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第六篇回覆:
你弄錯了一件事,當時那件案件的當時人雖然相同於「雙非」子女,但那對「雙非」父母是持雙程證人士,而非自由行。當時沒有自由行,申請雙程證本來亦受很大限制,根本不會有現在的龐大流量。補充年份給你:當事人於1997年7月出生,案件於2001年終審,自由行於2003年中後期才推行。
法官在判詞中提到:
「由1997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的43個月內,共有1991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將會有資格成為上述條款所指的永久性居民。這些人士的母親如不是非法入境者、便是持雙程證者或短暫逾期居留人士,而他們的父親如不是在香港臨時居留,便是本身並非香港居民。這類兒童每月約有46人,每年約555人。」
沒錯,平均每年555人,但從自由行開放開始,大陸人子女人數一直倍增:2003年2千多到2004年4千多、2005年9千多、2007年1萬8千多、2009年2萬9千多、2010年3萬2千多(總出生人數才8萬8千多)……可想而知其衝擊之大。至於,你提到大陸政府向香港政府提出控制大陸人流量,這是你的誤會。如果你指單程證,那又是別的一件事了,跟這案無關,況且單程證也有限數量。後續...
再者,香港政府已著手處理這事,雖然太遲,但希望見其成效。固然,對基本法作出修訂才能真正解決此事。
我只不過跟你說事實,讓大家知多一點,知得清晰一點而已,有關供水問題與其他討論內容,現在能讓你了解那就足夠了。
呵呵,老兄,「從來」不可以亂用,邏輯上只要有你以外的一個人用過同樣的論調,那你的句子就已經違反事實。別誤會,這樣說不是要為難你。固然人類會因片面事實而留下主觀印象,但從客觀看,可理解到很多事不能一概而論。正如我對大陸人的印象也不好,不論在網絡上抑或其他媒體上,大部分能看到的影像與圖文都在顯現大陸人差的一面。公道說,我也不得不認為,比率上我們看到差的大陸人會比看到差的香港人和外國人來得多,而厭惡大陸人的香港人也因而有很多,但厭惡不是歧視(固然並非完全沒有)。可是,我明白到大陸人也有說理的、也有品格良好的、也有思想成熟的,所以我才不會針對所有大陸人說話,又所以,我現在才會與你對話。
至於說到此影片,不知你有否看過現在的影片留言,但是我認為片中香港人沒錯,更別論沒質素。
至於大陸政府該變成怎樣才算好,身居大陸的人要不要取回應有權利等等,這都是該讓你們思考的問題了。
抱歉,我想補充一下厭惡與歧視的分別,說說甚麼是歧視,回頭想想,發覺這還挺重要。
舉個例子,這裡要聲明一點,這不是影射任何人,這只是個客觀例子:如果我因為某甲先生窮,我去罵他,那是歧視;如果我因為那窮的甲先生,每天在我家外乞討金錢,而煩擾到我,那我去罵他,不是歧視。
另一例:如果我因為乙先生富有,我去罵他,那是歧視;如果我因為那富有的乙先生,恃著自已富有而對人呼呼喝喝、目中無人,那我去罵他,不是歧視。也就是說,如果人是因別人的外表、特徵、種族、國籍等而去罵人,那就是歧視;如果人是因別人的言語、行為、態度等而去罵他,那只可說出於討厭或厭惡。
我明白你為甚麼會有香港人歧視大陸人的印象,網絡上有很多香港人會因為事件與大陸人有關便開罵,甚至用盡貶義詞,我沒說他們對。不過,我希望你知道,這些香港人之所以會這樣,是由於某些大陸人的片面印象已深深植入他們的腦袋。但是,對於形象表現得好的大陸人,絕大部分香港人都不可能會去罵,不可能單憑「大陸人」而去罵。我認為現在,「歧視」一詞被濫用得很過份,當然我也見到有香港人濫用。
對方第五篇回覆:
双非案判决后,大陆政府曾一度向香港政府提出控制大陆来港流量,都被香港政府拒绝。
再说水问题,你认为你的政府是傻瓜吗?水经深圳是必须的而且是最低成本的,但水计算是有咪表的,难道深圳人不用付水费,你也太天真了吧。据我所知,大陆人从来没提出跟我一样的论调,我只是经常看到香港人理直气壮地狂吗大陆人占了他多少便宜,大陆人才作出回应,包括我。事无大小,香港人都高高在上地在骂,不到黄泉心不息,这一点大陆人比香港人素质高多了,说真的,香港人的歧视心态在全世界是排第一位的,几乎每一个人去香港都有这样的感受,而且在行为上非常没质素,此视频就能反映到。
其实香港建不建高铁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好像当年双非案一样,我只是旁观者。
再回应一下国家行政制度与公司行政制度当然不同,另外国家或公司的行政人员都是收钱的,公司的目标是盈利,而国家的目标除了经济之外,还更广泛如军事、外交、民生、建设、医疗、教育等,无论谁对谁负责都是双向的。你认为中国现阶段应该分开党与法,其实中国已经在改善,中国一直都在进步啊,出路不会只有一条吧。
Wednesday, 15 February 2012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五)
筆者第五篇回覆:
看來討論快落幕了。人民應為自已國家賣力,員工應為自已公司賣力,這我當然無意反對。但是,我的點則重於,國家行政與公司行政運行的兩種制度存在極端差異:政府向人民負責與員工向公司(上司)負責,因此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
我認為,中國現階段最應該的是分開法與黨,不能黨大於法或黨操控法,不然沒有空間前進。
回到供水問題,我愈來愈不明白你錯解了甚麼。好吧,算我錯用了詞語,我就是指那條管道途經深圳接到香港。然後,深圳也可在中途取用最少6億多立方米東江水,只不過管道的目的地是香港。再者,香港人沒有就供水問題說過甚麼吧,除了政府有與廣東商談減少供水和改善污染的問題。據我所知,是因為近年大陸人一直在提出跟你一樣的論調,港人才作出反應,我是其中之一。
我都再三說過,香港人不是反對基建本身,你還同一回應,誰才應該無話可說啊。希望你明白,不論是小建設還是大建設,都應經過協商,將負面影響商議到可接受地步和效益最大化時才建設。的確,這可以會減慢進度,但至少可能顧及到更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強制執行叫作高瞻遠矚,商討(包含社會參與)卻叫作目光短淺,這未免太專橫無道了。
對方第四篇回覆:
另一方面,国家跟公司当然不同,虽然都是权力机构,国家执行要更加严明,若犯法要坐牢,国家利益是至高无尚的,相对于个人及公司利益,就好像当年有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跟日本人做汉奸,虽是情不得已,但还是遭到后人的唾骂。政府行政和公司行政都是政策的执行者,是一样的,你的逻辑好像有点混乱,你干脆把它说成是两种制度不同好了。至于你说人民赋予政府权力,政府应该服务人民,这点是明确的,只是中国做得还不够好。我知道你欣赏西方三权分立制度,按中国国情不一定行得通,至少目前不行。
二、当时广东由于成本的问题嘈得很厉害,中央不得不给予补贴。香港要水当然要经过深圳,难道另开一条运河吗?那成本不是更贵,干脆自己开淡水厂好了。你的数据完全没说明什么,反正专建一条管道成本肯定增加不少,香港政府应该明白,但香港人一直都在嘈。
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不能用香港人短浅的目光来衡量的,我无话可说。
看來討論快落幕了。人民應為自已國家賣力,員工應為自已公司賣力,這我當然無意反對。但是,我的點則重於,國家行政與公司行政運行的兩種制度存在極端差異:政府向人民負責與員工向公司(上司)負責,因此不能把兩者混為一談。
我認為,中國現階段最應該的是分開法與黨,不能黨大於法或黨操控法,不然沒有空間前進。
回到供水問題,我愈來愈不明白你錯解了甚麼。好吧,算我錯用了詞語,我就是指那條管道途經深圳接到香港。然後,深圳也可在中途取用最少6億多立方米東江水,只不過管道的目的地是香港。再者,香港人沒有就供水問題說過甚麼吧,除了政府有與廣東商談減少供水和改善污染的問題。據我所知,是因為近年大陸人一直在提出跟你一樣的論調,港人才作出反應,我是其中之一。
我都再三說過,香港人不是反對基建本身,你還同一回應,誰才應該無話可說啊。希望你明白,不論是小建設還是大建設,都應經過協商,將負面影響商議到可接受地步和效益最大化時才建設。的確,這可以會減慢進度,但至少可能顧及到更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強制執行叫作高瞻遠矚,商討(包含社會參與)卻叫作目光短淺,這未免太專橫無道了。
對方第四篇回覆:
另一方面,国家跟公司当然不同,虽然都是权力机构,国家执行要更加严明,若犯法要坐牢,国家利益是至高无尚的,相对于个人及公司利益,就好像当年有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跟日本人做汉奸,虽是情不得已,但还是遭到后人的唾骂。政府行政和公司行政都是政策的执行者,是一样的,你的逻辑好像有点混乱,你干脆把它说成是两种制度不同好了。至于你说人民赋予政府权力,政府应该服务人民,这点是明确的,只是中国做得还不够好。我知道你欣赏西方三权分立制度,按中国国情不一定行得通,至少目前不行。
二、当时广东由于成本的问题嘈得很厉害,中央不得不给予补贴。香港要水当然要经过深圳,难道另开一条运河吗?那成本不是更贵,干脆自己开淡水厂好了。你的数据完全没说明什么,反正专建一条管道成本肯定增加不少,香港政府应该明白,但香港人一直都在嘈。
三、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不能用香港人短浅的目光来衡量的,我无话可说。
Monday, 13 February 2012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四)
筆者第四篇回覆:
呵呵,我對自已才疏學淺,還算有自覺。我知道西方,倒不如直接說-歐美,在客觀上是某些思想、價值觀和某些制度的主導;但我不認為西方(國家/政權)主導著某些思想、價值觀和某些制度(被動與主動之分)。補充一點,法治是自由、人權、民主基礎,若法律和其系統只有虛文而無實際,怎說也是一團糟,某些人或組織可以無法無天。在香港的我,最怕司法制度失守。你也讀書人,我相信你懂的。
回正題
一、也許我話說得不夠條理,讓我重整一下整件事。先引文,《基本法》第24條: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後續...
有關「雙非」案,最主要要參考第24條第一項條文,先不說立法原意,說其原文。原文意思是任何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Chinese citizens)都具資格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原文看到,所指的中國公民並沒有指明父母一方需不需要有香港身份,亦即在香港出生的大陸人(雙非)子女,僅限子女,在此條文下可獲居留權。而當時的臨時立法會(由中方統籌,接替立法局,主權移交後高等法院裁定為合法組織)在新修訂的《入境條例》中則通過了以下此條文:
「(a)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在其出生時或其後任何時間,其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權。」
其後在99年立法會通過以下修訂:
「(i)在1987年7月1日之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ii)在1987年7月1日當日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其父或母在其出生時或其後已在香港定居或擁有香港居留權」,後續...
這些修訂條文明顯與基本法的原文解釋相異。當年的案件中,入境處處長向終審法院提出:《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條款中描述了「在 [ 香港特區 ] 成立以前或以後在當地出生或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其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因此其立法原意與當時《入境條例》條款相同。
不過終審法院在判詞中有以下裁決:
「...法院必須按照普通法處理法律釋義的情況下,若法院在借助內在資料及適當的外來資料去確定有關條款的背景及目的,並參照該背景及目的後作出詮釋,斷定文字的含義清晰,則外來資料,不論其性質,也不論其屬制定前或制定後資料,均不能對解釋產生影響。含義清晰即所用文字沒有歧義,就是在合理情況下不能得出另一對立的解釋。」
「參照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背景及目的來考慮這項條款所用的文字後,可見其含義清楚明確,就是在1997年7月1日之前或之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享有永久性居民的身分。這項條款的含義沒有含糊不清之處,亦即在合理情況下不能得出另一對立的解釋。」後續...
「...依循普通法的原則,本院無法基於“有關陳述”而偏離本院認為是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清晰含義,而以有關字句所不能包含的意思代之。」
詳細可以參考FACV26/2000。簡單來說,普通法下,立法原意是在條文文字含有歧義時才用以參考。既然已引了法官判詞,我也不作延伸了。
法治就是要有原則,有一套系統,並且不受外界影響。假若說,這不就法官說了甚麼就甚麼了嗎?不是。大法官是由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委任的,亦可彈劾的。立法機關亦可透過修法去推翻一些條文,只不過香港立法會修不了基本法,我也無話可說。香港司法系統、三權分立未必完美,但至少互相制衡,有辨法阻止一方權力過大。但這一切,都是有民選政府和民選立法會的後話。唉。後續...
接下來你說的,也讓我知道你的想法。不過我也想表達一下我的想法,我自已認為國家與公司不同,至少公司會把錢給你,但你會把錢給國家,哈哈。好吧,認真的,政府與公司管理層絕對不同。政府是服務人民的構成體,政府的作用並不、不應、不可能用於限制人民權利、自由,只能用於管理國家財富、平衡社會、管理秩序,縱使這是理想的一席話,但人總沒理由朝反方向走。政府不同於公司管理層,前者的關係是下而上,亦即人民賦予政府權力(人民賦予憲法權力,憲法賦予政府權力),後者的關係則相反;前者要因應人民意願來制定政策,後者是命令員工去執行政策。
至於你說,中方就是覺得那些事是牽涉到他們的主權,當然是,不然國家這麼大,誰管你香港,哈哈!也有論調指出中方深怕香港會被西方陣營入侵云云,因此對香港欲放還留。另外,美國又不同了,他們只有一個國家憲法,但邦州法律只要不違反憲法,當地可自由修訂,聯邦政府是完全無權介入。基本法條文一樣不可違反中國憲法,只不過基本法雖在香港實踐,卻是全國性法律,中方亦因此有權介入了。後續...
二、我真的不知道中方如何補貼,你不提供一些官方資料,我完全無法回應。我亦無法理解你如何將廣東水供應量不足的原因牽到香港上。另外,若提及以前香港對廣東的要求,基本上都離不開改善污染吧,這怎麼看也不算「照顧」吧,並且這並不只關乎香港。
容我重提,東江至香港的運河是一條經過深圳的運河。據粵港供水有限公司:「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为了满足香港、深圳、东莞等地的需水要求...年供水能力为17.43亿立方米」,香港水務署:「供水系統現時的設計最高供應量是每年11億立方米。」,所以最少可供應6.43億立方予深圳與東莞,並且據香港水務署資料,2010年東江水供水量為6.8079億立方米,香港的水需求量因多年前工廠北移就大幅減少,政府額外買的「供水能力」,只備不時之需。額外提供參考,據深圳市水務局:「2010年深圳市用水总量达18.99亿立方米。」
協議就是協議,我不能接受將交易看成照顧。廣東供水等問題我沒研究,但香港總沒可能亦沒理由承擔廣東供水不足的箭靶角色。後續...
三、說過就不提了,只說句,人反對一件事並不一定代表人認為那件事差,除外還可能因為那件事背後的動機、過程或預期中的負面影響而反對。理論上,建設鐵路系統(包括高鐵)對連接城市和國家都可帶來正面的經濟影響,有助於推動商業貿易、增加旅遊便利、促進社會交流。縱使從經驗得知,只計算高鐵本身的話,是難以賺回成本。
對方第三篇回覆:
从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你对中共的讨厌,我承认中国存在着民主和法治的问题,但这不是目前的主要问题,我若解释这一点你也不一定能理解,有一点我是要说明的,中国现在自强不息的道路是由中共两个世界伟人带领走出来的,一个是毛泽东一个是邓小平,我不需要你对此两人作出评价,因为你们对中国国情和世界形势并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是由西方制定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但中国在中共的带领下却能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其实我也不需要你明白。
回复
一、我想补充一点上回你说:“香港法官在解釋法律必須依照原文文字的字面意思解釋”,这点我非常有保留,按传统西方应该是:解释法律必须按照订立时的原意。那么从你说的:“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包括父母均為大陸人所生的)可以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这点来看,原意是说当年很多从大陆过来的人其父母都在大陆,也应是香港永久居民。但并没有定义现在的“双飞”,我认为当年判决是想玩火,想挑战基本法,想不到引火自焚。后续...
其实我觉得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行得很好,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一个伟大的构想,就是两种制度必须在一国的框架下,基本法就是其框架,凡是牵涉国家的都在其范围内。我看过你的看法,我说一下我的看法,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不然国家会被瓦解,这是一个权利的问题,就像一个公司要有竞争力必须要有健全的体制管理,什么权利是可以下放的,什么是不可以下放的要非常清晰明确,不然会对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果你站在管理层的角度和被管理层的角度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看法。香港特首和议会的选举是由香港人自己选出来的,这是香港人的事,但其产生办法你说不牵涉到国家主权,但管理层偏偏认为牵涉到他的主权,原因正是由于两种制度不同。其实全世界包括美国只要牵涉到主权或利益都是非常强硬和谨慎的,地方议会不能修宪正是反应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另外就是你们对六四的看法和中国对六四的看法可能有出入。后续...
二、在水的问题上香港是有被照顾到的,水厂专门铺设一条管道专供香港,为什么不是跟大家一条管道让广东用完了再流给你而要另分一条专供呢,而且还要中央的补贴,你拿之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比,状况也不同吧。你们若自建淡水厂就更昂贵了。
三、正因为香港失去运输优势原由中国,香港更应接入中国的高铁网络,这一点香港政府是完全看到的,而且对香港的将来是非常重要的。我不是说美国要抬高中国或自愧不如,我只是想香港人明白高铁是国际大气候。
呵呵,我對自已才疏學淺,還算有自覺。我知道西方,倒不如直接說-歐美,在客觀上是某些思想、價值觀和某些制度的主導;但我不認為西方(國家/政權)主導著某些思想、價值觀和某些制度(被動與主動之分)。補充一點,法治是自由、人權、民主基礎,若法律和其系統只有虛文而無實際,怎說也是一團糟,某些人或組織可以無法無天。在香港的我,最怕司法制度失守。你也讀書人,我相信你懂的。
回正題
一、也許我話說得不夠條理,讓我重整一下整件事。先引文,《基本法》第24條: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以上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載明其居留權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後續...
有關「雙非」案,最主要要參考第24條第一項條文,先不說立法原意,說其原文。原文意思是任何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Chinese citizens)都具資格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原文看到,所指的中國公民並沒有指明父母一方需不需要有香港身份,亦即在香港出生的大陸人(雙非)子女,僅限子女,在此條文下可獲居留權。而當時的臨時立法會(由中方統籌,接替立法局,主權移交後高等法院裁定為合法組織)在新修訂的《入境條例》中則通過了以下此條文:
「(a)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在其出生時或其後任何時間,其父親或母親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權。」
其後在99年立法會通過以下修訂:
「(i)在1987年7月1日之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ii)在1987年7月1日當日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其父或母在其出生時或其後已在香港定居或擁有香港居留權」,後續...
這些修訂條文明顯與基本法的原文解釋相異。當年的案件中,入境處處長向終審法院提出:《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條款中描述了「在 [ 香港特區 ] 成立以前或以後在當地出生或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其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因此其立法原意與當時《入境條例》條款相同。
不過終審法院在判詞中有以下裁決:
「...法院必須按照普通法處理法律釋義的情況下,若法院在借助內在資料及適當的外來資料去確定有關條款的背景及目的,並參照該背景及目的後作出詮釋,斷定文字的含義清晰,則外來資料,不論其性質,也不論其屬制定前或制定後資料,均不能對解釋產生影響。含義清晰即所用文字沒有歧義,就是在合理情況下不能得出另一對立的解釋。」
「參照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背景及目的來考慮這項條款所用的文字後,可見其含義清楚明確,就是在1997年7月1日之前或之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享有永久性居民的身分。這項條款的含義沒有含糊不清之處,亦即在合理情況下不能得出另一對立的解釋。」後續...
「...依循普通法的原則,本院無法基於“有關陳述”而偏離本院認為是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的清晰含義,而以有關字句所不能包含的意思代之。」
詳細可以參考FACV26/2000。簡單來說,普通法下,立法原意是在條文文字含有歧義時才用以參考。既然已引了法官判詞,我也不作延伸了。
法治就是要有原則,有一套系統,並且不受外界影響。假若說,這不就法官說了甚麼就甚麼了嗎?不是。大法官是由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委任的,亦可彈劾的。立法機關亦可透過修法去推翻一些條文,只不過香港立法會修不了基本法,我也無話可說。香港司法系統、三權分立未必完美,但至少互相制衡,有辨法阻止一方權力過大。但這一切,都是有民選政府和民選立法會的後話。唉。後續...
接下來你說的,也讓我知道你的想法。不過我也想表達一下我的想法,我自已認為國家與公司不同,至少公司會把錢給你,但你會把錢給國家,哈哈。好吧,認真的,政府與公司管理層絕對不同。政府是服務人民的構成體,政府的作用並不、不應、不可能用於限制人民權利、自由,只能用於管理國家財富、平衡社會、管理秩序,縱使這是理想的一席話,但人總沒理由朝反方向走。政府不同於公司管理層,前者的關係是下而上,亦即人民賦予政府權力(人民賦予憲法權力,憲法賦予政府權力),後者的關係則相反;前者要因應人民意願來制定政策,後者是命令員工去執行政策。
至於你說,中方就是覺得那些事是牽涉到他們的主權,當然是,不然國家這麼大,誰管你香港,哈哈!也有論調指出中方深怕香港會被西方陣營入侵云云,因此對香港欲放還留。另外,美國又不同了,他們只有一個國家憲法,但邦州法律只要不違反憲法,當地可自由修訂,聯邦政府是完全無權介入。基本法條文一樣不可違反中國憲法,只不過基本法雖在香港實踐,卻是全國性法律,中方亦因此有權介入了。後續...
二、我真的不知道中方如何補貼,你不提供一些官方資料,我完全無法回應。我亦無法理解你如何將廣東水供應量不足的原因牽到香港上。另外,若提及以前香港對廣東的要求,基本上都離不開改善污染吧,這怎麼看也不算「照顧」吧,並且這並不只關乎香港。
容我重提,東江至香港的運河是一條經過深圳的運河。據粵港供水有限公司:「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为了满足香港、深圳、东莞等地的需水要求...年供水能力为17.43亿立方米」,香港水務署:「供水系統現時的設計最高供應量是每年11億立方米。」,所以最少可供應6.43億立方予深圳與東莞,並且據香港水務署資料,2010年東江水供水量為6.8079億立方米,香港的水需求量因多年前工廠北移就大幅減少,政府額外買的「供水能力」,只備不時之需。額外提供參考,據深圳市水務局:「2010年深圳市用水总量达18.99亿立方米。」
協議就是協議,我不能接受將交易看成照顧。廣東供水等問題我沒研究,但香港總沒可能亦沒理由承擔廣東供水不足的箭靶角色。後續...
三、說過就不提了,只說句,人反對一件事並不一定代表人認為那件事差,除外還可能因為那件事背後的動機、過程或預期中的負面影響而反對。理論上,建設鐵路系統(包括高鐵)對連接城市和國家都可帶來正面的經濟影響,有助於推動商業貿易、增加旅遊便利、促進社會交流。縱使從經驗得知,只計算高鐵本身的話,是難以賺回成本。
對方第三篇回覆:
从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你对中共的讨厌,我承认中国存在着民主和法治的问题,但这不是目前的主要问题,我若解释这一点你也不一定能理解,有一点我是要说明的,中国现在自强不息的道路是由中共两个世界伟人带领走出来的,一个是毛泽东一个是邓小平,我不需要你对此两人作出评价,因为你们对中国国情和世界形势并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是由西方制定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但中国在中共的带领下却能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其实我也不需要你明白。
回复
一、我想补充一点上回你说:“香港法官在解釋法律必須依照原文文字的字面意思解釋”,这点我非常有保留,按传统西方应该是:解释法律必须按照订立时的原意。那么从你说的:“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包括父母均為大陸人所生的)可以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这点来看,原意是说当年很多从大陆过来的人其父母都在大陆,也应是香港永久居民。但并没有定义现在的“双飞”,我认为当年判决是想玩火,想挑战基本法,想不到引火自焚。后续...
其实我觉得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行得很好,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一个伟大的构想,就是两种制度必须在一国的框架下,基本法就是其框架,凡是牵涉国家的都在其范围内。我看过你的看法,我说一下我的看法,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不然国家会被瓦解,这是一个权利的问题,就像一个公司要有竞争力必须要有健全的体制管理,什么权利是可以下放的,什么是不可以下放的要非常清晰明确,不然会对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如果你站在管理层的角度和被管理层的角度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看法。香港特首和议会的选举是由香港人自己选出来的,这是香港人的事,但其产生办法你说不牵涉到国家主权,但管理层偏偏认为牵涉到他的主权,原因正是由于两种制度不同。其实全世界包括美国只要牵涉到主权或利益都是非常强硬和谨慎的,地方议会不能修宪正是反应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另外就是你们对六四的看法和中国对六四的看法可能有出入。后续...
二、在水的问题上香港是有被照顾到的,水厂专门铺设一条管道专供香港,为什么不是跟大家一条管道让广东用完了再流给你而要另分一条专供呢,而且还要中央的补贴,你拿之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比,状况也不同吧。你们若自建淡水厂就更昂贵了。
三、正因为香港失去运输优势原由中国,香港更应接入中国的高铁网络,这一点香港政府是完全看到的,而且对香港的将来是非常重要的。我不是说美国要抬高中国或自愧不如,我只是想香港人明白高铁是国际大气候。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三)
筆者第三篇回覆:
香港政府不重視文化發展,我表示認同。中國文化源遠流長,可惜我只見中國(或中共)正在消滅古中國文化。所謂低質素的文化的的確確在香港也有過,在世界各地也有過,只是隨人類在文化思想領域的發展,發展出禮儀、制度、法律等的規範,令人的整體質素提升。老實說,古中國在文化思想(縱使不普及)曾經比西方進步,可是因政治制度發展的停濟,時有劣驅除良的事情,這不知你有否看到了。我不知道你所謂的完善自我,是有甚麼條件才能達成,但我可以說,你們(甚或我們)如果繼續讓中共支配,那不管世界是否你口中的-由西方支配,中國人還是受著支配,並且這被支配的格局,數千年來也沒有停止過(戒嚴解除後的台灣除外)。
回正題
一、人大釋法是破壞一國兩制的,但釋法讓政府卻步的原因是香港人的壓力,希望你釐清這一點。請不厭其煩,讓我稍作解釋。人大釋法之所以破壞一國兩制,源於香港的法治與中國的人治,兩者存在極大差別。我提過,香港法官在普通法下解釋基本法時,是要依然原文的字面意思去解釋,這是避免了法官因受政治或社會壓力等影響而改變裁決,固然,法官是人,並非必然正確,因此香港法院亦如同世界各地,有上訴機制。後續...
可是人大常委在解釋基本法時卻與香港法官不同,是採取人治機制,也就是隨他們心所欲。固然,他們釋法未必會脫離政府的建議(當然政府的建議已經與本港司法裁定大相徑庭),但始終不是政府完全主導,並且,政府到目前為止仍不代表全港人民,因民選選舉受兩度人大釋法影響而推遲十年【按:筆誤,應是受一次人大釋法影響,並令其後人大常委可不通過香港議會,單方面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限制。】,並怪異地失去主導權。以下兩段基本法附件的引文「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二○○七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來,我們是可以自決的事情,被中方強行利用人大釋法搶奪了權利,這件事是令我生來第一次對中國感到強烈反感(當時對六四事件認知還少),並慢慢變得憎恨中共政權最主要原因!這件事上,容我真的動氣!剛提到,人大釋法的問題是,香港人對香港的憲制性法律失去主導權。中國的人治干預,並被允許凌駕本港法治,客觀上破壞一國兩制,這是我無法接受的。後續...
基本法雖是中國的全國性法律,但大部份條文只影響香港,香港應有在不影響中國主權下修訂基本法的權利(我的主張甚至是,第三至第六章應該豁免通過人大,因只關係到香港),因此香港議會是有理由修訂基本法,但奈何我講過的原因,無法實踐。
二、這點不執著太多,但我有一點不公,要在此說明。大陸人推高樓價是「火上加油」,我意思是:大陸人是加劇了樓市交投率,但不是本港樓價急升的唯一絕對因素。政府的責任是無法推卸的,老實說,我也對政府政策感到失望,這是多年來被罵很凶亦應罵的。
三、「中央要求上海讓出」,縱使你說的不假,那也不代表華納迪士尼作出的不是商業決定,畢竟談判當年與今日相差十幾年,狀況不同。這也只代表董建華當時遊說能力有加。你還是迴避了世界各地的人都可自由外遊這點。另外,我想要澄清一個筆誤,正確是:每個人在「自已國家」都有出入境自由。根據中方十多年前已簽署卻遲遲未實施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中第十二條(二)「人人應有自由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四)「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你不認同,我也無法回應。(補充:人人是指持其本國國籍的人。)後續...
以你的邏輯,付費乘交通工具是天經地義的,那公司讓你坐那交通工具是給你的恩賜(或益處好了);母親把你養大是天經地義的,你給機會讓母親養活你是你給你母親的恩賜。事實上,香港是有能力自建淡水廠的,只是這政策擱置多年,主權移交後政府和輿論沒重提。另外要一提,香港向廣東買水所支付的(每容量平均)費用是新加坡向馬來西亞支付的百倍,我說費用龐大,並非無因。
我不想重複說過的,如反高鐵的原因。我只能說我無法理解,為何香港與中方的經貿合作一定要被某些人看成:中方給香港好處。另外奧巴馬是希望透過建造基建來刺激經濟,刺激GDP。他的講話是希望煽情,這是政治家的一種政治技巧,並不是美國要抬起中國或自愧不如(我說是你也不相信吧)。這跟井底之蛙拉不上關係,老實說,我不喜歡被人亂扣帽子。不過,我坦白跟你說,香港有很多井底之蛙,亦包括我在內,但我同時認為全世界很多人都可稱為井底之蛙,不論歐美人還是中國人。後續...
政府有做得好,也有做得不好的事,如果一一細述、評價,恐怕可編成叢書,恕我在此卻步。不論背後目的,不論中方所得所耗,中方有為香港保持繁榮思考過,也有實際行動,我無意推翻。但是,這完全不代表香港要因此捨棄獨立性;這完全不代表香港人要對中方和部分大陸人的負面行為包容。固然,我對香港政府和香港人的負面行為一樣不會包容。總而言之,明知對的事就不因立場而推翻,未了解事實全部就不妄下判斷,錯了就應撥亂反正。這是我的原則。
剛才忽略了,我想對香港失去運輸優勢這點作補充。香港國際機場至今仍是全球最繁忙機場之一,但我們所面臨的「運輸優勢」危機,很大程度是因中國加入WTO,開放自由貿易,大力發展環珠三角貿易建設。當然,中國是可以自由發展,並不應以遷就香港為由而限制自已,但在事實上,所謂香港失去優勢又的確源由中國,我沒說(中國是)錯,也不會錯,我只不過在陳述事實。而客觀上,香港與中方在CEPA的合作,的確對香港經濟有正面影響。之於高鐵是否可對香港運輸貿易造成很大正面幫助,老實說,我認知太少,也沒看過相關數據,未能回應你。但我重申,香港人反高鐵是有源由的,我已簡略描述了,你把「目光短淺」的帽子套在整個香港上,誰也不會接受。
對方第二篇回覆:
你好像已解释得很详尽,但我还是要说几句,虽然我没在香港生活过,并不代表我不了解香港。香港人鼠目寸光,眼里只看到香港,自以为很了不起,其实是井底之蛙,对政治不敏感,对国际形势不熟悉,香港是文化的沙漠,香港歌词毫无文化意境,中国文化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低素质并不是大陆文化,只是一种现象,低素质到处都有,几十年前的香港也充满这种现象,只不过你们被英国人训练成所谓“高素质”了,就来训斥大陆人而已。无论中国的现状如何,中国已走出了自己的道路,一条不会被人欺负的道路,中国还有待去完善自我,我相信有一天这个世界不会只被西方支配。
回应你的问题
一、“香港法官在解釋法律必須依照原文文字的字面意思解釋”,这应该有点取巧吧,但香港政府并没有不以为意,地方议会是无权修宪的,当香港政府想要求人大释法时,民主党说这是违反一国两制令政府却步。后续...
二、你所提的樓價高企的原因是包括大陆人炒楼等,而我认为都是基于政府在不敢壓抑樓價的前提下,不断推出推高楼价政策造成的,董建华居屋政策受益的是香港市民,受害的是地产商,楼价高企受益的是地产商,受害的是香港市民,这也是由政府政策过于倾斜造成的,不要拉屎不出赖地硬。
三、上海迪斯尼由上海政府出资出地,具有更大的投资性,迪斯尼属意上海,只是中央要求上海让出,上海迪斯尼规划地比香港大几倍,已放在那里,但还是不允许全部用上,你可以去查。
“中國與利比亞也開放「自由行」”,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比喻,中国为什么对香港开放自由行是因为那是中国人的地方,我不是说要道谢,只是不要歧视。事实上现在很多国家都想搞中国自由行。
交水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广东也要交水费,假如你觉得浪费的话大可自建淡水厂,到时水费贵到香港人连水费都交不起。后续...
现在是香港政府想接入中国的高铁网,因为他们知道香港已不再拥有运输优势,如果不跟上形势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在中国哪个省份不是自己出资建的,香港人真是鼠目寸光,还将自己比喻成印度与中国的利益关系,又一个奇怪的比喻。曾荫权只想在任内为香港作出一些意义重大的建设,他是用心良苦。给你一个比喻:奥巴马说中国可以建高铁,为什么美国不行。连美国人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香港人不明白,真是井底之蛙。
最后我想说,自回归之后香港政府不遗余力地为香港建设蓝图,争取利益,中国政府一直全力支持并给予照顾特别行政区,包括奥运等,力保香港繁荣稳定,而香港人却一直搞不清是非黑白,就像香港的签文说的一样,是神是鬼分不清。
香港政府不重視文化發展,我表示認同。中國文化源遠流長,可惜我只見中國(或中共)正在消滅古中國文化。所謂低質素的文化的的確確在香港也有過,在世界各地也有過,只是隨人類在文化思想領域的發展,發展出禮儀、制度、法律等的規範,令人的整體質素提升。老實說,古中國在文化思想(縱使不普及)曾經比西方進步,可是因政治制度發展的停濟,時有劣驅除良的事情,這不知你有否看到了。我不知道你所謂的完善自我,是有甚麼條件才能達成,但我可以說,你們(甚或我們)如果繼續讓中共支配,那不管世界是否你口中的-由西方支配,中國人還是受著支配,並且這被支配的格局,數千年來也沒有停止過(戒嚴解除後的台灣除外)。
回正題
一、人大釋法是破壞一國兩制的,但釋法讓政府卻步的原因是香港人的壓力,希望你釐清這一點。請不厭其煩,讓我稍作解釋。人大釋法之所以破壞一國兩制,源於香港的法治與中國的人治,兩者存在極大差別。我提過,香港法官在普通法下解釋基本法時,是要依然原文的字面意思去解釋,這是避免了法官因受政治或社會壓力等影響而改變裁決,固然,法官是人,並非必然正確,因此香港法院亦如同世界各地,有上訴機制。後續...
可是人大常委在解釋基本法時卻與香港法官不同,是採取人治機制,也就是隨他們心所欲。固然,他們釋法未必會脫離政府的建議(當然政府的建議已經與本港司法裁定大相徑庭),但始終不是政府完全主導,並且,政府到目前為止仍不代表全港人民,因民選選舉受兩度人大釋法影響而推遲十年【按:筆誤,應是受一次人大釋法影響,並令其後人大常委可不通過香港議會,單方面對香港政制發展作出限制。】,並怪異地失去主導權。以下兩段基本法附件的引文「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二○○七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來,我們是可以自決的事情,被中方強行利用人大釋法搶奪了權利,這件事是令我生來第一次對中國感到強烈反感(當時對六四事件認知還少),並慢慢變得憎恨中共政權最主要原因!這件事上,容我真的動氣!剛提到,人大釋法的問題是,香港人對香港的憲制性法律失去主導權。中國的人治干預,並被允許凌駕本港法治,客觀上破壞一國兩制,這是我無法接受的。後續...
基本法雖是中國的全國性法律,但大部份條文只影響香港,香港應有在不影響中國主權下修訂基本法的權利(我的主張甚至是,第三至第六章應該豁免通過人大,因只關係到香港),因此香港議會是有理由修訂基本法,但奈何我講過的原因,無法實踐。
二、這點不執著太多,但我有一點不公,要在此說明。大陸人推高樓價是「火上加油」,我意思是:大陸人是加劇了樓市交投率,但不是本港樓價急升的唯一絕對因素。政府的責任是無法推卸的,老實說,我也對政府政策感到失望,這是多年來被罵很凶亦應罵的。
三、「中央要求上海讓出」,縱使你說的不假,那也不代表華納迪士尼作出的不是商業決定,畢竟談判當年與今日相差十幾年,狀況不同。這也只代表董建華當時遊說能力有加。你還是迴避了世界各地的人都可自由外遊這點。另外,我想要澄清一個筆誤,正確是:每個人在「自已國家」都有出入境自由。根據中方十多年前已簽署卻遲遲未實施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當中第十二條(二)「人人應有自由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四)「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你不認同,我也無法回應。(補充:人人是指持其本國國籍的人。)後續...
以你的邏輯,付費乘交通工具是天經地義的,那公司讓你坐那交通工具是給你的恩賜(或益處好了);母親把你養大是天經地義的,你給機會讓母親養活你是你給你母親的恩賜。事實上,香港是有能力自建淡水廠的,只是這政策擱置多年,主權移交後政府和輿論沒重提。另外要一提,香港向廣東買水所支付的(每容量平均)費用是新加坡向馬來西亞支付的百倍,我說費用龐大,並非無因。
我不想重複說過的,如反高鐵的原因。我只能說我無法理解,為何香港與中方的經貿合作一定要被某些人看成:中方給香港好處。另外奧巴馬是希望透過建造基建來刺激經濟,刺激GDP。他的講話是希望煽情,這是政治家的一種政治技巧,並不是美國要抬起中國或自愧不如(我說是你也不相信吧)。這跟井底之蛙拉不上關係,老實說,我不喜歡被人亂扣帽子。不過,我坦白跟你說,香港有很多井底之蛙,亦包括我在內,但我同時認為全世界很多人都可稱為井底之蛙,不論歐美人還是中國人。後續...
政府有做得好,也有做得不好的事,如果一一細述、評價,恐怕可編成叢書,恕我在此卻步。不論背後目的,不論中方所得所耗,中方有為香港保持繁榮思考過,也有實際行動,我無意推翻。但是,這完全不代表香港要因此捨棄獨立性;這完全不代表香港人要對中方和部分大陸人的負面行為包容。固然,我對香港政府和香港人的負面行為一樣不會包容。總而言之,明知對的事就不因立場而推翻,未了解事實全部就不妄下判斷,錯了就應撥亂反正。這是我的原則。
剛才忽略了,我想對香港失去運輸優勢這點作補充。香港國際機場至今仍是全球最繁忙機場之一,但我們所面臨的「運輸優勢」危機,很大程度是因中國加入WTO,開放自由貿易,大力發展環珠三角貿易建設。當然,中國是可以自由發展,並不應以遷就香港為由而限制自已,但在事實上,所謂香港失去優勢又的確源由中國,我沒說(中國是)錯,也不會錯,我只不過在陳述事實。而客觀上,香港與中方在CEPA的合作,的確對香港經濟有正面影響。之於高鐵是否可對香港運輸貿易造成很大正面幫助,老實說,我認知太少,也沒看過相關數據,未能回應你。但我重申,香港人反高鐵是有源由的,我已簡略描述了,你把「目光短淺」的帽子套在整個香港上,誰也不會接受。
對方第二篇回覆:
你好像已解释得很详尽,但我还是要说几句,虽然我没在香港生活过,并不代表我不了解香港。香港人鼠目寸光,眼里只看到香港,自以为很了不起,其实是井底之蛙,对政治不敏感,对国际形势不熟悉,香港是文化的沙漠,香港歌词毫无文化意境,中国文化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低素质并不是大陆文化,只是一种现象,低素质到处都有,几十年前的香港也充满这种现象,只不过你们被英国人训练成所谓“高素质”了,就来训斥大陆人而已。无论中国的现状如何,中国已走出了自己的道路,一条不会被人欺负的道路,中国还有待去完善自我,我相信有一天这个世界不会只被西方支配。
回应你的问题
一、“香港法官在解釋法律必須依照原文文字的字面意思解釋”,这应该有点取巧吧,但香港政府并没有不以为意,地方议会是无权修宪的,当香港政府想要求人大释法时,民主党说这是违反一国两制令政府却步。后续...
二、你所提的樓價高企的原因是包括大陆人炒楼等,而我认为都是基于政府在不敢壓抑樓價的前提下,不断推出推高楼价政策造成的,董建华居屋政策受益的是香港市民,受害的是地产商,楼价高企受益的是地产商,受害的是香港市民,这也是由政府政策过于倾斜造成的,不要拉屎不出赖地硬。
三、上海迪斯尼由上海政府出资出地,具有更大的投资性,迪斯尼属意上海,只是中央要求上海让出,上海迪斯尼规划地比香港大几倍,已放在那里,但还是不允许全部用上,你可以去查。
“中國與利比亞也開放「自由行」”,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比喻,中国为什么对香港开放自由行是因为那是中国人的地方,我不是说要道谢,只是不要歧视。事实上现在很多国家都想搞中国自由行。
交水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广东也要交水费,假如你觉得浪费的话大可自建淡水厂,到时水费贵到香港人连水费都交不起。后续...
现在是香港政府想接入中国的高铁网,因为他们知道香港已不再拥有运输优势,如果不跟上形势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在中国哪个省份不是自己出资建的,香港人真是鼠目寸光,还将自己比喻成印度与中国的利益关系,又一个奇怪的比喻。曾荫权只想在任内为香港作出一些意义重大的建设,他是用心良苦。给你一个比喻:奥巴马说中国可以建高铁,为什么美国不行。连美国人都明白的道理,为什么香港人不明白,真是井底之蛙。
最后我想说,自回归之后香港政府不遗余力地为香港建设蓝图,争取利益,中国政府一直全力支持并给予照顾特别行政区,包括奥运等,力保香港繁荣稳定,而香港人却一直搞不清是非黑白,就像香港的签文说的一样,是神是鬼分不清。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二)
剛說到,終審法院有了最終解釋。其後,香港人和政府卻不以為然。(香港有二宗牽連居留權的案件,一是關於香港人過去在大陸所生的子女,二是關於大陸人或新移民在香港所生的子女,但曾被政府「炒」熱了的是第一宗。因為當年沒有自由行,沒有闖關,當時香港人根本沒想過大陸孕婦爭相來港產子的問題會發生。)你謂及的雙非案,問題可說是源自基本法條文不清晰,應該修法。奈何,一般憲法修訂只須通過議會或全國人民投票,再由總統簽署修訂;香港卻在通過議會後,還要通過全國人大,這點絕對會令政府卻步。
菲傭居留權我會留待之後回應。我之前也提過香港人罵大陸人的原因,不重提。但如果有人基於政府政策的問題去罵大陸人,那他就是大錯特錯了。可是通常本應罵政策卻罵大陸人的人,罵的內容或者他們腦裡都包含我提過的原因。至於說到既得利益者做傷害港人的事,老實說,近幾年也罵得很凶,直至近期槍口卻大舉指向外,事非無因,但也出我意料。
二、既然你提到「八萬五計劃」,那負資產就不是另一件事了,但我也明白到,這不是你要說的問題核心,所以只粗略一講。居屋是主權移交前便一直實行,並可謂行之有效的房屋政策。董建華上台後卻操之過急,提出「八萬五」,短時間內建造大量居屋,導致市場傾斜,樓價暴跌,負資產問題應此而生。居屋政策因此告終,曾蔭權也因此事而不敢謬然重啟居屋政策(不過上年卻在港人直接壓力和中方間接壓力下準備重啟)。
你提到,政府早前不敢壓抑樓價,原因並不在居屋政策,因無證據顯示合理的居屋供應數量會對樓價造成不可預期的影響。其實,上年開始政府已進行一系列穩定樓價措施,而樓價亦因此有輕微回落。至於說到樓價高企的原因,可說有二:其一是政府實行高地價政策,一定程度上依賴賣地收入,導致樓價的基數不低;其二是由於所謂「暴發戶」的大陸人在香港「炒」高樓價,而這點也有原因的,一是透過投資香港物業移民香港,或取道香港繼而移民海外;二是透過投機買賣獲利。雖然政府已就大陸人投資香港物業產生問題這點,作出相應辦法解決,但樓價被抬高就已成事實。【按:當然進行投機買賣的除了大陸人,也有香港人,雖然大陸人是加速了樓價上漲的速度,但這點是不應一面倒怪責在港進行物業投機買賣的大陸人。】
三、華納迪士尼在香港建造樂園是商業決定,他們選扯香港當然基於一個簡單理由:(當時)可獲利益最大。當年港府出資32.5億元,並以P-1.75貸出56億元予香港迪士尼,且華納無須為土地付出金錢(政府以附屬股本形式提供土地),對華納可說是一項極可觀的投資。至於,當時中方有沒有介入事件,我只能說,沒有證據。第一、縱使華納有與中方進行磋商,也只會是商業上的商議。第二、當年中方還算是有意遵守一國兩制原則,很難相信他們會黑箱作業。
中國的自由行的確為香港與台灣帶來利益,這是無可否認的。但我已提過,世界各地的人本來就可以自由旅行,每個人都有出入境自由【按:筆誤,應該是:每個人在自己的國家都有出入境自由】,這是人權原則。假若,中國與利比亞也開放「自由行」,大陸人會選擇去嗎?那情況算是給了利比亞利益嗎?再換別的例子,假設某南方小國是個旅遊渡假勝地,每年數以百萬計不同國家的人會到該地旅遊,難道這國家每兩天就要向一個國家道謝一次(世界上有二百餘個國家)?我希望你明白我意思,我亦無意亦不可能推翻外地人來港旅遊會為香港帶來經濟利益這點。下續...
關於東江水問題,我有意了解你所提及「向廣東提出很多要求」、「中央補貼雙方」、「先照顧香港」的證據在那。先說明,大陸報章及香港的親中報章所寫的全部可以忽視。若有證據,希望你提供官方的,最好是香港官方的。首先,我之前也提及過,香港向廣東買水是一個商業交易,我們有付出龐大資金去買東江水。第二、東江水除了流入香港,其實也會流經深圳,那條流到香港的運河,沿途也有抽水塔向深圳供水。第三、香港早已因工廠北遷而減少水需求量,多年來香港也是向廣東商談減少供水的協議,直至現在,香港仍有來自東江的水是流出大海,也就是浪費掉。
高鐵項目在香港也是備受爭議,有支持也有反對聲音,但反對並不是反對高鐵本身,而是反對:一、支出過高,二、選址產生諸多問題,三、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未夠全面,四、有安全危機等等,所以我說,建造高鐵在反對聲音下執行,其箇中問題不是一句高瞻遠矚就能解決。至於,如果你說高鐵是中國給予香港利益,那又怪了。事實上,香港與中方只是合作建造一條跨境鐵路,香港境內的建設全由香港承擔費用。下續...
剛說到,香港與中方分開建設高鐵,屬於合作關係。作個假設,假使有一天,印度要建造高鐵與中國高鐵連接,難道這是中國給予印度利益,或反過來好了,印度給予中國利益。我說到政治任務,這是指曾蔭權強行要高鐵在任期內通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這是包含了中方的壓力。嗯,也許政治任務是言重了。
中國在穩定亞洲經濟和世界經濟明顯成為了重要的角色,這是事實。但香港人對中國形象的評價,並不限於經濟。即使不談到民主,香港人對中國的自由、人權、法治狀況都感到恐懼,並非我要誇張,是真的-恐懼。此外,縱使我明白到所謂「低質素/素質」的大陸文化並不是出現在每個大陸人身上,有大陸人會因此感到無辜,但現實就是:香港人認為大陸很多文化都對香港造成壞影響。「自由行」實行後,這類新聞源源不絕。有如「插隊」、「在車內進食」、「在東鐵不付款就坐頭等車箱」、「在醫院吵鬧」、「隨處便解」等不守規或無禮行為。老實說,香港人也可能會做這些事,但被罵就會知恥,連聲道歉或落荒而逃(當然非法坐頭等車箱要罰款),但有大陸人卻會有口不說理、無理抵抗,叫人怎不怒氣沖心,積壓怨氣呢!
有關菲傭問題,本來想講,但有機會來日再說吧,畢竟不是核心,今天也說了很多,可能你看到此也已經感到煩厭呢。
遺憾,作結時我有必要這樣跟你說:我作為香港的一份子,我以身為香港人感到光榮與驕傲。我亦對古代中國文化思想感到佩服,對於作為(或被作為)中華民族的一份子,我認為並不是一件壞事。
在最後想說,我之所以寫這麼多,是真的希望你能了解香港。雖然為一個素未謀面,而且立場幾近完全相反的人如此花時間解釋(而且不是在認識女生,哈)是很奇怪,但在這過程我也能學習,很高興能與你討論。
對方第一篇回覆:
我是大陆人并不代表我对香港没看法,香港人视西方社会为正宗也请不要被西方社会误导。
一、基本法何为基本就是一个大纲,如果按你说这是中英遗留下来的问题,那就只能说你们被英方给耍了,这是最会搞政治的英国人在每一地方临走前的一向伎俩,中方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但我认为基本法并不残缺,只是当年香港人的判决有问题,就好像现在菲佣定居权又跟基本法是否残缺有什么关系,香港人一样会作出一些有问题的判决,双非案的影响就算到现在基本法也无需为你们的判决作出释法。另一方面香港政府更加不想看到这样的判决,但政府的任何政策都必须以法律为依归,在香港人自食其果之后要骂大陆人的同时,也应该看一下你们香港人本身包括私立医院及一些既得利益者所做的伤害香港人利益的事情,为什么不反省一下。
二、负资产是另外一回事。楼价升到市民支付不起是由政府政策造成的,当年的居屋政策令香港楼市下跌,香港一片骂声,改变政策之后,房价向上一发不可收拾,现在政府再也不敢出炉打击楼价政策,仍然一片骂声,我看到香港人整天都在骂,谁是帮你的谁是搞你的都分不清,真是咎由自取。
三、在上海建迪士尼无论从人流量到面积规模都比香港优胜十倍,为什么最终选择香港,当香港人被大陆照顾到而令大陆利益受损却在说风凉话的时候,我们没话好说。
你知道马英九是怎么赢的吗,台湾经济在陈水扁一片惨绿形势下,台湾自由行给台湾经济带来了极大起色,很多人因此受惠。香港在自由行中是既得利益者,却不知道一旦没了自由行对香港经济的冲击。
香港在东江水问题上向广东提出很多要求,从而令成本增加不少,因此中央也要补贴到双方,并要求广东先照顾香港,为什么你香港人就有特权,还大言不惭。
至于高铁建设就高度赞扬中国政府的高瞻远瞩,而香港人既自私自利又目光短浅,就像当年骂董建华居屋计划一样,最终只会自食其果。你说的所谓反对呼声就像民主党的选票一样并不代表香港人的声音,但利用一宗又一宗的案件来浪费纳税人的钱就像当年判决来港产子一样,终审成功香港将会受难无穷。香港人排斥高铁以至说成是政治任务,我们只能表示遗憾。
最后我想说,中国在稳定亚洲经济以致世界经济中起到了极重大的作用,并不是香港人口中的恶劣形象,请香港人作为中国的一分子,应感到光荣与骄傲。
菲傭居留權我會留待之後回應。我之前也提過香港人罵大陸人的原因,不重提。但如果有人基於政府政策的問題去罵大陸人,那他就是大錯特錯了。可是通常本應罵政策卻罵大陸人的人,罵的內容或者他們腦裡都包含我提過的原因。至於說到既得利益者做傷害港人的事,老實說,近幾年也罵得很凶,直至近期槍口卻大舉指向外,事非無因,但也出我意料。
二、既然你提到「八萬五計劃」,那負資產就不是另一件事了,但我也明白到,這不是你要說的問題核心,所以只粗略一講。居屋是主權移交前便一直實行,並可謂行之有效的房屋政策。董建華上台後卻操之過急,提出「八萬五」,短時間內建造大量居屋,導致市場傾斜,樓價暴跌,負資產問題應此而生。居屋政策因此告終,曾蔭權也因此事而不敢謬然重啟居屋政策(不過上年卻在港人直接壓力和中方間接壓力下準備重啟)。
你提到,政府早前不敢壓抑樓價,原因並不在居屋政策,因無證據顯示合理的居屋供應數量會對樓價造成不可預期的影響。其實,上年開始政府已進行一系列穩定樓價措施,而樓價亦因此有輕微回落。至於說到樓價高企的原因,可說有二:其一是政府實行高地價政策,一定程度上依賴賣地收入,導致樓價的基數不低;其二是由於所謂「暴發戶」的大陸人在香港「炒」高樓價,而這點也有原因的,一是透過投資香港物業移民香港,或取道香港繼而移民海外;二是透過投機買賣獲利。雖然政府已就大陸人投資香港物業產生問題這點,作出相應辦法解決,但樓價被抬高就已成事實。【按:當然進行投機買賣的除了大陸人,也有香港人,雖然大陸人是加速了樓價上漲的速度,但這點是不應一面倒怪責在港進行物業投機買賣的大陸人。】
三、華納迪士尼在香港建造樂園是商業決定,他們選扯香港當然基於一個簡單理由:(當時)可獲利益最大。當年港府出資32.5億元,並以P-1.75貸出56億元予香港迪士尼,且華納無須為土地付出金錢(政府以附屬股本形式提供土地),對華納可說是一項極可觀的投資。至於,當時中方有沒有介入事件,我只能說,沒有證據。第一、縱使華納有與中方進行磋商,也只會是商業上的商議。第二、當年中方還算是有意遵守一國兩制原則,很難相信他們會黑箱作業。
中國的自由行的確為香港與台灣帶來利益,這是無可否認的。但我已提過,世界各地的人本來就可以自由旅行,每個人都有出入境自由【按:筆誤,應該是:每個人在自己的國家都有出入境自由】,這是人權原則。假若,中國與利比亞也開放「自由行」,大陸人會選擇去嗎?那情況算是給了利比亞利益嗎?再換別的例子,假設某南方小國是個旅遊渡假勝地,每年數以百萬計不同國家的人會到該地旅遊,難道這國家每兩天就要向一個國家道謝一次(世界上有二百餘個國家)?我希望你明白我意思,我亦無意亦不可能推翻外地人來港旅遊會為香港帶來經濟利益這點。下續...
關於東江水問題,我有意了解你所提及「向廣東提出很多要求」、「中央補貼雙方」、「先照顧香港」的證據在那。先說明,大陸報章及香港的親中報章所寫的全部可以忽視。若有證據,希望你提供官方的,最好是香港官方的。首先,我之前也提及過,香港向廣東買水是一個商業交易,我們有付出龐大資金去買東江水。第二、東江水除了流入香港,其實也會流經深圳,那條流到香港的運河,沿途也有抽水塔向深圳供水。第三、香港早已因工廠北遷而減少水需求量,多年來香港也是向廣東商談減少供水的協議,直至現在,香港仍有來自東江的水是流出大海,也就是浪費掉。
高鐵項目在香港也是備受爭議,有支持也有反對聲音,但反對並不是反對高鐵本身,而是反對:一、支出過高,二、選址產生諸多問題,三、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未夠全面,四、有安全危機等等,所以我說,建造高鐵在反對聲音下執行,其箇中問題不是一句高瞻遠矚就能解決。至於,如果你說高鐵是中國給予香港利益,那又怪了。事實上,香港與中方只是合作建造一條跨境鐵路,香港境內的建設全由香港承擔費用。下續...
剛說到,香港與中方分開建設高鐵,屬於合作關係。作個假設,假使有一天,印度要建造高鐵與中國高鐵連接,難道這是中國給予印度利益,或反過來好了,印度給予中國利益。我說到政治任務,這是指曾蔭權強行要高鐵在任期內通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這是包含了中方的壓力。嗯,也許政治任務是言重了。
中國在穩定亞洲經濟和世界經濟明顯成為了重要的角色,這是事實。但香港人對中國形象的評價,並不限於經濟。即使不談到民主,香港人對中國的自由、人權、法治狀況都感到恐懼,並非我要誇張,是真的-恐懼。此外,縱使我明白到所謂「低質素/素質」的大陸文化並不是出現在每個大陸人身上,有大陸人會因此感到無辜,但現實就是:香港人認為大陸很多文化都對香港造成壞影響。「自由行」實行後,這類新聞源源不絕。有如「插隊」、「在車內進食」、「在東鐵不付款就坐頭等車箱」、「在醫院吵鬧」、「隨處便解」等不守規或無禮行為。老實說,香港人也可能會做這些事,但被罵就會知恥,連聲道歉或落荒而逃(當然非法坐頭等車箱要罰款),但有大陸人卻會有口不說理、無理抵抗,叫人怎不怒氣沖心,積壓怨氣呢!
有關菲傭問題,本來想講,但有機會來日再說吧,畢竟不是核心,今天也說了很多,可能你看到此也已經感到煩厭呢。
遺憾,作結時我有必要這樣跟你說:我作為香港的一份子,我以身為香港人感到光榮與驕傲。我亦對古代中國文化思想感到佩服,對於作為(或被作為)中華民族的一份子,我認為並不是一件壞事。
在最後想說,我之所以寫這麼多,是真的希望你能了解香港。雖然為一個素未謀面,而且立場幾近完全相反的人如此花時間解釋(而且不是在認識女生,哈)是很奇怪,但在這過程我也能學習,很高興能與你討論。
對方第一篇回覆:
我是大陆人并不代表我对香港没看法,香港人视西方社会为正宗也请不要被西方社会误导。
一、基本法何为基本就是一个大纲,如果按你说这是中英遗留下来的问题,那就只能说你们被英方给耍了,这是最会搞政治的英国人在每一地方临走前的一向伎俩,中方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但我认为基本法并不残缺,只是当年香港人的判决有问题,就好像现在菲佣定居权又跟基本法是否残缺有什么关系,香港人一样会作出一些有问题的判决,双非案的影响就算到现在基本法也无需为你们的判决作出释法。另一方面香港政府更加不想看到这样的判决,但政府的任何政策都必须以法律为依归,在香港人自食其果之后要骂大陆人的同时,也应该看一下你们香港人本身包括私立医院及一些既得利益者所做的伤害香港人利益的事情,为什么不反省一下。
二、负资产是另外一回事。楼价升到市民支付不起是由政府政策造成的,当年的居屋政策令香港楼市下跌,香港一片骂声,改变政策之后,房价向上一发不可收拾,现在政府再也不敢出炉打击楼价政策,仍然一片骂声,我看到香港人整天都在骂,谁是帮你的谁是搞你的都分不清,真是咎由自取。
三、在上海建迪士尼无论从人流量到面积规模都比香港优胜十倍,为什么最终选择香港,当香港人被大陆照顾到而令大陆利益受损却在说风凉话的时候,我们没话好说。
你知道马英九是怎么赢的吗,台湾经济在陈水扁一片惨绿形势下,台湾自由行给台湾经济带来了极大起色,很多人因此受惠。香港在自由行中是既得利益者,却不知道一旦没了自由行对香港经济的冲击。
香港在东江水问题上向广东提出很多要求,从而令成本增加不少,因此中央也要补贴到双方,并要求广东先照顾香港,为什么你香港人就有特权,还大言不惭。
至于高铁建设就高度赞扬中国政府的高瞻远瞩,而香港人既自私自利又目光短浅,就像当年骂董建华居屋计划一样,最终只会自食其果。你说的所谓反对呼声就像民主党的选票一样并不代表香港人的声音,但利用一宗又一宗的案件来浪费纳税人的钱就像当年判决来港产子一样,终审成功香港将会受难无穷。香港人排斥高铁以至说成是政治任务,我们只能表示遗憾。
最后我想说,中国在稳定亚洲经济以致世界经济中起到了极重大的作用,并不是香港人口中的恶劣形象,请香港人作为中国的一分子,应感到光荣与骄傲。
戰文存檔-與大陸人交鋒(一)
筆者第一篇回覆:
想了解香港,就別相信大陸的書籍
一、先解決你的筆誤。問題並不是來港產子合法與否,這根本沒有非法可言,問題是在於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可否得到居港權。當年判決是跟據那殘缺的基本法條文作出裁判,這可算是中方與英方製定基本法時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這點上只能怪這兩方。至於產子潮,是政府政策的失當,政策上的問題與大陸人無關。香港人的確有把矛頭指向大陸人,但這最主要原因包括:分薄社會資源、用了香港納稅人的錢、使醫院產科床位緊張和更重要的是大陸人的言行態度。
二、罵就當然因為有錯,負資產的風暴,自行查閱吧。
三、迪士尼是香港與華納出資的。自由行只是北京政府開放給大陸人多一點旅行的權利,本來世界各地的人就已經可以自由來港旅行。東江水是香港跟廣東以百億元計的資金買的,這是項肥了廣東的交易,大陸缺水時香港曾提出減少供水,但廣東不願因此減少收入...我相信你懂我說的。高鐵是在反對呼聲下興建的,這屬北京政府給香港特首的政治任務。
四、去那裡旅行是你們的選擇,香港人不打算干預。
五、這我也略有研究,早前已有三件案件的判決,詳情可到相關網站查找,香港的所有案件,判詞都會公開予公眾參閱。
我假設你是個普通人。
其實我明白任何人被罵都會憤怒,我亦不認為網絡上香港人所有對大陸人的指罵是全部恰當,一些言辭過份了,一些以偏概全了,這我知道也理解有大陸人感受到自己無緣無故被罵。不過這樣的大陸人都應該是明白事理的,希望大陸人也想想,為何事件如此觸動到香港人神經。
我並不會說甚麼建立友好關係的白話,只不過無謂的指罵,我自己是希望大陸人跟香港人也能說少一點。我明言,我是香港人,我不會說甚麼大家是同胞,要和諧共處這些笑話。但大家同樣是普通人,同樣是人生過路客,你我無仇無怨,其實也沒必要建立敵我關係吧。
大陸人的本文:
香港人认贼作父,当了英国狗这么多年就是一副贱骨头。
证据一:当年香港人判来港产子合法,大陆也非常不愿意这种判决,现在自食其果,香港人贱到责骂大陆人,还要中央释法,中央就是不释法,看你怎么自食其果。
证据二:当年董建华建八万居屋计划是非常有前瞻性的,结果被香港人骂到下台,现在自食其果,香港人贱到买不起楼却骂大陆人,香港政府已不敢再有居屋计划,香港人自食其果。
证据三:你们的特首为香港人努力在大陆争取很多特权和利益,比如迪士尼,比如自由行,比如水资源,比如高铁,大陆有些省份也会因此而失去一些利益,香港人贱到拿了利益不但不领情,还硬说香港的厄运是大陆给的,连香港的恶质空气也硬说是大陆给的。上海的迪士尼应该比香港的大几倍,关闭自由行,水应该先让广东够用了才输给香港,中央不要补贴,不要在香港建高铁,让香港人做回岛民。
证据四:讲到自由行,大陆人也不用选择去香港,关闭自由行,看看香港的明天有多美好,看看多少香港人没饭开,嘴里吃着大陆饭,口里骂着大陆人,一副贱格的臭嘴脸,最好找你的主人英国去,看他如何来救你。
证据五:香港再判一个菲佣定居合法性,到时香港人再去群骂菲律宾人,那香港人就真是再贱不过了。
想了解香港,就別相信大陸的書籍
一、先解決你的筆誤。問題並不是來港產子合法與否,這根本沒有非法可言,問題是在於在香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可否得到居港權。當年判決是跟據那殘缺的基本法條文作出裁判,這可算是中方與英方製定基本法時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這點上只能怪這兩方。至於產子潮,是政府政策的失當,政策上的問題與大陸人無關。香港人的確有把矛頭指向大陸人,但這最主要原因包括:分薄社會資源、用了香港納稅人的錢、使醫院產科床位緊張和更重要的是大陸人的言行態度。
二、罵就當然因為有錯,負資產的風暴,自行查閱吧。
三、迪士尼是香港與華納出資的。自由行只是北京政府開放給大陸人多一點旅行的權利,本來世界各地的人就已經可以自由來港旅行。東江水是香港跟廣東以百億元計的資金買的,這是項肥了廣東的交易,大陸缺水時香港曾提出減少供水,但廣東不願因此減少收入...我相信你懂我說的。高鐵是在反對呼聲下興建的,這屬北京政府給香港特首的政治任務。
四、去那裡旅行是你們的選擇,香港人不打算干預。
五、這我也略有研究,早前已有三件案件的判決,詳情可到相關網站查找,香港的所有案件,判詞都會公開予公眾參閱。
我假設你是個普通人。
其實我明白任何人被罵都會憤怒,我亦不認為網絡上香港人所有對大陸人的指罵是全部恰當,一些言辭過份了,一些以偏概全了,這我知道也理解有大陸人感受到自己無緣無故被罵。不過這樣的大陸人都應該是明白事理的,希望大陸人也想想,為何事件如此觸動到香港人神經。
我並不會說甚麼建立友好關係的白話,只不過無謂的指罵,我自己是希望大陸人跟香港人也能說少一點。我明言,我是香港人,我不會說甚麼大家是同胞,要和諧共處這些笑話。但大家同樣是普通人,同樣是人生過路客,你我無仇無怨,其實也沒必要建立敵我關係吧。
大陸人的本文:
香港人认贼作父,当了英国狗这么多年就是一副贱骨头。
证据一:当年香港人判来港产子合法,大陆也非常不愿意这种判决,现在自食其果,香港人贱到责骂大陆人,还要中央释法,中央就是不释法,看你怎么自食其果。
证据二:当年董建华建八万居屋计划是非常有前瞻性的,结果被香港人骂到下台,现在自食其果,香港人贱到买不起楼却骂大陆人,香港政府已不敢再有居屋计划,香港人自食其果。
证据三:你们的特首为香港人努力在大陆争取很多特权和利益,比如迪士尼,比如自由行,比如水资源,比如高铁,大陆有些省份也会因此而失去一些利益,香港人贱到拿了利益不但不领情,还硬说香港的厄运是大陆给的,连香港的恶质空气也硬说是大陆给的。上海的迪士尼应该比香港的大几倍,关闭自由行,水应该先让广东够用了才输给香港,中央不要补贴,不要在香港建高铁,让香港人做回岛民。
证据四:讲到自由行,大陆人也不用选择去香港,关闭自由行,看看香港的明天有多美好,看看多少香港人没饭开,嘴里吃着大陆饭,口里骂着大陆人,一副贱格的臭嘴脸,最好找你的主人英国去,看他如何来救你。
证据五:香港再判一个菲佣定居合法性,到时香港人再去群骂菲律宾人,那香港人就真是再贱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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