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1 July 2012

2012年立法會選舉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最基本分析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下稱「區二」)的分票基本劃分為中國共產黨的票與香港人的票,假設中共在這四年間沒有種更多的票,估計中共的票有53至58萬(扣除傳統功能組別最少2萬票)。

泛民主派在2008年得票為889,551票,可估計香港人的票最少有81萬(扣除傳統功能組別約7萬票及約2萬已申報棄票),但由於區二的存在本身和民主黨及民協有極大問題和爭議,因此可預期81萬中將有不少票成為白票,可是白票數字是10萬、20萬,還是40萬,至今仍難以估計。

民主黨及民協(扣除鄭家富及加入劉慧卿)(下稱「兩民」)在2008年所得票為346,177票,而另外還須考慮到2010年補選中有464,561票投向公民黨及社民連。假設兩民的票不流走,或假定補選中沒投公社兩黨的仍然對兩民抱有期望,那兩民在區二中將最少獲35至43萬票。不過要注意,由於兩民讚成通過政改方案是補選後的事,所以補選的票數仍未能作準。另外,相信有為數不少的香港人會「含淚投票」給兩民,所以兩民仍有機會得到43萬以上的票數。再者,由於涂謹申曾表達反對2012政改方案和考慮退黨,涂謹申很有機會成為「含淚投票」的最後選擇。

如果公民黨司馬文最後無法參選,請勸籲身邊不想投白票的人投票給民主黨涂謹申。當然,若司馬文參選,請投票給司馬文。對於民主支持者的投票準則,筆者未來會再細講。

中共如果理解形勢,牠們將有極大可能平均分票給三位派出的參選人,即可估計牠們每人可獲17至20萬票。因此,兩民必須確保其參選人每人最少獲21萬票才可絕對取得3席,保守估計他們最少需要總共60至65萬香港人的票,而且還需要做到平均分佈。

但若中共打定輸數,只取兩席,那第二席將成民建聯與工聯會之爭,而兩民取最後一席的所需得票將會減少,取第三席變相容易。

當然,假若司馬文參選,這文就可改寫。另外,中共派遣的白韻琹有機會莫名其妙地吸走香港人5萬至7.5萬票,敬請留意。

對於有關白韻琹的新聞指出,中聯辦曾阻止白韻琹參選,估計中聯辦真的害怕白韻琹吸走中共的票,但目前看,她對兩民的威脅仍大於對李慧琼。

待續...

※本BLOG內容純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任何候選人的立場。

2012年立法會選舉確認名單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白韻琹

劉江華 [民建聯/公民力量]

李慧琼 [民建聯]
洪連杉 [民建聯]
陳學鋒 [民建聯]
朱立威 [民建聯]
顏汶羽 [民建聯]

陳婉嫻 [工聯會]
梁子穎 [工聯會]
黃潤昌 [工聯會]

何俊仁 [民主黨]

馮檢基 [民協]


涂謹申 [民主黨]

2012年立法會選舉簡單資料估計

香港島
投票數:302,952~347,353
一席線:43,279~49,622
最後一席:21,640~34,735 (21,640~30,295/24,811~34,735)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84,357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78,966

九龍西
投票數:205,472~237,288
一席線:41,094~47,458
最後一席:20,547~33,221 (20,547~28,766/23,729~33,221)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80,67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75,269

九龍東
投票數:244,493~313,381
一席線:48,899~62,676
最後一席:24,450~43,873 (24,450~34,229/31,338~43,873)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106,57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94,839

新界西
投票數:416,944~524,078
一席線:46,327~58,231
最後一席:23,164~40,762 (23,164~32,429/29,116~40,762)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98,993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88,874

新界東
投票數:384,901~489,226
一席線:42,767~54,358
最後一席:21,384~38,051 (21,384~29,937/27,179~38,051)
同一名單內穩奪兩席所需票數:92,049
同一名單內高機會奪取兩席所需票數:82,556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投票數:1,446,914~1,776,935
一席線:289,383~355,387
最後一席:180,000~240,000

※由於預期2012年投票率會高於上屆但仍低於前屆,投票數範圍以2008年及2004年投票率乘以本年選民登記冊人數計算所得。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則乘以該兩年整體投票率作估算。
※每區排名最後一席所得票數:保守估計為一席線的50%至70%票數,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除外。

由於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比較特別
歡迎參考2012年立法會選舉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最基本分析

Thursday, 19 July 2012

2012年立法會選舉確認名單

香港島 - 14個名單
九龍西 - 9個名單
九龍東 - 9個名單
新界西 - 16個名單
新界東 - 19個名單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 7個名單

藍色標示:親香港人士或泛民主派(包括公民黨、新民主同盟、社民連、工黨、人民力量、前綫、民主陣線、街工)
紫紅標示:疑似求和派
淺紅標示:疑似建制派或不明
紅色標示:親中共人士或保皇建制派(包括民建聯、公民力量、工聯會、新民黨、西九新動力、自由黨、新世紀論壇)
深紅標示:求和派(包括民主黨、民協)
※劃分派別基本準則:對六四立場、對普選立場、對2012政改方案立場及對人大釋法立場等。因應未來公開的立場表述,紫紅及淺紅標示者有機會改列其他標示。


香港島
① 許清安 相關消息 (註:福建同鄉會)

② 單仲偕 [民主黨]
。 楊森 [民主黨]
。 柴文瀚 [民主黨]
。 鄭麗琼 [民主黨]
。 梁淑楨 [民主黨]
。 許智峯 [民主黨]


③ 勞永樂 2006年2月13日東方日報:勞永樂現身民建聯大會

④ 劉嘉鴻 [人民力量]
。 蕭若元
。 歐陽英傑


⑤ 鍾樹根 [民建聯]
。 丁江浩 [民建聯]
。 周潔冰 [民建聯]
。 龔栢祥 [民建聯]
。 顏尊廉 [民建聯]
。 李均頤 [民建聯]
。 鄭志成 [民建聯]


⑥ 吳榮春(極有可能是中國共產黨員或中國共產黨擁戴者)

⑦ 何秀蘭 [工黨]
。 鄭司律 [工黨]
。 鍾松輝 [工黨]


⑧ 葉劉淑儀 [新民黨]
。 黃楚峰 [新民黨]
。 謝子祺 [新民黨]


⑨ 王國興 [工聯會]
。 潘佩璆 [工聯會]
。 朱天樂 [工聯會]
。 何毅淦 [工聯會]
。 陳智恒 [工聯會]


⑩ 陳家洛 [公民黨]
。 陳淑莊 [公民黨]


⑪ 何家泰(註:事旦男)

⑫ 曾鈺成 [民建聯]

⑬ 劉健儀 [自由黨]
。 邵家輝 [自由黨]
。 李鎮強 [自由黨]


⑭ 吳文遠 [社民連]

九龍西
① 黃以謙

② 黃碧雲 [民主黨]
。 張文光 [民主黨]
。 李耀基 [民主黨]
。 袁海文 [民主黨]
。 莊妙嫦 [民主黨]


③ 譚國僑 [民協]
。 廖成利 [民協]
。 莫嘉嫻 [民協]
。 黃志勇 [民協]
。 吳寶珊 [民協]


④ 黃逸旭(註:以民主立場參選2011年區議會並當選)

⑤ 蔣麗芸 [民建聯]
。 葉傲冬 [民建聯]
。 鄭泳舜 [民建聯]
。 陳偉明 [民建聯]
。 林心廉 [民建聯]


⑥ 黃毓民 [人民力量]
。 嚴達明 [人民力量]
。 周峻翹 [人民力量]
。 劉鐵煒 [人民力量]


⑦ 林依麗 [香港關注會](註:非保皇黨)
。 何家權 [香港關注會]
。 區咏豪 [香港關注會]
。 李家威 [香港關注會]


⑧ 梁美芬 [西九新動力]
。 楊永杰 [西九新動力]
。 韋海英 [西九新動力]
。 梁文廣 [西九新動力]


⑨ 毛孟靜 [公民黨]
。 王德全 [公民黨]



九龍東
① 梁家傑 [公民黨]
。 譚文豪 [公民黨]


② 黃國健 [工聯會]
。 簡銘東 [工聯會]
。 莫健榮 [工聯會]
。 何啟明 [工聯會]


③ 陶君行 [社民連]

④ 嚴鳳至
。 陳向然


⑤ 胡志偉 [民主黨]
。 莫建成 [民主黨]
。 韓家銘 [民主黨]


⑥ 陳鑑林 [民建聯]
。 黎榮浩 [民建聯]
。 洪錦鉉 [民建聯]
。 柯創盛 [民建聯]


⑦ 謝偉俊

⑧ 黃洋達 [人民力量]
。 陳秀慧 [人民力量]


⑨ 譚香文


新界西
① 梁志祥 [民建聯]
。 曾憲強
。 呂堅 [民建聯]
。 李美辰
。 黃煒鈴 [民建聯]
。 徐君紹 [民建聯]


② 麥美娟 [工聯會]
。 陸頌雄 [工聯會]
。 陳文偉 [工聯會]
。 葛兆源 [工聯會]
。 鄧焯謙 [工聯會]


③ 陳樹英 [民主黨]
。 黃偉賢 [民主黨]
。 李洪波 [民主黨]
。 黃麗嫦 [民主黨]
。 何杏梅 [民主黨]


④ 陳偉業 [人民力量]
。 陳素玲 [人民力量]
。 黎樂民 [人民力量]
。 湯詠芝 [人民力量]


⑤ 麥業成 [民主陣線]

⑥ 曾健成 [社民連]

⑦ 郭家麒 [公民黨]
。 余若薇 [公民黨]


⑧ 田北辰 [新民黨]
。 張慧晶 [新民黨]
。 黃卓健 [新民黨]
。 何建昌 [新民黨]


⑨ 何君堯

⑩ 陳一華

⑪ 梁耀忠 [街工]
。 黃潤達 [街工]


⑫ 陳恒鑌 [民建聯]
。 潘志成 [民建聯]
。 林琳 [民建聯]
。 陳振中 [民建聯]
。 羅崑 [民建聯]
。 梁嘉銘 [民建聯]
。 曾大 [民建聯]


⑬ 陳強 [第3力量](註:中國廣東省政協常委、親建制組織「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會長)
。 丁衍華 [第3力量]
。 蘇嘉雯 [第3力量](註:「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鄒秉恬 [第3力量](註:前港進聯執委、「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鄧家良 [第3力量](註:「城鄉居民共和協會」成員)
。 潘小屏 [第3力量](註:親建制組織「新界社團聯會」曾助選)
。 GURUNG Raju [第3力量](註:尼泊爾人)


⑭ 李永達 [民主黨]
。 林立志 [民主黨]
。 黎敬瑋 [民主黨]


⑮ 李卓人 [工黨]
。 譚駿賢 [工黨]


⑯ 譚耀宗 [民建聯]
。 龍瑞卿 [民建聯]
。 葉文斌 [民建聯]
。 巫成峰 [民建聯]



新界東
① 梁國雄 [社民連]

② 葉偉明 [工聯會]
。 黃宏滔 [工聯會]
。 程岸麗 [工聯會]
。 簡兆祺 [工聯會]
。 曾勁聰 [工聯會]
。 張國和 [工聯會]


③ 劉慧卿 [民主黨]
。 柯耀林 [民主黨]
。 林少忠 [民主黨]
。 林咏然 [民主黨]


④ 梁安琪(曾加入自由黨)

⑤ 龐愛蘭 [公民力量/新世紀論壇]
。 譚領律 [公民力量]
。 羅光強 [公民力量]
。 陳國添 [公民力量]
。 蘇俊文 [新世紀論壇]
。 林松茵 [新世紀論壇]
。 梁家輝 [新世紀論壇]
。 陳敏娟 [新世紀論壇]
。 鄧永昌 [新世紀論壇]


⑥ 葛珮帆 [民建聯]
。 莊元苳 [民建聯]
。 李世榮 [民建聯]
。 李家良 [民建聯]
。 董健莉 [民建聯]
。 祁麗媚 [民建聯]
。 黃冰芬 [民建聯]


⑦ 陳志全 [人民力量/前綫]
。 袁彌明 [人民力量]


⑧ 邱榮光 [經濟動力]
。 湯寶珍 [經濟動力]
。 陳灶良 [經濟動力]
。 彭樹穩 [經濟動力]
。 劉偉倫 [經濟動力]
。 成國柱 [經濟動力]
。 文春輝 [經濟動力]
。 鄧光榮
。 駱水生


⑨ 陳克勤 [民建聯]
。 劉國勳 [民建聯]
。 黃碧嬌 [民建聯]
。 藍偉良 [民建聯]
。 胡健民 [民建聯]
。 姚銘 [民建聯]


⑩ 張超雄 [工黨]
。 郭永健 [工黨]


⑪ 蔡耀昌 [民主黨]
。 區鎮樺 [民主黨]
。 麥潤培 [民主黨]
。 鄺美娜 [民主黨]


⑫ 范國威 [新民主同盟]
。 任啟邦 [新民主同盟]
。 梁里 [新民主同盟]
。 梁永雄 [新民主同盟]
。 關永業 [新民主同盟]
。 丘文俊 [新民主同盟]
。 鍾錦麟 [新民主同盟]
。 張國強 [新民主同盟]
。 容溟舟 [新民主同盟]


⑬ 田北俊 [自由黨]
。 周梁淑怡 [自由黨]
。 梁志偉 [自由黨]
。 廖國華 [自由黨]


⑭ 黃成智 [民主黨]
。 羅世恩 [民主黨]


⑮ 湯家驊 [公民黨]
。 楊岳橋 [公民黨]

⑯ 何民傑(註:「107動力」召集人,非保皇黨)
。 LLOYO Belinda Elizabeth

⑰ 龐一鳴(註:反地產商)

⑱ 方國珊(註:親建制組織「新界社團聯會」曾助選;曾加入自由黨)

⑲ 陳國強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801 何俊仁 [民主黨]
。   鄺俊宇 [民主黨]
。   林紹輝 [民主黨]


802 涂謹申 [民主黨]
。   趙家賢 [民主黨]
。   區諾軒 [民主黨]


803 白韻琹

804 劉江華 [民建聯/公民力量]

805 馮檢基 [民協]
。   許錦成 [民協]


806 李慧琼 [民建聯]
。   洪連杉 [民建聯]
。   陳學鋒 [民建聯]
。   朱立威 [民建聯]
。   顏汶羽 [民建聯]


807 陳婉嫻 [工聯會]
。   梁子穎 [工聯會]
。   黃潤昌 [工聯會]



提名名單詳細資料:2012年立法會選舉官方網站
最新消息:香港電台專頁

議席分佈
香港島 7席
九龍西 5席
九龍東 5席
新界西 9席
新界東 9席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 5席

選舉採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投票方式:
香港科技大學數學系「比例代表制是甚麼?」
Wikipedia


※本BLOG內容純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任何候選人的立場。


Friday, 13 July 2012

香港一直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是中國領土?

「中國有五千餘年文化,香港一直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是中國領土。」

不問歷史,不問細節,這句句子已經出現了一個致命的問題:三個「中國」根本不是叙述同一件事。

我嘗試改正讓大家明白這句句子的兩個前設。

「華夏有五千餘年文化,香港曾經屬於中原以外的南蠻地域,又稱嶺南地區,其後被稱指屬華南的一部分...」

第一個「中國」指的是一個「文明地域」;
第二個「中國」指的可以是一個「地理位置」,例如「華南」就被認為是「中國」內的一個區域;另外也可以是指華夏歷朝[1] ,但華夏歷朝被定義為「中國朝代」也是「中華民國」成立之後的事,只要從不同角度去定義,華夏歷朝中不同朝代是否「中國朝代」之一這點,有很多商榷之處;
第三個「中國」指的可以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當一句句子中,同一個詞語出現多種意思,又沒有定義清楚,這句句子必然有誤導。這種利用「中國」去誤導人的句子,可以說多不勝數,也許幾十年來有不少香港人被誤導,從前的我也曾被誤導,但既然理解了謬誤存在,我也希望簡述一下想法。

在簡單表達了這句句子的錯誤後,講一下香港究竟何時開始成為「中國」一部分。以下「香港」指的是現今香港版圖內的地域。

在戰國前後,周朝和七國的彊域並沒有達到香港這個「南蠻」之地,而香港附近一帶則被認為是「百越族」生活的地方,又稱「嶺南」。到了秦朝,秦國統一「天下」後向南擴張彊域,在公元前214年,香港才成為被定義為「中國朝代」的秦國的彊域。可是,秦國在公元前207年滅亡,取而代之,南越國在公元前203年成為香港附近地域的國家,而這國家維持到公元前111前才結束,這88年,香港並不在「中國朝代」的西漢之內,根據某些定義,香港成為了「中國」一部分的幾年後,有一段長時間不屬於「中國」。當然,這樣對親中的人說的話,不難想像有人會堅持要說,之後還是有二千年是「中國」的,甚至硬指南越國也是「中國朝代」。這裡就存在著一個爭議,因為「中國朝代」本來就是人設定出來的詞語,元朝明明由非中原人的蒙古人建立,但就因為佔領了整個華北、華南,又學習華夏歷朝設立類似制度,結果就被定義成「中國朝代」。如果不是帝制沒落,也許由「倭人」在滿洲扶殖清皇室後人建立的「滿州國」也能被列為「中國朝代」之一,「必要時」倭人可能還會成為中華民族族群之一,從現在看就當然沒這種必要,也沒有人敢這樣說。

華夏歷朝中,經歷多次分裂、吞併、征服和被征服,領土大小經常改變,沒有人可以說準那個朝代的領土是「中國」領土,究竟中國(包括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甚麼根據可以一口咬定那個地方是它的領土呢?假若南宋的彊域被視為「中國朝代」的「固有領土」,那中國領土是不是只剩下一半領土,而且連北京也不是中國領土呢?若果是元朝,那中國領土是不是包含俄羅斯,甚至遠至東歐呢?反過來說,蒙古帝國是元朝建立前的一個國家,它佔領了大片中原大陸,那華北又應不應該是蒙古國領土呢?這裡想表達,對兩個中國的「宣稱」,其實沒必要視為絕對。

如果用民族去「識別」領土,中國人以至中華民族(華人),也是中華民國的「產物」,誰有資格說漢人、滿人與蒙人等就是同族?那為甚麼女真族就不是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憑甚麼將俄羅斯族與朝鮮族納入中華民族呢?其實執政者只是將當時領土內有一定數量的族裔納入一個自創的民族-中華民族,所以說中華民族是中國人,中國人居住的地方是中國領土,不合邏輯。簡直就像把「有水才發明杯」說成「有杯才有水」一樣。當然,我無意否定「華裔」這種族裔的統稱,畢竟稱呼只屬習慣,而身體特徵又的確相近,明白了原委又能接受的話,無傷大雅。

香港,在1842年被清帝國割讓,1898年釐定了現代版圖,當時清帝國尚存。1911年,清廷被推翻,中華民國在1912年正式成立,對於香港新界地區仍否屬於中華民國(的出租地),我個人是不予以肯定,雖然在這個問題上,在國際角度下,重要的是聯合王國是否承認中華民國繼承1898年簽定的協議中,清廷所代表的一方[2]。其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1954年與英國建交,1971年在聯合國上取代中華民國,1972年在聯合國上宣稱香港不屬於聯合國所指的殖民地或屬地,而是屬該國領土,並令其提案獲得接鈉[3],聯合國認同了香港是中國領土。雖然剛提到聯合王國是否承認這點在國際角度下猶其重要,而聯合王國在1972年亦不認同香港是中國領土,但以香港角度出發的話,最重要的是香港人是否接受這個觀點。

我不猜測,在70年代以至80年代,有多少香港人認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但在這篇文章中,我最想釐清的是「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個觀點。對於香港應否併入任何一個中國,我個人只接納人民公決的辦法,而對於中英雙方談判及《中英聯合聲明》,我認為由兩個國家私自決定一個地方的主權與治權問題,對該地方的公民並不公平,該聲明更可稱為對香港人的「不平等條約」。


英國為何將香港送出?

雖然我明白,用人多或人少、開發或未開發去評論一個地方的人有沒有自主權是不公道,但回望清廷割讓香港時的情況與英國移交主權給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時香港的情況,香港已經由一個小漁村發展成一個大城市,重視平等人權亦逐步成為國際趨勢,二戰後的香港人,猶其到八十年代,理應有自決與自主的權利。

當然,清廷割讓香港,對當時居於香港的人是不公道,特別在出租新界時,更有香港人主動抵抗。但是,在當時形勢下,不管是由於清廷本身的制度,抑或因其國體實際的軟弱,都不見得清廷有機會詢問香港居民的意見。因此,當時幾條「不平等條約」是對清廷的「不平等條約」,不願外國統治的香港居民只屬受害者。

但是,在20世紀中期,當時不但進入了「脫殖」獨立或自治時期,而且英國有足夠條件詢問香港人意見,甚至應該進行公決,因為即使PRC不願意,國際壓力下PRC亦不可能強行攻佔一個北約成員國的地方,最多只有經濟和入境封鎖,但以PRC當時的經濟狀況及依賴香港轉口的情況來說,PRC亦未必可以貿然與香港斷交,以上是假設香港公決決定不與PRC合併。即使經人民公決決定與中國合併,形式也可能不是今天在PRC政府直轄下的「特別行政區」制度。因此,我會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是對香港的「不平等條約」。

況且,為甚麼要跟另一個國家去談呢?一個地區的人可以決定一個地區的前途,特別指殖民地或屬地地區,這是二戰後已經出現的國際主流思想,亦是人權思想之一。像原本屬於西班牙的直布羅陀,因王室戰爭成為了英國殖民地,在20世紀經過兩次人民公投,今天就以英國自治領土繼續發展著了。(可以一提的是,英國也曾繞過直布羅陀直接找西班牙談判。)

我可以再講講,其實英國當時移交香港給中國,而沒有如對待其他前殖民地般,協助建立自治體系或獨立,大致可簡單分析成兩個主要原因:

一、香港在地緣文化上離英國太遠,香港雖然屬「殖民地」,但卻沒有像英國「殖民」美州般建立「殖民地」,在香港的人始終以華人為主,華人是比歐州人更遠離英國的人種,更別說英國人,在這種情況下,「保護香港的大英子民」的立場就變得軟弱。

二、在20世紀二戰後,英國不停為各個前殖民地建立民主體系,無論說英國忽然重視殖民地人的人權,還是說英國要跟從國際潮流,英國的確在這方面花了很多功夫,那為甚麼只有對應香港問題,要直至70年代才開始策劃民主,80年代後期民主體系才開始起步呢?這個問題,最好的解釋是「利益」。英國在1954年已經與PRC建交,沒記錯是最早與PRC建立的「西方」國家,而英國又一直「踏」著香港尋求到很多來自大陸的利益,英國當然不想貿然停止這種得益,所以不在香港建立民主的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希望觸動PRC神經,令PRC提早要求英國與PRC談論香港問題,傷害英國利益。

反觀,PRC在鄧小平執政開始,經濟真正起步,香港是英國得到PRC信任,建立更友好關係,獲得更多貿易、商業投資、市場機會的一個好棋子。假若英國協助香港建立,或者在PRC不同意下在香港發展自治民主體系,一定會影響與PRC的關係,所以權衡利益後,英國必須交送香港給PRC和在與PRC協商後,才像亡羊補牢地發展那不足夠香港開始自治的民主。



[1]指在華夏文明地域中出現過的朝代、政體。

[2]一個政體得到了另一個政權的領土,不一定代表繼承了那個政權的身份,包含以該身份所簽定的國際協議,當然,視乎實際會繼承部分身份並不奇怪。

[3]原文:With the adoption of resolution 2908(XXVII) on 2 November 1972, the General Assembly among other things approved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which contained a recommendation that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dependencies be excluded from the list of territories to which the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was applicable.

Subsequently, on 14 December 1972, the United Kingdom informed the Secretary-General that in view of the Assembly's approval of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no useful purpose would be served by continuing to transmit information ou Hong Kong under Article 73e of the Charter. The United Kingdom also stated that the action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in no way affected the legal status of Hong Kong. Its views on that status were well known and it was unable to accept any differing views which had been or might be expressed by other Governments.

Quoted from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72: http://unyearbook.un.org/1972YUN/1972_P1_SEC3_CH6.pdf