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界別棄票約有 19,904票(即放棄了登記成為功能界別選民而投了票的直選議席選民)
區議會(第二)白票及廢票有 80,921票(即投票時沒有投任何一個指定候選人)
區議會(第二)棄票、白票及廢票總共約 100,825票(導致廢票的原因除了可刻意造成,還包括不小心或者不理解投票程序而蓋多、蓋錯了)
直選議席白票及廢票有 27,738票
其他功能界別(個人票)白票及廢票約有 6,933票
撇除直選議席的白票及廢票,淨區議會(第二)棄票、白票及廢票總共約 80,200票
假設 80,200票都屬泛民票,加上 87,945~92,448 的功能界別泛民票
白韻琹所得泛民票數可能約為 1,019,799 - 807,480 - 80,200 - 87,945~92,448 = 39,671票~44,174票
事實上,有為數不少的泛民票數(過萬)在區議會(第二)是投了給民建聯及工聯會,因此以上推算並不反映真正數字。
這代表,
因堅拒民主黨政改方案而抗拒在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投民主黨及民協的人至少有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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