再说水问题,你认为你的政府是傻瓜吗?水经深圳是必须的而且是最低成本的,但水计算是有咪表的,难道深圳人不用付水费,你也太天真了吧。据我所知,大陆人从来没提出跟我一样的论调,我只是经常看到香港人理直气壮地狂吗大陆人占了他多少便宜,大陆人才作出回应,包括我。事无大小,香港人都高高在上地在骂,不到黄泉心不息,这一点大陆人比香港人素质高多了,说真的,香港人的歧视心态在全世界是排第一位的,几乎每一个人去香港都有这样的感受,而且在行为上非常没质素,此视频就能反映到。
其实香港建不建高铁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好像当年双非案一样,我只是旁观者。
再回应一下国家行政制度与公司行政制度当然不同,另外国家或公司的行政人员都是收钱的,公司的目标是盈利,而国家的目标除了经济之外,还更广泛如军事、外交、民生、建设、医疗、教育等,无论谁对谁负责都是双向的。你认为中国现阶段应该分开党与法,其实中国已经在改善,中国一直都在进步啊,出路不会只有一条吧。
你弄錯了一件事,當時那件案件的當時人雖然相同於「雙非」子女,但那對「雙非」父母是持雙程證人士,而非自由行。當時沒有自由行,申請雙程證本來亦受很大限制,根本不會有現在的龐大流量。補充年份給你:當事人於1997年7月出生,案件於2001年終審,自由行於2003年中後期才推行。
法官在判詞中提到:
「由1997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的43個月內,共有1991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將會有資格成為上述條款所指的永久性居民。這些人士的母親如不是非法入境者、便是持雙程證者或短暫逾期居留人士,而他們的父親如不是在香港臨時居留,便是本身並非香港居民。這類兒童每月約有46人,每年約555人。」
沒錯,平均每年555人,但從自由行開放開始,大陸人子女人數一直倍增:2003年2千多到2004年4千多、2005年9千多、2007年1萬8千多、2009年2萬9千多、2010年3萬2千多(總出生人數才8萬8千多)……可想而知其衝擊之大。至於,你提到大陸政府向香港政府提出控制大陸人流量,這是你的誤會。如果你指單程證,那又是別的一件事了,跟這案無關,況且單程證也有限數量。後續...
再者,香港政府已著手處理這事,雖然太遲,但希望見其成效。固然,對基本法作出修訂才能真正解決此事。
我只不過跟你說事實,讓大家知多一點,知得清晰一點而已,有關供水問題與其他討論內容,現在能讓你了解那就足夠了。
呵呵,老兄,「從來」不可以亂用,邏輯上只要有你以外的一個人用過同樣的論調,那你的句子就已經違反事實。別誤會,這樣說不是要為難你。固然人類會因片面事實而留下主觀印象,但從客觀看,可理解到很多事不能一概而論。正如我對大陸人的印象也不好,不論在網絡上抑或其他媒體上,大部分能看到的影像與圖文都在顯現大陸人差的一面。公道說,我也不得不認為,比率上我們看到差的大陸人會比看到差的香港人和外國人來得多,而厭惡大陸人的香港人也因而有很多,但厭惡不是歧視(固然並非完全沒有)。可是,我明白到大陸人也有說理的、也有品格良好的、也有思想成熟的,所以我才不會針對所有大陸人說話,又所以,我現在才會與你對話。
至於說到此影片,不知你有否看過現在的影片留言,但是我認為片中香港人沒錯,更別論沒質素。
至於大陸政府該變成怎樣才算好,身居大陸的人要不要取回應有權利等等,這都是該讓你們思考的問題了。
抱歉,我想補充一下厭惡與歧視的分別,說說甚麼是歧視,回頭想想,發覺這還挺重要。
舉個例子,這裡要聲明一點,這不是影射任何人,這只是個客觀例子:如果我因為某甲先生窮,我去罵他,那是歧視;如果我因為那窮的甲先生,每天在我家外乞討金錢,而煩擾到我,那我去罵他,不是歧視。
另一例:如果我因為乙先生富有,我去罵他,那是歧視;如果我因為那富有的乙先生,恃著自已富有而對人呼呼喝喝、目中無人,那我去罵他,不是歧視。也就是說,如果人是因別人的外表、特徵、種族、國籍等而去罵人,那就是歧視;如果人是因別人的言語、行為、態度等而去罵他,那只可說出於討厭或厭惡。
我明白你為甚麼會有香港人歧視大陸人的印象,網絡上有很多香港人會因為事件與大陸人有關便開罵,甚至用盡貶義詞,我沒說他們對。不過,我希望你知道,這些香港人之所以會這樣,是由於某些大陸人的片面印象已深深植入他們的腦袋。但是,對於形象表現得好的大陸人,絕大部分香港人都不可能會去罵,不可能單憑「大陸人」而去罵。我認為現在,「歧視」一詞被濫用得很過份,當然我也見到有香港人濫用。
對方第五篇回覆:
双非案判决后,大陆政府曾一度向香港政府提出控制大陆来港流量,都被香港政府拒绝。
再说水问题,你认为你的政府是傻瓜吗?水经深圳是必须的而且是最低成本的,但水计算是有咪表的,难道深圳人不用付水费,你也太天真了吧。据我所知,大陆人从来没提出跟我一样的论调,我只是经常看到香港人理直气壮地狂吗大陆人占了他多少便宜,大陆人才作出回应,包括我。事无大小,香港人都高高在上地在骂,不到黄泉心不息,这一点大陆人比香港人素质高多了,说真的,香港人的歧视心态在全世界是排第一位的,几乎每一个人去香港都有这样的感受,而且在行为上非常没质素,此视频就能反映到。
其实香港建不建高铁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好像当年双非案一样,我只是旁观者。
再回应一下国家行政制度与公司行政制度当然不同,另外国家或公司的行政人员都是收钱的,公司的目标是盈利,而国家的目标除了经济之外,还更广泛如军事、外交、民生、建设、医疗、教育等,无论谁对谁负责都是双向的。你认为中国现阶段应该分开党与法,其实中国已经在改善,中国一直都在进步啊,出路不会只有一条吧。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五)
筆者第五篇回覆:
看來討論快落幕了。人民應為自已國家賣力,員工應為自已公司賣力,這我當然無意反對。但是,我的點則重於,國家行政與公司行政運行的兩種制度存在極端差異:政府向人民負責與員工向公司(上司)負責,因此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
我認為,中國現階段最應該的是分開法與黨,不能黨大於法或黨操控法,不然沒有空間前進。
回到供水問題,我愈來愈不明白你錯解了甚麼。好吧,算我錯用了詞語,我就是指那條管道途經深圳接到香港。然後,深圳也可在中途取用最少6億多立方米東江水,只不過管道的目的地是香港。再者,香港人沒有就供水問題說過甚麼吧,除了政府有與廣東商談減少供水和改善污染的問題。據我所知,是因為近年大陸人一直在提出跟你一樣的論調,港人才作出反應,我是其中之一。
我都再三說過,香港人不是反對基建本身,你還同一回應,誰才應該無話可說啊。希望你明白,不論是小建設還是大建設,都應經過協商,將負面影響商議到可接受地步和效益最大化時才建設。的確,這可以會減慢進度,但至少可能顧及到更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強制執行叫作高瞻遠矚,商討(包含社會參與)卻叫作目光短淺,這未免太專橫無道了。
對方第四篇回覆:
另一方面,国家跟公司当然不同,虽然都是权力机构,国家执行要更加严明,若犯法要坐牢,国家利益是至高无尚的,相对于个人及公司利益,就好像当年有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跟日本人做汉奸,虽是情不得已,但还是遭到后人的唾骂。政府行政和公司行政都是政策的执行者,是一样的,你的逻辑好像有点混乱,你干脆把它说成是两种制度不同好了。至于你说人民赋予政府权力,政府应该服务人民,这点是明确的,只是中国做得还不够好。我知道你欣赏西方三权分立制度,按中国国情不一定行得通,至少目前不行。
二、当时广东由于成本的问题嘈得很厉害,中央不得不给予补贴。香港要水当然要经过深圳,难道另开一条运河吗?那成本不是更贵,干脆自己开淡水厂好了。你的数据完全没说明什么,反正专建一条管道成本肯定增加不少,香港政府应该明白,但香港人一直都在嘈。
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不能用香港人短浅的目光来衡量的,我无话可说。
看來討論快落幕了。人民應為自已國家賣力,員工應為自已公司賣力,這我當然無意反對。但是,我的點則重於,國家行政與公司行政運行的兩種制度存在極端差異:政府向人民負責與員工向公司(上司)負責,因此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
我認為,中國現階段最應該的是分開法與黨,不能黨大於法或黨操控法,不然沒有空間前進。
回到供水問題,我愈來愈不明白你錯解了甚麼。好吧,算我錯用了詞語,我就是指那條管道途經深圳接到香港。然後,深圳也可在中途取用最少6億多立方米東江水,只不過管道的目的地是香港。再者,香港人沒有就供水問題說過甚麼吧,除了政府有與廣東商談減少供水和改善污染的問題。據我所知,是因為近年大陸人一直在提出跟你一樣的論調,港人才作出反應,我是其中之一。
我都再三說過,香港人不是反對基建本身,你還同一回應,誰才應該無話可說啊。希望你明白,不論是小建設還是大建設,都應經過協商,將負面影響商議到可接受地步和效益最大化時才建設。的確,這可以會減慢進度,但至少可能顧及到更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強制執行叫作高瞻遠矚,商討(包含社會參與)卻叫作目光短淺,這未免太專橫無道了。
對方第四篇回覆:
另一方面,国家跟公司当然不同,虽然都是权力机构,国家执行要更加严明,若犯法要坐牢,国家利益是至高无尚的,相对于个人及公司利益,就好像当年有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跟日本人做汉奸,虽是情不得已,但还是遭到后人的唾骂。政府行政和公司行政都是政策的执行者,是一样的,你的逻辑好像有点混乱,你干脆把它说成是两种制度不同好了。至于你说人民赋予政府权力,政府应该服务人民,这点是明确的,只是中国做得还不够好。我知道你欣赏西方三权分立制度,按中国国情不一定行得通,至少目前不行。
二、当时广东由于成本的问题嘈得很厉害,中央不得不给予补贴。香港要水当然要经过深圳,难道另开一条运河吗?那成本不是更贵,干脆自己开淡水厂好了。你的数据完全没说明什么,反正专建一条管道成本肯定增加不少,香港政府应该明白,但香港人一直都在嘈。
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不能用香港人短浅的目光来衡量的,我无话可说。
Monday, 13 February 2012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四)
筆者第四篇回覆:
呵呵,我對自已才疏學淺,還算有自覺。我知道西方,倒不如直接說-歐美,在客觀上是某些思想、價值觀和某些制度的主導;但我不認為西方(國家/政權)主導著某些思想、價值觀和某些制度(被動與主動之分)。補充一點,法治是自由、人權、民主基礎,若法律和其系統只有虛文而無實際,怎說也是一團糟,某些人或組織可以無法無天。在香港的我,最怕司法制度失守。你也讀書人,我相信你懂的。
回正題
一、也許我話說得不夠條理,讓我重整一下整件事。先引文,《基本法》第24條: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後續...
有關「雙非」案,最主要要參考第24條第一項條文,先不說立法原意,說其原文。原文意思是任何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Chinese citizens)都具資格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原文看到,所指的中國公民並沒有指明父母一方需不需要有香港身份,亦即在香港出生的大陸人(雙非)子女,僅限子女,在此條文下可獲居留權。而當時的臨時立法會(由中方統籌,接替立法局,主權移交後高等法院裁定為合法組織)在新修訂的《入境條例》中則通過了以下此條文:
「(a)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在其出生時或其後任何時間,其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權。」
其後在99年立法會通過以下修訂:
「(i)在1987年7月1日之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ii)在1987年7月1日當日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其父或母在其出生時或其後已在香港定居或擁有香港居留權」,後續...
這些修訂條文明顯與基本法的原文解釋相異。當年的案件中,入境處處長向終審法院提出:《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條款中描述了「在 [ 香港特區 ] 成立以前或以後在當地出生或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其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因此其立法原意與當時《入境條例》條款相同。
不過終審法院在判詞中有以下裁決:
「...法院必須按照普通法處理法律釋義的情況下,若法院在借助內在資料及適當的外來資料去確定有關條款的背景及目的,並參照該背景及目的後作出詮釋,斷定文字的含義清晰,則外來資料,不論其性質,也不論其屬制定前或制定後資料,均不能對解釋產生影響。含義清晰即所用文字沒有歧義,就是在合理情況下不能得出另一對立的解釋。」
「參照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背景及目的來考慮這項條款所用的文字後,可見其含義清楚明確,就是在1997年7月1日之前或之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享有永久性居民的身分。這項條款的含義沒有含糊不清之處,亦即在合理情況下不能得出另一對立的解釋。」後續...
「...依循普通法的原則,本院無法基於“有關陳述”而偏離本院認為是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清晰含義,而以有關字句所不能包含的意思代之。」
詳細可以參考FACV26/2000。簡單來說,普通法下,立法原意是在條文文字含有歧義時才用以參考。既然已引了法官判詞,我也不作延伸了。
法治就是要有原則,有一套系統,並且不受外界影響。假若說,這不就法官說了甚麼就甚麼了嗎?不是。大法官是由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委任的,亦可彈劾的。立法機關亦可透過修法去推翻一些條文,只不過香港立法會修不了基本法,我也無話可說。香港司法系統、三權分立未必完美,但至少互相制衡,有辨法阻止一方權力過大。但這一切,都是有民選政府和民選立法會的後話。唉。後續...
接下來你說的,也讓我知道你的想法。不過我也想表達一下我的想法,我自已認為國家與公司不同,至少公司會把錢給你,但你會把錢給國家,哈哈。好吧,認真的,政府與公司管理層絕對不同。政府是服務人民的構成體,政府的作用並不、不應、不可能用於限制人民權利、自由,只能用於管理國家財富、平衡社會、管理秩序,縱使這是理想的一席話,但人總沒理由朝反方向走。政府不同於公司管理層,前者的關係是下而上,亦即人民賦予政府權力(人民賦予憲法權力,憲法賦予政府權力),後者的關係則相反;前者要因應人民意願來制定政策,後者是命令員工去執行政策。
至於你說,中方就是覺得那些事是牽涉到他們的主權,當然是,不然國家這麼大,誰管你香港,哈哈!也有論調指出中方深怕香港會被西方陣營入侵云云,因此對香港欲放還留。另外,美國又不同了,他們只有一個國家憲法,但邦州法律只要不違反憲法,當地可自由修訂,聯邦政府是完全無權介入。基本法條文一樣不可違反中國憲法,只不過基本法雖在香港實踐,卻是全國性法律,中方亦因此有權介入了。後續...
二、我真的不知道中方如何補貼,你不提供一些官方資料,我完全無法回應。我亦無法理解你如何將廣東水供應量不足的原因牽到香港上。另外,若提及以前香港對廣東的要求,基本上都離不開改善污染吧,這怎麼看也不算「照顧」吧,並且這並不只關乎香港。
容我重提,東江至香港的運河是一條經過深圳的運河。據粵港供水有限公司:「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为了满足香港、深圳、东莞等地的需水要求...年供水能力为17.43亿立方米」,香港水務署:「供水系統現時的設計最高供應量是每年11億立方米。」,所以最少可供應6.43億立方予深圳與東莞,並且據香港水務署資料,2010年東江水供水量為6.8079億立方米,香港的水需求量因多年前工廠北移就大幅減少,政府額外買的「供水能力」,只備不時之需。額外提供參考,據深圳市水務局:「2010年深圳市用水总量达18.99亿立方米。」
協議就是協議,我不能接受將交易看成照顧。廣東供水等問題我沒研究,但香港總沒可能亦沒理由承擔廣東供水不足的箭靶角色。後續...
三、說過就不提了,只說句,人反對一件事並不一定代表人認為那件事差,除外還可能因為那件事背後的動機、過程或預期中的負面影響而反對。理論上,建設鐵路系統(包括高鐵)對連接城市和國家都可帶來正面的經濟影響,有助於推動商業貿易、增加旅遊便利、促進社會交流。縱使從經驗得知,只計算高鐵本身的話,是難以賺回成本。
對方第三篇回覆:
从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你对中共的讨厌,我承认中国存在着民主和法治的问题,但这不是目前的主要问题,我若解释这一点你也不一定能理解,有一点我是要说明的,中国现在自强不息的道路是由中共两个世界伟人带领走出来的,一个是毛泽东一个是邓小平,我不需要你对此两人作出评价,因为你们对中国国情和世界形势并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是由西方制定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但中国在中共的带领下却能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其实我也不需要你明白。
回复
一、我想补充一点上回你说:“香港法官在解釋法律必須依照原文文字的字面意思解釋”,这点我非常有保留,按传统西方应该是:解释法律必须按照订立时的原意。那么从你说的:“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包括父母均為大陸人所生的)可以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这点来看,原意是说当年很多从大陆过来的人其父母都在大陆,也应是香港永久居民。但并没有定义现在的“双飞”,我认为当年判决是想玩火,想挑战基本法,想不到引火自焚。后续...
其实我觉得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行得很好,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一个伟大的构想,就是两种制度必须在一国的框架下,基本法就是其框架,凡是牵涉国家的都在其范围内。我看过你的看法,我说一下我的看法,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不然国家会被瓦解,这是一个权利的问题,就像一个公司要有竞争力必须要有健全的体制管理,什么权利是可以下放的,什么是不可以下放的要非常清晰明确,不然会对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果你站在管理层的角度和被管理层的角度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看法。香港特首和议会的选举是由香港人自己选出来的,这是香港人的事,但其产生办法你说不牵涉到国家主权,但管理层偏偏认为牵涉到他的主权,原因正是由于两种制度不同。其实全世界包括美国只要牵涉到主权或利益都是非常强硬和谨慎的,地方议会不能修宪正是反应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另外就是你们对六四的看法和中国对六四的看法可能有出入。后续...
二、在水的问题上香港是有被照顾到的,水厂专门铺设一条管道专供香港,为什么不是跟大家一条管道让广东用完了再流给你而要另分一条专供呢,而且还要中央的补贴,你拿之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比,状况也不同吧。你们若自建淡水厂就更昂贵了。
三、正因为香港失去运输优势原由中国,香港更应接入中国的高铁网络,这一点香港政府是完全看到的,而且对香港的将来是非常重要的。我不是说美国要抬高中国或自愧不如,我只是想香港人明白高铁是国际大气候。
呵呵,我對自已才疏學淺,還算有自覺。我知道西方,倒不如直接說-歐美,在客觀上是某些思想、價值觀和某些制度的主導;但我不認為西方(國家/政權)主導著某些思想、價值觀和某些制度(被動與主動之分)。補充一點,法治是自由、人權、民主基礎,若法律和其系統只有虛文而無實際,怎說也是一團糟,某些人或組織可以無法無天。在香港的我,最怕司法制度失守。你也讀書人,我相信你懂的。
回正題
一、也許我話說得不夠條理,讓我重整一下整件事。先引文,《基本法》第24條: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後續...
有關「雙非」案,最主要要參考第24條第一項條文,先不說立法原意,說其原文。原文意思是任何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Chinese citizens)都具資格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原文看到,所指的中國公民並沒有指明父母一方需不需要有香港身份,亦即在香港出生的大陸人(雙非)子女,僅限子女,在此條文下可獲居留權。而當時的臨時立法會(由中方統籌,接替立法局,主權移交後高等法院裁定為合法組織)在新修訂的《入境條例》中則通過了以下此條文:
「(a)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在其出生時或其後任何時間,其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權。」
其後在99年立法會通過以下修訂:
「(i)在1987年7月1日之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ii)在1987年7月1日當日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其父或母在其出生時或其後已在香港定居或擁有香港居留權」,後續...
這些修訂條文明顯與基本法的原文解釋相異。當年的案件中,入境處處長向終審法院提出:《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條款中描述了「在 [ 香港特區 ] 成立以前或以後在當地出生或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其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因此其立法原意與當時《入境條例》條款相同。
不過終審法院在判詞中有以下裁決:
「...法院必須按照普通法處理法律釋義的情況下,若法院在借助內在資料及適當的外來資料去確定有關條款的背景及目的,並參照該背景及目的後作出詮釋,斷定文字的含義清晰,則外來資料,不論其性質,也不論其屬制定前或制定後資料,均不能對解釋產生影響。含義清晰即所用文字沒有歧義,就是在合理情況下不能得出另一對立的解釋。」
「參照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背景及目的來考慮這項條款所用的文字後,可見其含義清楚明確,就是在1997年7月1日之前或之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享有永久性居民的身分。這項條款的含義沒有含糊不清之處,亦即在合理情況下不能得出另一對立的解釋。」後續...
「...依循普通法的原則,本院無法基於“有關陳述”而偏離本院認為是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清晰含義,而以有關字句所不能包含的意思代之。」
詳細可以參考FACV26/2000。簡單來說,普通法下,立法原意是在條文文字含有歧義時才用以參考。既然已引了法官判詞,我也不作延伸了。
法治就是要有原則,有一套系統,並且不受外界影響。假若說,這不就法官說了甚麼就甚麼了嗎?不是。大法官是由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委任的,亦可彈劾的。立法機關亦可透過修法去推翻一些條文,只不過香港立法會修不了基本法,我也無話可說。香港司法系統、三權分立未必完美,但至少互相制衡,有辨法阻止一方權力過大。但這一切,都是有民選政府和民選立法會的後話。唉。後續...
接下來你說的,也讓我知道你的想法。不過我也想表達一下我的想法,我自已認為國家與公司不同,至少公司會把錢給你,但你會把錢給國家,哈哈。好吧,認真的,政府與公司管理層絕對不同。政府是服務人民的構成體,政府的作用並不、不應、不可能用於限制人民權利、自由,只能用於管理國家財富、平衡社會、管理秩序,縱使這是理想的一席話,但人總沒理由朝反方向走。政府不同於公司管理層,前者的關係是下而上,亦即人民賦予政府權力(人民賦予憲法權力,憲法賦予政府權力),後者的關係則相反;前者要因應人民意願來制定政策,後者是命令員工去執行政策。
至於你說,中方就是覺得那些事是牽涉到他們的主權,當然是,不然國家這麼大,誰管你香港,哈哈!也有論調指出中方深怕香港會被西方陣營入侵云云,因此對香港欲放還留。另外,美國又不同了,他們只有一個國家憲法,但邦州法律只要不違反憲法,當地可自由修訂,聯邦政府是完全無權介入。基本法條文一樣不可違反中國憲法,只不過基本法雖在香港實踐,卻是全國性法律,中方亦因此有權介入了。後續...
二、我真的不知道中方如何補貼,你不提供一些官方資料,我完全無法回應。我亦無法理解你如何將廣東水供應量不足的原因牽到香港上。另外,若提及以前香港對廣東的要求,基本上都離不開改善污染吧,這怎麼看也不算「照顧」吧,並且這並不只關乎香港。
容我重提,東江至香港的運河是一條經過深圳的運河。據粵港供水有限公司:「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为了满足香港、深圳、东莞等地的需水要求...年供水能力为17.43亿立方米」,香港水務署:「供水系統現時的設計最高供應量是每年11億立方米。」,所以最少可供應6.43億立方予深圳與東莞,並且據香港水務署資料,2010年東江水供水量為6.8079億立方米,香港的水需求量因多年前工廠北移就大幅減少,政府額外買的「供水能力」,只備不時之需。額外提供參考,據深圳市水務局:「2010年深圳市用水总量达18.99亿立方米。」
協議就是協議,我不能接受將交易看成照顧。廣東供水等問題我沒研究,但香港總沒可能亦沒理由承擔廣東供水不足的箭靶角色。後續...
三、說過就不提了,只說句,人反對一件事並不一定代表人認為那件事差,除外還可能因為那件事背後的動機、過程或預期中的負面影響而反對。理論上,建設鐵路系統(包括高鐵)對連接城市和國家都可帶來正面的經濟影響,有助於推動商業貿易、增加旅遊便利、促進社會交流。縱使從經驗得知,只計算高鐵本身的話,是難以賺回成本。
對方第三篇回覆:
从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你对中共的讨厌,我承认中国存在着民主和法治的问题,但这不是目前的主要问题,我若解释这一点你也不一定能理解,有一点我是要说明的,中国现在自强不息的道路是由中共两个世界伟人带领走出来的,一个是毛泽东一个是邓小平,我不需要你对此两人作出评价,因为你们对中国国情和世界形势并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是由西方制定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但中国在中共的带领下却能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其实我也不需要你明白。
回复
一、我想补充一点上回你说:“香港法官在解釋法律必須依照原文文字的字面意思解釋”,这点我非常有保留,按传统西方应该是:解释法律必须按照订立时的原意。那么从你说的:“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包括父母均為大陸人所生的)可以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这点来看,原意是说当年很多从大陆过来的人其父母都在大陆,也应是香港永久居民。但并没有定义现在的“双飞”,我认为当年判决是想玩火,想挑战基本法,想不到引火自焚。后续...
其实我觉得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行得很好,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一个伟大的构想,就是两种制度必须在一国的框架下,基本法就是其框架,凡是牵涉国家的都在其范围内。我看过你的看法,我说一下我的看法,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不然国家会被瓦解,这是一个权利的问题,就像一个公司要有竞争力必须要有健全的体制管理,什么权利是可以下放的,什么是不可以下放的要非常清晰明确,不然会对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果你站在管理层的角度和被管理层的角度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看法。香港特首和议会的选举是由香港人自己选出来的,这是香港人的事,但其产生办法你说不牵涉到国家主权,但管理层偏偏认为牵涉到他的主权,原因正是由于两种制度不同。其实全世界包括美国只要牵涉到主权或利益都是非常强硬和谨慎的,地方议会不能修宪正是反应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另外就是你们对六四的看法和中国对六四的看法可能有出入。后续...
二、在水的问题上香港是有被照顾到的,水厂专门铺设一条管道专供香港,为什么不是跟大家一条管道让广东用完了再流给你而要另分一条专供呢,而且还要中央的补贴,你拿之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比,状况也不同吧。你们若自建淡水厂就更昂贵了。
三、正因为香港失去运输优势原由中国,香港更应接入中国的高铁网络,这一点香港政府是完全看到的,而且对香港的将来是非常重要的。我不是说美国要抬高中国或自愧不如,我只是想香港人明白高铁是国际大气候。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三)
筆者第三篇回覆:
香港政府不重視文化發展,我表示認同。中國文化源遠流長,可惜我只見中國(或中共)正在消滅古中國文化。所謂低質素的文化的的確確在香港也有過,在世界各地也有過,只是隨人類在文化思想領域的發展,發展出禮儀、制度、法律等的規範,令人的整體質素提升。老實說,古中國在文化思想(縱使不普及)曾經比西方進步,可是因政治制度發展的停濟,時有劣驅除良的事情,這不知你有否看到了。我不知道你所謂的完善自我,是有甚麼條件才能達成,但我可以說,你們(甚或我們)如果繼續讓中共支配,那不管世界是否你口中的-由西方支配,中國人還是受著支配,並且這被支配的格局,數千年來也沒有停止過(戒嚴解除後的台灣除外)。
回正題
一、人大釋法是破壞一國兩制的,但釋法讓政府卻步的原因是香港人的壓力,希望你釐清這一點。請不厭其煩,讓我稍作解釋。人大釋法之所以破壞一國兩制,源於香港的法治與中國的人治,兩者存在極大差別。我提過,香港法官在普通法下解釋基本法時,是要依然原文的字面意思去解釋,這是避免了法官因受政治或社會壓力等影響而改變裁決,固然,法官是人,並非必然正確,因此香港法院亦如同世界各地,有上訴機制。後續...
可是人大常委在解釋基本法時卻與香港法官不同,是採取人治機制,也就是隨他們心所欲。固然,他們釋法未必會脫離政府的建議(當然政府的建議已經與本港司法裁定大相徑庭),但始終不是政府完全主導,並且,政府到目前為止仍不代表全港人民,因民選選舉受兩度人大釋法影響而推遲十年【按:筆誤,應是受一次人大釋法影響,並令其後人大常委可不通過香港議會,單方面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限制。】,並怪異地失去主導權。以下兩段基本法附件的引文「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二○○七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來,我們是可以自決的事情,被中方強行利用人大釋法搶奪了權利,這件事是令我生來第一次對中國感到強烈反感(當時對六四事件認知還少),並慢慢變得憎恨中共政權最主要原因!這件事上,容我真的動氣!剛提到,人大釋法的問題是,香港人對香港的憲制性法律失去主導權。中國的人治干預,並被允許凌駕本港法治,客觀上破壞一國兩制,這是我無法接受的。後續...
基本法雖是中國的全國性法律,但大部份條文只影響香港,香港應有在不影響中國主權下修訂基本法的權利(我的主張甚至是,第三至第六章應該豁免通過人大,因只關係到香港),因此香港議會是有理由修訂基本法,但奈何我講過的原因,無法實踐。
二、這點不執著太多,但我有一點不公,要在此說明。大陸人推高樓價是「火上加油」,我意思是:大陸人是加劇了樓市交投率,但不是本港樓價急升的唯一絕對因素。政府的責任是無法推卸的,老實說,我也對政府政策感到失望,這是多年來被罵很凶亦應罵的。
三、「中央要求上海讓出」,縱使你說的不假,那也不代表華納迪士尼作出的不是商業決定,畢竟談判當年與今日相差十幾年,狀況不同。這也只代表董建華當時遊說能力有加。你還是迴避了世界各地的人都可自由外遊這點。另外,我想要澄清一個筆誤,正確是:每個人在「自已國家」都有出入境自由。根據中方十多年前已簽署卻遲遲未實施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中第十二條(二)「人人應有自由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四)「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你不認同,我也無法回應。(補充:人人是指持其本國國籍的人。)後續...
以你的邏輯,付費乘交通工具是天經地義的,那公司讓你坐那交通工具是給你的恩賜(或益處好了);母親把你養大是天經地義的,你給機會讓母親養活你是你給你母親的恩賜。事實上,香港是有能力自建淡水廠的,只是這政策擱置多年,主權移交後政府和輿論沒重提。另外要一提,香港向廣東買水所支付的(每容量平均)費用是新加坡向馬來西亞支付的百倍,我說費用龐大,並非無因。
我不想重複說過的,如反高鐵的原因。我只能說我無法理解,為何香港與中方的經貿合作一定要被某些人看成:中方給香港好處。另外奧巴馬是希望透過建造基建來刺激經濟,刺激GDP。他的講話是希望煽情,這是政治家的一種政治技巧,並不是美國要抬起中國或自愧不如(我說是你也不相信吧)。這跟井底之蛙拉不上關係,老實說,我不喜歡被人亂扣帽子。不過,我坦白跟你說,香港有很多井底之蛙,亦包括我在內,但我同時認為全世界很多人都可稱為井底之蛙,不論歐美人還是中國人。後續...
政府有做得好,也有做得不好的事,如果一一細述、評價,恐怕可編成叢書,恕我在此卻步。不論背後目的,不論中方所得所耗,中方有為香港保持繁榮思考過,也有實際行動,我無意推翻。但是,這完全不代表香港要因此捨棄獨立性;這完全不代表香港人要對中方和部分大陸人的負面行為包容。固然,我對香港政府和香港人的負面行為一樣不會包容。總而言之,明知對的事就不因立場而推翻,未了解事實全部就不妄下判斷,錯了就應撥亂反正。這是我的原則。
剛才忽略了,我想對香港失去運輸優勢這點作補充。香港國際機場至今仍是全球最繁忙機場之一,但我們所面臨的「運輸優勢」危機,很大程度是因中國加入WTO,開放自由貿易,大力發展環珠三角貿易建設。當然,中國是可以自由發展,並不應以遷就香港為由而限制自已,但在事實上,所謂香港失去優勢又的確源由中國,我沒說(中國是)錯,也不會錯,我只不過在陳述事實。而客觀上,香港與中方在CEPA的合作,的確對香港經濟有正面影響。之於高鐵是否可對香港運輸貿易造成很大正面幫助,老實說,我認知太少,也沒看過相關數據,未能回應你。但我重申,香港人反高鐵是有源由的,我已簡略描述了,你把「目光短淺」的帽子套在整個香港上,誰也不會接受。
對方第二篇回覆:
你好像已解释得很详尽,但我还是要说几句,虽然我没在香港生活过,并不代表我不了解香港。香港人鼠目寸光,眼里只看到香港,自以为很了不起,其实是井底之蛙,对政治不敏感,对国际形势不熟悉,香港是文化的沙漠,香港歌词毫无文化意境,中国文化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低素质并不是大陆文化,只是一种现象,低素质到处都有,几十年前的香港也充满这种现象,只不过你们被英国人训练成所谓“高素质”了,就来训斥大陆人而已。无论中国的现状如何,中国已走出了自己的道路,一条不会被人欺负的道路,中国还有待去完善自我,我相信有一天这个世界不会只被西方支配。
回应你的问题
一、“香港法官在解釋法律必須依照原文文字的字面意思解釋”,这应该有点取巧吧,但香港政府并没有不以为意,地方议会是无权修宪的,当香港政府想要求人大释法时,民主党说这是违反一国两制令政府却步。后续...
二、你所提的樓價高企的原因是包括大陆人炒楼等,而我认为都是基于政府在不敢壓抑樓價的前提下,不断推出推高楼价政策造成的,董建华居屋政策受益的是香港市民,受害的是地产商,楼价高企受益的是地产商,受害的是香港市民,这也是由政府政策过于倾斜造成的,不要拉屎不出赖地硬。
三、上海迪斯尼由上海政府出资出地,具有更大的投资性,迪斯尼属意上海,只是中央要求上海让出,上海迪斯尼规划地比香港大几倍,已放在那里,但还是不允许全部用上,你可以去查。
“中國與利比亞也開放「自由行」”,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比喻,中国为什么对香港开放自由行是因为那是中国人的地方,我不是说要道谢,只是不要歧视。事实上现在很多国家都想搞中国自由行。
交水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广东也要交水费,假如你觉得浪费的话大可自建淡水厂,到时水费贵到香港人连水费都交不起。后续...
现在是香港政府想接入中国的高铁网,因为他们知道香港已不再拥有运输优势,如果不跟上形势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在中国哪个省份不是自己出资建的,香港人真是鼠目寸光,还将自己比喻成印度与中国的利益关系,又一个奇怪的比喻。曾荫权只想在任内为香港作出一些意义重大的建设,他是用心良苦。给你一个比喻:奥巴马说中国可以建高铁,为什么美国不行。连美国人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香港人不明白,真是井底之蛙。
最后我想说,自回归之后香港政府不遗余力地为香港建设蓝图,争取利益,中国政府一直全力支持并给予照顾特别行政区,包括奥运等,力保香港繁荣稳定,而香港人却一直搞不清是非黑白,就像香港的签文说的一样,是神是鬼分不清。
香港政府不重視文化發展,我表示認同。中國文化源遠流長,可惜我只見中國(或中共)正在消滅古中國文化。所謂低質素的文化的的確確在香港也有過,在世界各地也有過,只是隨人類在文化思想領域的發展,發展出禮儀、制度、法律等的規範,令人的整體質素提升。老實說,古中國在文化思想(縱使不普及)曾經比西方進步,可是因政治制度發展的停濟,時有劣驅除良的事情,這不知你有否看到了。我不知道你所謂的完善自我,是有甚麼條件才能達成,但我可以說,你們(甚或我們)如果繼續讓中共支配,那不管世界是否你口中的-由西方支配,中國人還是受著支配,並且這被支配的格局,數千年來也沒有停止過(戒嚴解除後的台灣除外)。
回正題
一、人大釋法是破壞一國兩制的,但釋法讓政府卻步的原因是香港人的壓力,希望你釐清這一點。請不厭其煩,讓我稍作解釋。人大釋法之所以破壞一國兩制,源於香港的法治與中國的人治,兩者存在極大差別。我提過,香港法官在普通法下解釋基本法時,是要依然原文的字面意思去解釋,這是避免了法官因受政治或社會壓力等影響而改變裁決,固然,法官是人,並非必然正確,因此香港法院亦如同世界各地,有上訴機制。後續...
可是人大常委在解釋基本法時卻與香港法官不同,是採取人治機制,也就是隨他們心所欲。固然,他們釋法未必會脫離政府的建議(當然政府的建議已經與本港司法裁定大相徑庭),但始終不是政府完全主導,並且,政府到目前為止仍不代表全港人民,因民選選舉受兩度人大釋法影響而推遲十年【按:筆誤,應是受一次人大釋法影響,並令其後人大常委可不通過香港議會,單方面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限制。】,並怪異地失去主導權。以下兩段基本法附件的引文「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二○○七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來,我們是可以自決的事情,被中方強行利用人大釋法搶奪了權利,這件事是令我生來第一次對中國感到強烈反感(當時對六四事件認知還少),並慢慢變得憎恨中共政權最主要原因!這件事上,容我真的動氣!剛提到,人大釋法的問題是,香港人對香港的憲制性法律失去主導權。中國的人治干預,並被允許凌駕本港法治,客觀上破壞一國兩制,這是我無法接受的。後續...
基本法雖是中國的全國性法律,但大部份條文只影響香港,香港應有在不影響中國主權下修訂基本法的權利(我的主張甚至是,第三至第六章應該豁免通過人大,因只關係到香港),因此香港議會是有理由修訂基本法,但奈何我講過的原因,無法實踐。
二、這點不執著太多,但我有一點不公,要在此說明。大陸人推高樓價是「火上加油」,我意思是:大陸人是加劇了樓市交投率,但不是本港樓價急升的唯一絕對因素。政府的責任是無法推卸的,老實說,我也對政府政策感到失望,這是多年來被罵很凶亦應罵的。
三、「中央要求上海讓出」,縱使你說的不假,那也不代表華納迪士尼作出的不是商業決定,畢竟談判當年與今日相差十幾年,狀況不同。這也只代表董建華當時遊說能力有加。你還是迴避了世界各地的人都可自由外遊這點。另外,我想要澄清一個筆誤,正確是:每個人在「自已國家」都有出入境自由。根據中方十多年前已簽署卻遲遲未實施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中第十二條(二)「人人應有自由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四)「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你不認同,我也無法回應。(補充:人人是指持其本國國籍的人。)後續...
以你的邏輯,付費乘交通工具是天經地義的,那公司讓你坐那交通工具是給你的恩賜(或益處好了);母親把你養大是天經地義的,你給機會讓母親養活你是你給你母親的恩賜。事實上,香港是有能力自建淡水廠的,只是這政策擱置多年,主權移交後政府和輿論沒重提。另外要一提,香港向廣東買水所支付的(每容量平均)費用是新加坡向馬來西亞支付的百倍,我說費用龐大,並非無因。
我不想重複說過的,如反高鐵的原因。我只能說我無法理解,為何香港與中方的經貿合作一定要被某些人看成:中方給香港好處。另外奧巴馬是希望透過建造基建來刺激經濟,刺激GDP。他的講話是希望煽情,這是政治家的一種政治技巧,並不是美國要抬起中國或自愧不如(我說是你也不相信吧)。這跟井底之蛙拉不上關係,老實說,我不喜歡被人亂扣帽子。不過,我坦白跟你說,香港有很多井底之蛙,亦包括我在內,但我同時認為全世界很多人都可稱為井底之蛙,不論歐美人還是中國人。後續...
政府有做得好,也有做得不好的事,如果一一細述、評價,恐怕可編成叢書,恕我在此卻步。不論背後目的,不論中方所得所耗,中方有為香港保持繁榮思考過,也有實際行動,我無意推翻。但是,這完全不代表香港要因此捨棄獨立性;這完全不代表香港人要對中方和部分大陸人的負面行為包容。固然,我對香港政府和香港人的負面行為一樣不會包容。總而言之,明知對的事就不因立場而推翻,未了解事實全部就不妄下判斷,錯了就應撥亂反正。這是我的原則。
剛才忽略了,我想對香港失去運輸優勢這點作補充。香港國際機場至今仍是全球最繁忙機場之一,但我們所面臨的「運輸優勢」危機,很大程度是因中國加入WTO,開放自由貿易,大力發展環珠三角貿易建設。當然,中國是可以自由發展,並不應以遷就香港為由而限制自已,但在事實上,所謂香港失去優勢又的確源由中國,我沒說(中國是)錯,也不會錯,我只不過在陳述事實。而客觀上,香港與中方在CEPA的合作,的確對香港經濟有正面影響。之於高鐵是否可對香港運輸貿易造成很大正面幫助,老實說,我認知太少,也沒看過相關數據,未能回應你。但我重申,香港人反高鐵是有源由的,我已簡略描述了,你把「目光短淺」的帽子套在整個香港上,誰也不會接受。
對方第二篇回覆:
你好像已解释得很详尽,但我还是要说几句,虽然我没在香港生活过,并不代表我不了解香港。香港人鼠目寸光,眼里只看到香港,自以为很了不起,其实是井底之蛙,对政治不敏感,对国际形势不熟悉,香港是文化的沙漠,香港歌词毫无文化意境,中国文化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低素质并不是大陆文化,只是一种现象,低素质到处都有,几十年前的香港也充满这种现象,只不过你们被英国人训练成所谓“高素质”了,就来训斥大陆人而已。无论中国的现状如何,中国已走出了自己的道路,一条不会被人欺负的道路,中国还有待去完善自我,我相信有一天这个世界不会只被西方支配。
回应你的问题
一、“香港法官在解釋法律必須依照原文文字的字面意思解釋”,这应该有点取巧吧,但香港政府并没有不以为意,地方议会是无权修宪的,当香港政府想要求人大释法时,民主党说这是违反一国两制令政府却步。后续...
二、你所提的樓價高企的原因是包括大陆人炒楼等,而我认为都是基于政府在不敢壓抑樓價的前提下,不断推出推高楼价政策造成的,董建华居屋政策受益的是香港市民,受害的是地产商,楼价高企受益的是地产商,受害的是香港市民,这也是由政府政策过于倾斜造成的,不要拉屎不出赖地硬。
三、上海迪斯尼由上海政府出资出地,具有更大的投资性,迪斯尼属意上海,只是中央要求上海让出,上海迪斯尼规划地比香港大几倍,已放在那里,但还是不允许全部用上,你可以去查。
“中國與利比亞也開放「自由行」”,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比喻,中国为什么对香港开放自由行是因为那是中国人的地方,我不是说要道谢,只是不要歧视。事实上现在很多国家都想搞中国自由行。
交水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广东也要交水费,假如你觉得浪费的话大可自建淡水厂,到时水费贵到香港人连水费都交不起。后续...
现在是香港政府想接入中国的高铁网,因为他们知道香港已不再拥有运输优势,如果不跟上形势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在中国哪个省份不是自己出资建的,香港人真是鼠目寸光,还将自己比喻成印度与中国的利益关系,又一个奇怪的比喻。曾荫权只想在任内为香港作出一些意义重大的建设,他是用心良苦。给你一个比喻:奥巴马说中国可以建高铁,为什么美国不行。连美国人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香港人不明白,真是井底之蛙。
最后我想说,自回归之后香港政府不遗余力地为香港建设蓝图,争取利益,中国政府一直全力支持并给予照顾特别行政区,包括奥运等,力保香港繁荣稳定,而香港人却一直搞不清是非黑白,就像香港的签文说的一样,是神是鬼分不清。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二)
剛說到,終審法院有了最終解釋。其後,香港人和政府卻不以為然。(香港有二宗牽連居留權的案件,一是關於香港人過去在大陸所生的子女,二是關於大陸人或新移民在香港所生的子女,但曾被政府「炒」熱了的是第一宗。因為當年沒有自由行,沒有闖關,當時香港人根本沒想過大陸孕婦爭相來港產子的問題會發生。)你謂及的雙非案,問題可說是源自基本法條文不清晰,應該修法。奈何,一般憲法修訂只須通過議會或全國人民投票,再由總統簽署修訂;香港卻在通過議會後,還要通過全國人大,這點絕對會令政府卻步。
菲傭居留權我會留待之後回應。我之前也提過香港人罵大陸人的原因,不重提。但如果有人基於政府政策的問題去罵大陸人,那他就是大錯特錯了。可是通常本應罵政策卻罵大陸人的人,罵的內容或者他們腦裡都包含我提過的原因。至於說到既得利益者做傷害港人的事,老實說,近幾年也罵得很凶,直至近期槍口卻大舉指向外,事非無因,但也出我意料。
二、既然你提到「八萬五計劃」,那負資產就不是另一件事了,但我也明白到,這不是你要說的問題核心,所以只粗略一講。居屋是主權移交前便一直實行,並可謂行之有效的房屋政策。董建華上台後卻操之過急,提出「八萬五」,短時間內建造大量居屋,導致市場傾斜,樓價暴跌,負資產問題應此而生。居屋政策因此告終,曾蔭權也因此事而不敢謬然重啟居屋政策(不過上年卻在港人直接壓力和中方間接壓力下準備重啟)。
你提到,政府早前不敢壓抑樓價,原因並不在居屋政策,因無證據顯示合理的居屋供應數量會對樓價造成不可預期的影響。其實,上年開始政府已進行一系列穩定樓價措施,而樓價亦因此有輕微回落。至於說到樓價高企的原因,可說有二:其一是政府實行高地價政策,一定程度上依賴賣地收入,導致樓價的基數不低;其二是由於所謂「暴發戶」的大陸人在香港「炒」高樓價,而這點也有原因的,一是透過投資香港物業移民香港,或取道香港繼而移民海外;二是透過投機買賣獲利。雖然政府已就大陸人投資香港物業產生問題這點,作出相應辦法解決,但樓價被抬高就已成事實。【按:當然進行投機買賣的除了大陸人,也有香港人,雖然大陸人是加速了樓價上漲的速度,但這點是不應一面倒怪責在港進行物業投機買賣的大陸人。】
三、華納迪士尼在香港建造樂園是商業決定,他們選扯香港當然基於一個簡單理由:(當時)可獲利益最大。當年港府出資32.5億元,並以P-1.75貸出56億元予香港迪士尼,且華納無須為土地付出金錢(政府以附屬股本形式提供土地),對華納可說是一項極可觀的投資。至於,當時中方有沒有介入事件,我只能說,沒有證據。第一、縱使華納有與中方進行磋商,也只會是商業上的商議。第二、當年中方還算是有意遵守一國兩制原則,很難相信他們會黑箱作業。
中國的自由行的確為香港與台灣帶來利益,這是無可否認的。但我已提過,世界各地的人本來就可以自由旅行,每個人都有出入境自由【按:筆誤,應該是:每個人在自己的國家都有出入境自由】,這是人權原則。假若,中國與利比亞也開放「自由行」,大陸人會選擇去嗎?那情況算是給了利比亞利益嗎?再換別的例子,假設某南方小國是個旅遊渡假勝地,每年數以百萬計不同國家的人會到該地旅遊,難道這國家每兩天就要向一個國家道謝一次(世界上有二百餘個國家)?我希望你明白我意思,我亦無意亦不可能推翻外地人來港旅遊會為香港帶來經濟利益這點。下續...
關於東江水問題,我有意了解你所提及「向廣東提出很多要求」、「中央補貼雙方」、「先照顧香港」的證據在那。先說明,大陸報章及香港的親中報章所寫的全部可以忽視。若有證據,希望你提供官方的,最好是香港官方的。首先,我之前也提及過,香港向廣東買水是一個商業交易,我們有付出龐大資金去買東江水。第二、東江水除了流入香港,其實也會流經深圳,那條流到香港的運河,沿途也有抽水塔向深圳供水。第三、香港早已因工廠北遷而減少水需求量,多年來香港也是向廣東商談減少供水的協議,直至現在,香港仍有來自東江的水是流出大海,也就是浪費掉。
高鐵項目在香港也是備受爭議,有支持也有反對聲音,但反對並不是反對高鐵本身,而是反對:一、支出過高,二、選址產生諸多問題,三、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未夠全面,四、有安全危機等等,所以我說,建造高鐵在反對聲音下執行,其箇中問題不是一句高瞻遠矚就能解決。至於,如果你說高鐵是中國給予香港利益,那又怪了。事實上,香港與中方只是合作建造一條跨境鐵路,香港境內的建設全由香港承擔費用。下續...
剛說到,香港與中方分開建設高鐵,屬於合作關係。作個假設,假使有一天,印度要建造高鐵與中國高鐵連接,難道這是中國給予印度利益,或反過來好了,印度給予中國利益。我說到政治任務,這是指曾蔭權強行要高鐵在任期內通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這是包含了中方的壓力。嗯,也許政治任務是言重了。
中國在穩定亞洲經濟和世界經濟明顯成為了重要的角色,這是事實。但香港人對中國形象的評價,並不限於經濟。即使不談到民主,香港人對中國的自由、人權、法治狀況都感到恐懼,並非我要誇張,是真的-恐懼。此外,縱使我明白到所謂「低質素/素質」的大陸文化並不是出現在每個大陸人身上,有大陸人會因此感到無辜,但現實就是:香港人認為大陸很多文化都對香港造成壞影響。「自由行」實行後,這類新聞源源不絕。有如「插隊」、「在車內進食」、「在東鐵不付款就坐頭等車箱」、「在醫院吵鬧」、「隨處便解」等不守規或無禮行為。老實說,香港人也可能會做這些事,但被罵就會知恥,連聲道歉或落荒而逃(當然非法坐頭等車箱要罰款),但有大陸人卻會有口不說理、無理抵抗,叫人怎不怒氣沖心,積壓怨氣呢!
有關菲傭問題,本來想講,但有機會來日再說吧,畢竟不是核心,今天也說了很多,可能你看到此也已經感到煩厭呢。
遺憾,作結時我有必要這樣跟你說:我作為香港的一份子,我以身為香港人感到光榮與驕傲。我亦對古代中國文化思想感到佩服,對於作為(或被作為)中華民族的一份子,我認為並不是一件壞事。
在最後想說,我之所以寫這麼多,是真的希望你能了解香港。雖然為一個素未謀面,而且立場幾近完全相反的人如此花時間解釋(而且不是在認識女生,哈)是很奇怪,但在這過程我也能學習,很高興能與你討論。
對方第一篇回覆:
我是大陆人并不代表我对香港没看法,香港人视西方社会为正宗也请不要被西方社会误导。
一、基本法何为基本就是一个大纲,如果按你说这是中英遗留下来的问题,那就只能说你们被英方给耍了,这是最会搞政治的英国人在每一地方临走前的一向伎俩,中方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但我认为基本法并不残缺,只是当年香港人的判决有问题,就好像现在菲佣定居权又跟基本法是否残缺有什么关系,香港人一样会作出一些有问题的判决,双非案的影响就算到现在基本法也无需为你们的判决作出释法。另一方面香港政府更加不想看到这样的判决,但政府的任何政策都必须以法律为依归,在香港人自食其果之后要骂大陆人的同时,也应该看一下你们香港人本身包括私立医院及一些既得利益者所做的伤害香港人利益的事情,为什么不反省一下。
二、负资产是另外一回事。楼价升到市民支付不起是由政府政策造成的,当年的居屋政策令香港楼市下跌,香港一片骂声,改变政策之后,房价向上一发不可收拾,现在政府再也不敢出炉打击楼价政策,仍然一片骂声,我看到香港人整天都在骂,谁是帮你的谁是搞你的都分不清,真是咎由自取。
三、在上海建迪士尼无论从人流量到面积规模都比香港优胜十倍,为什么最终选择香港,当香港人被大陆照顾到而令大陆利益受损却在说风凉话的时候,我们没话好说。
你知道马英九是怎么赢的吗,台湾经济在陈水扁一片惨绿形势下,台湾自由行给台湾经济带来了极大起色,很多人因此受惠。香港在自由行中是既得利益者,却不知道一旦没了自由行对香港经济的冲击。
香港在东江水问题上向广东提出很多要求,从而令成本增加不少,因此中央也要补贴到双方,并要求广东先照顾香港,为什么你香港人就有特权,还大言不惭。
至于高铁建设就高度赞扬中国政府的高瞻远瞩,而香港人既自私自利又目光短浅,就像当年骂董建华居屋计划一样,最终只会自食其果。你说的所谓反对呼声就像民主党的选票一样并不代表香港人的声音,但利用一宗又一宗的案件来浪费纳税人的钱就像当年判决来港产子一样,终审成功香港将会受难无穷。香港人排斥高铁以至说成是政治任务,我们只能表示遗憾。
最后我想说,中国在稳定亚洲经济以致世界经济中起到了极重大的作用,并不是香港人口中的恶劣形象,请香港人作为中国的一分子,应感到光荣与骄傲。
菲傭居留權我會留待之後回應。我之前也提過香港人罵大陸人的原因,不重提。但如果有人基於政府政策的問題去罵大陸人,那他就是大錯特錯了。可是通常本應罵政策卻罵大陸人的人,罵的內容或者他們腦裡都包含我提過的原因。至於說到既得利益者做傷害港人的事,老實說,近幾年也罵得很凶,直至近期槍口卻大舉指向外,事非無因,但也出我意料。
二、既然你提到「八萬五計劃」,那負資產就不是另一件事了,但我也明白到,這不是你要說的問題核心,所以只粗略一講。居屋是主權移交前便一直實行,並可謂行之有效的房屋政策。董建華上台後卻操之過急,提出「八萬五」,短時間內建造大量居屋,導致市場傾斜,樓價暴跌,負資產問題應此而生。居屋政策因此告終,曾蔭權也因此事而不敢謬然重啟居屋政策(不過上年卻在港人直接壓力和中方間接壓力下準備重啟)。
你提到,政府早前不敢壓抑樓價,原因並不在居屋政策,因無證據顯示合理的居屋供應數量會對樓價造成不可預期的影響。其實,上年開始政府已進行一系列穩定樓價措施,而樓價亦因此有輕微回落。至於說到樓價高企的原因,可說有二:其一是政府實行高地價政策,一定程度上依賴賣地收入,導致樓價的基數不低;其二是由於所謂「暴發戶」的大陸人在香港「炒」高樓價,而這點也有原因的,一是透過投資香港物業移民香港,或取道香港繼而移民海外;二是透過投機買賣獲利。雖然政府已就大陸人投資香港物業產生問題這點,作出相應辦法解決,但樓價被抬高就已成事實。【按:當然進行投機買賣的除了大陸人,也有香港人,雖然大陸人是加速了樓價上漲的速度,但這點是不應一面倒怪責在港進行物業投機買賣的大陸人。】
三、華納迪士尼在香港建造樂園是商業決定,他們選扯香港當然基於一個簡單理由:(當時)可獲利益最大。當年港府出資32.5億元,並以P-1.75貸出56億元予香港迪士尼,且華納無須為土地付出金錢(政府以附屬股本形式提供土地),對華納可說是一項極可觀的投資。至於,當時中方有沒有介入事件,我只能說,沒有證據。第一、縱使華納有與中方進行磋商,也只會是商業上的商議。第二、當年中方還算是有意遵守一國兩制原則,很難相信他們會黑箱作業。
中國的自由行的確為香港與台灣帶來利益,這是無可否認的。但我已提過,世界各地的人本來就可以自由旅行,每個人都有出入境自由【按:筆誤,應該是:每個人在自己的國家都有出入境自由】,這是人權原則。假若,中國與利比亞也開放「自由行」,大陸人會選擇去嗎?那情況算是給了利比亞利益嗎?再換別的例子,假設某南方小國是個旅遊渡假勝地,每年數以百萬計不同國家的人會到該地旅遊,難道這國家每兩天就要向一個國家道謝一次(世界上有二百餘個國家)?我希望你明白我意思,我亦無意亦不可能推翻外地人來港旅遊會為香港帶來經濟利益這點。下續...
關於東江水問題,我有意了解你所提及「向廣東提出很多要求」、「中央補貼雙方」、「先照顧香港」的證據在那。先說明,大陸報章及香港的親中報章所寫的全部可以忽視。若有證據,希望你提供官方的,最好是香港官方的。首先,我之前也提及過,香港向廣東買水是一個商業交易,我們有付出龐大資金去買東江水。第二、東江水除了流入香港,其實也會流經深圳,那條流到香港的運河,沿途也有抽水塔向深圳供水。第三、香港早已因工廠北遷而減少水需求量,多年來香港也是向廣東商談減少供水的協議,直至現在,香港仍有來自東江的水是流出大海,也就是浪費掉。
高鐵項目在香港也是備受爭議,有支持也有反對聲音,但反對並不是反對高鐵本身,而是反對:一、支出過高,二、選址產生諸多問題,三、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未夠全面,四、有安全危機等等,所以我說,建造高鐵在反對聲音下執行,其箇中問題不是一句高瞻遠矚就能解決。至於,如果你說高鐵是中國給予香港利益,那又怪了。事實上,香港與中方只是合作建造一條跨境鐵路,香港境內的建設全由香港承擔費用。下續...
剛說到,香港與中方分開建設高鐵,屬於合作關係。作個假設,假使有一天,印度要建造高鐵與中國高鐵連接,難道這是中國給予印度利益,或反過來好了,印度給予中國利益。我說到政治任務,這是指曾蔭權強行要高鐵在任期內通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這是包含了中方的壓力。嗯,也許政治任務是言重了。
中國在穩定亞洲經濟和世界經濟明顯成為了重要的角色,這是事實。但香港人對中國形象的評價,並不限於經濟。即使不談到民主,香港人對中國的自由、人權、法治狀況都感到恐懼,並非我要誇張,是真的-恐懼。此外,縱使我明白到所謂「低質素/素質」的大陸文化並不是出現在每個大陸人身上,有大陸人會因此感到無辜,但現實就是:香港人認為大陸很多文化都對香港造成壞影響。「自由行」實行後,這類新聞源源不絕。有如「插隊」、「在車內進食」、「在東鐵不付款就坐頭等車箱」、「在醫院吵鬧」、「隨處便解」等不守規或無禮行為。老實說,香港人也可能會做這些事,但被罵就會知恥,連聲道歉或落荒而逃(當然非法坐頭等車箱要罰款),但有大陸人卻會有口不說理、無理抵抗,叫人怎不怒氣沖心,積壓怨氣呢!
有關菲傭問題,本來想講,但有機會來日再說吧,畢竟不是核心,今天也說了很多,可能你看到此也已經感到煩厭呢。
遺憾,作結時我有必要這樣跟你說:我作為香港的一份子,我以身為香港人感到光榮與驕傲。我亦對古代中國文化思想感到佩服,對於作為(或被作為)中華民族的一份子,我認為並不是一件壞事。
在最後想說,我之所以寫這麼多,是真的希望你能了解香港。雖然為一個素未謀面,而且立場幾近完全相反的人如此花時間解釋(而且不是在認識女生,哈)是很奇怪,但在這過程我也能學習,很高興能與你討論。
對方第一篇回覆:
我是大陆人并不代表我对香港没看法,香港人视西方社会为正宗也请不要被西方社会误导。
一、基本法何为基本就是一个大纲,如果按你说这是中英遗留下来的问题,那就只能说你们被英方给耍了,这是最会搞政治的英国人在每一地方临走前的一向伎俩,中方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但我认为基本法并不残缺,只是当年香港人的判决有问题,就好像现在菲佣定居权又跟基本法是否残缺有什么关系,香港人一样会作出一些有问题的判决,双非案的影响就算到现在基本法也无需为你们的判决作出释法。另一方面香港政府更加不想看到这样的判决,但政府的任何政策都必须以法律为依归,在香港人自食其果之后要骂大陆人的同时,也应该看一下你们香港人本身包括私立医院及一些既得利益者所做的伤害香港人利益的事情,为什么不反省一下。
二、负资产是另外一回事。楼价升到市民支付不起是由政府政策造成的,当年的居屋政策令香港楼市下跌,香港一片骂声,改变政策之后,房价向上一发不可收拾,现在政府再也不敢出炉打击楼价政策,仍然一片骂声,我看到香港人整天都在骂,谁是帮你的谁是搞你的都分不清,真是咎由自取。
三、在上海建迪士尼无论从人流量到面积规模都比香港优胜十倍,为什么最终选择香港,当香港人被大陆照顾到而令大陆利益受损却在说风凉话的时候,我们没话好说。
你知道马英九是怎么赢的吗,台湾经济在陈水扁一片惨绿形势下,台湾自由行给台湾经济带来了极大起色,很多人因此受惠。香港在自由行中是既得利益者,却不知道一旦没了自由行对香港经济的冲击。
香港在东江水问题上向广东提出很多要求,从而令成本增加不少,因此中央也要补贴到双方,并要求广东先照顾香港,为什么你香港人就有特权,还大言不惭。
至于高铁建设就高度赞扬中国政府的高瞻远瞩,而香港人既自私自利又目光短浅,就像当年骂董建华居屋计划一样,最终只会自食其果。你说的所谓反对呼声就像民主党的选票一样并不代表香港人的声音,但利用一宗又一宗的案件来浪费纳税人的钱就像当年判决来港产子一样,终审成功香港将会受难无穷。香港人排斥高铁以至说成是政治任务,我们只能表示遗憾。
最后我想说,中国在稳定亚洲经济以致世界经济中起到了极重大的作用,并不是香港人口中的恶劣形象,请香港人作为中国的一分子,应感到光荣与骄傲。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一)
筆者第一篇回覆:
想了解香港,就別相信大陸的書籍
一、先解決你的筆誤。問題並不是來港產子合法與否,這根本沒有非法可言,問題是在於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可否得到居港權。當年判決是跟據那殘缺的基本法條文作出裁判,這可算是中方與英方製定基本法時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這點上只能怪這兩方。至於產子潮,是政府政策的失當,政策上的問題與大陸人無關。香港人的確有把矛頭指向大陸人,但這最主要原因包括:分薄社會資源、用了香港納稅人的錢、使醫院產科床位緊張和更重要的是大陸人的言行態度。
二、罵就當然因為有錯,負資產的風暴,自行查閱吧。
三、迪士尼是香港與華納出資的。自由行只是北京政府開放給大陸人多一點旅行的權利,本來世界各地的人就已經可以自由來港旅行。東江水是香港跟廣東以百億元計的資金買的,這是項肥了廣東的交易,大陸缺水時香港曾提出減少供水,但廣東不願因此減少收入...我相信你懂我說的。高鐵是在反對呼聲下興建的,這屬北京政府給香港特首的政治任務。
四、去那裡旅行是你們的選擇,香港人不打算干預。
五、這我也略有研究,早前已有三件案件的判決,詳情可到相關網站查找,香港的所有案件,判詞都會公開予公眾參閱。
我假設你是個普通人。
其實我明白任何人被罵都會憤怒,我亦不認為網絡上香港人所有對大陸人的指罵是全部恰當,一些言辭過份了,一些以偏概全了,這我知道也理解有大陸人感受到自己無緣無故被罵。不過這樣的大陸人都應該是明白事理的,希望大陸人也想想,為何事件如此觸動到香港人神經。
我並不會說甚麼建立友好關係的白話,只不過無謂的指罵,我自己是希望大陸人跟香港人也能說少一點。我明言,我是香港人,我不會說甚麼大家是同胞,要和諧共處這些笑話。但大家同樣是普通人,同樣是人生過路客,你我無仇無怨,其實也沒必要建立敵我關係吧。
大陸人的本文:
香港人认贼作父,当了英国狗这么多年就是一副贱骨头。
证据一:当年香港人判来港产子合法,大陆也非常不愿意这种判决,现在自食其果,香港人贱到责骂大陆人,还要中央释法,中央就是不释法,看你怎么自食其果。
证据二:当年董建华建八万居屋计划是非常有前瞻性的,结果被香港人骂到下台,现在自食其果,香港人贱到买不起楼却骂大陆人,香港政府已不敢再有居屋计划,香港人自食其果。
证据三:你们的特首为香港人努力在大陆争取很多特权和利益,比如迪士尼,比如自由行,比如水资源,比如高铁,大陆有些省份也会因此而失去一些利益,香港人贱到拿了利益不但不领情,还硬说香港的厄运是大陆给的,连香港的恶质空气也硬说是大陆给的。上海的迪士尼应该比香港的大几倍,关闭自由行,水应该先让广东够用了才输给香港,中央不要补贴,不要在香港建高铁,让香港人做回岛民。
证据四:讲到自由行,大陆人也不用选择去香港,关闭自由行,看看香港的明天有多美好,看看多少香港人没饭开,嘴里吃着大陆饭,口里骂着大陆人,一副贱格的臭嘴脸,最好找你的主人英国去,看他如何来救你。
证据五:香港再判一个菲佣定居合法性,到时香港人再去群骂菲律宾人,那香港人就真是再贱不过了。
想了解香港,就別相信大陸的書籍
一、先解決你的筆誤。問題並不是來港產子合法與否,這根本沒有非法可言,問題是在於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可否得到居港權。當年判決是跟據那殘缺的基本法條文作出裁判,這可算是中方與英方製定基本法時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這點上只能怪這兩方。至於產子潮,是政府政策的失當,政策上的問題與大陸人無關。香港人的確有把矛頭指向大陸人,但這最主要原因包括:分薄社會資源、用了香港納稅人的錢、使醫院產科床位緊張和更重要的是大陸人的言行態度。
二、罵就當然因為有錯,負資產的風暴,自行查閱吧。
三、迪士尼是香港與華納出資的。自由行只是北京政府開放給大陸人多一點旅行的權利,本來世界各地的人就已經可以自由來港旅行。東江水是香港跟廣東以百億元計的資金買的,這是項肥了廣東的交易,大陸缺水時香港曾提出減少供水,但廣東不願因此減少收入...我相信你懂我說的。高鐵是在反對呼聲下興建的,這屬北京政府給香港特首的政治任務。
四、去那裡旅行是你們的選擇,香港人不打算干預。
五、這我也略有研究,早前已有三件案件的判決,詳情可到相關網站查找,香港的所有案件,判詞都會公開予公眾參閱。
我假設你是個普通人。
其實我明白任何人被罵都會憤怒,我亦不認為網絡上香港人所有對大陸人的指罵是全部恰當,一些言辭過份了,一些以偏概全了,這我知道也理解有大陸人感受到自己無緣無故被罵。不過這樣的大陸人都應該是明白事理的,希望大陸人也想想,為何事件如此觸動到香港人神經。
我並不會說甚麼建立友好關係的白話,只不過無謂的指罵,我自己是希望大陸人跟香港人也能說少一點。我明言,我是香港人,我不會說甚麼大家是同胞,要和諧共處這些笑話。但大家同樣是普通人,同樣是人生過路客,你我無仇無怨,其實也沒必要建立敵我關係吧。
大陸人的本文:
香港人认贼作父,当了英国狗这么多年就是一副贱骨头。
证据一:当年香港人判来港产子合法,大陆也非常不愿意这种判决,现在自食其果,香港人贱到责骂大陆人,还要中央释法,中央就是不释法,看你怎么自食其果。
证据二:当年董建华建八万居屋计划是非常有前瞻性的,结果被香港人骂到下台,现在自食其果,香港人贱到买不起楼却骂大陆人,香港政府已不敢再有居屋计划,香港人自食其果。
证据三:你们的特首为香港人努力在大陆争取很多特权和利益,比如迪士尼,比如自由行,比如水资源,比如高铁,大陆有些省份也会因此而失去一些利益,香港人贱到拿了利益不但不领情,还硬说香港的厄运是大陆给的,连香港的恶质空气也硬说是大陆给的。上海的迪士尼应该比香港的大几倍,关闭自由行,水应该先让广东够用了才输给香港,中央不要补贴,不要在香港建高铁,让香港人做回岛民。
证据四:讲到自由行,大陆人也不用选择去香港,关闭自由行,看看香港的明天有多美好,看看多少香港人没饭开,嘴里吃着大陆饭,口里骂着大陆人,一副贱格的臭嘴脸,最好找你的主人英国去,看他如何来救你。
证据五:香港再判一个菲佣定居合法性,到时香港人再去群骂菲律宾人,那香港人就真是再贱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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